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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李登辉陈水扁台独之流乃中华民族之卖国贼

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我中华民族希望两岸同胞早日和平统一与共同复兴。但,海峡两岸和平一统的大道上却很不幸地出现了以李登辉、陈水扁之流的台独势力,且近些年来台独趁势愈演愈烈,几乎已经到了难以救药、不可收拾的地步。究其原因首先是国外反华势力的怂恿,操弄了李登辉、陈水扁台独族群不断泛滥与嚣张。其次,本属中华民族中少数台独分子充当了地地道道卖国求荣的卖国贼,特别是台独主宰李登辉放肆声称没有、不承认“九二共识”,反对国民党提出的一个中国的原则,提倡“两国论”之谬误,积极充当台独族群的魔兽。其三,陈水扁台独急先峰涌为李登辉之流叫嚣助威,多次否认“九二共识”,提出并操纵“一边一国”论,迫切性地讫求实行“公投法”,企图修宪立法,反对和阻止两岸“三通”政策,妄想把2300万人台湾同胞与台独的火药桶绑在一起,这是十分危险而岌岌可危的事情。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以连战、宋楚瑜为代表的国民党和亲民党,他们正在为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群情激昂、奔走相告,发挥了重大作用,国共两党第三次合作谈判的契机就在眼前,前途是美好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想方设法,协助国民党再次执掌“台湾政治权利”,为国共第三次和谈、合作作好思想准备、创造有利条例。我等大陆同胞必需继续坚持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在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牢牢把握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主题,准备实现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以最大诚意、最大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发展、谋祝祉。

鉴于台湾当局的现状,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存,但台独势力已执掌神权,这种不利因素强占主体,就此,谨需针对李登辉、陈水扁之流台独群族的走势和影响,也当作好不放弃采用非和平方式来求得中华民族的一大统。故,我以为无论“和平”、“武攻”促统与否,人民解放军应当进驻台湾岛,此乃中华民族统一大业的最佳手段和最可靠办法之一。

台独势力我行我素:

其一、李登辉、陈水扁台独之流,大肆叫嚣“台独”,否认“九二共识”,将全力实施台湾“新宪”,欲置双边安全而不顾,企图将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上划分出去。

其二、国外少数反华势力以所谓“人权”、“民主”为由,谋牟监视,虎视眈眈,加紧对台出售先进武器,企图扼制中国的完全统一大业。

其三、台独当局已基本构成现代的军队设置,他们大搞“移动”性导弹发射架,制造“雄风2、3号导弹”,其已威胁到大陆内陆城市和重大设置的安全,加上霸权帝国的军火输台,更使台湾当局竟然惟我独尊。

综上所述,李登辉、陈水扁的“台独”恶习,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和影响下更加煽动情绪,挑起事端、兴风作浪,给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带来巨大影响和阻碍。因此,我们作好武力准备是防范台独势力继续泛滥的办法之一。

国外反华势力不可怕:

现在有人担心国外反华势力企图阻挠我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大业,其理由有三:

1、近些年来,部分国外反华势力穷兵黩武、草菅人命,目的妄图阻碍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

2、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国际影响举足轻重,属世界军事强国之一,有人企图阻挡我中华民族和平统一大业是无能为力的、也是力所不及的事情。

3、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内部事务,面对李登辉、陈水扁台独内奸适当作好使用武力促统也是可行的事情。

舆论宣传并举:

1、国内:以国台办、海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积极组织对台独的有力批驳。

2、国外:由大使馆、各国华人商会积极组织反台独促统一的游行、集会,征得他国政府的支持和认可。

3、国内“防恐、防暴”要加强:

为求得统一大业,防止少数台独势力对大陆的恐怖活动,我们必须对国内所有公共设施、人民生命安全进行有效的防范和保护,实行武装管制,防患于未然。

捐款助战:

解决台湾统一大业是每个中华民族的圣神义务,我们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实现这一愿望,但需针对李登辉、陈水扁台独分子也不放弃以武促统之决心,由此,我们可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捐款活动:

1、国家在职公务员:科级以下可捐款1—2万元;处级干部可捐款3万元;司级领导应捐款5万元。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中层以上骨干的捐款活动可比照之。

2、对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人等以国家统一为重,捐款自愿。

3、对取消农业税后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款项,两年内直接列入军费开支。

4、暂时压缩经费过大的活动开支与建设。

5、对经济状况较好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财力可适当上解部分资金。

凡有直系亲属服役参战者,可以免捐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