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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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一场关于“饥饿、孤独、情愫”的盛宴——莫言的小说评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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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在11岁辍学之后迎来了他最孤独的时光,这种状况到他15岁左右才结束,15岁就是半劳力,可以参加集体劳动了。刚开始,因为他年龄小,算不上劳力,所以就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放牛羊,一天挣三个工分。高密东北乡本来就是一个三县交界的地方,交通闭塞,地广人稀,他为了把牛羊放肥一些,还到更远的地方去,当然就更少和人交流。那时候母亲会给带上一个玉米饼或者地瓜作为午饭,他常常在路上就吃光了。这样就会吃一些野果,还有刘连仁吃过的野韭菜,渴了在沟里喝水,会把小蝌蚪一起喝下去。

莫言说,他对于牛的了解甚至胜于对人的了解。在无聊的时光里,他不自觉地注意牛的一举一动,猜测牛在想什么,或者和牛谈谈,可是牛只是顾着吃草,根本不理他,他就和白云说话,幻想白云是馒头,或者是一个懒洋洋慢慢移动的大汉,渐渐的,他学会了想入非非、也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他和天上的鸟、地上的虫交流,他很了解云雀,云雀在天上飞,他就能找到云雀的巢穴,还曾经把麻雀的幼鸟放进云雀的窝里,他坚信,一个人对于动物的态度决定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他听到的故事里,万物都可以成精,这些跟自然界万物的亲近就被他写进了很多小说,比如《球状闪电》、《牛》等,在小说里,动物们都有心理活动。

有时候,碰到怕人的蛇,他就会摸乱自己的头发,因为传说,蛇要是数清楚人的头发,这人的魂魄就被蛇召唤走了。

有时候,他会对着一棵树自言自语,他可以滔滔不绝、出口成章、才华横溢,他试图理解什么是对错,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善良,可以说,莫言在这样一个闭塞的空间里开始成长。但也带来了负面消息,就是长期这样的自言自语导致话多,爱惹祸,所以母亲常常痛苦地请求他,能不能不说话,可是他的话在心里却像是一窝老鼠要急于奔跑而出。生产队的工地是莫言最向往的地方,因为孤独的他,总想和这些热闹亲近,却总亲近不得。

于是,莫言改不了“乱说话”的毛病,母亲只能骂,“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吃肉。”也许就是这种经验,使得莫言在阅读的时候,往往把看书作为跟其他作家的对谈,也像是一场恋爱,大家聊得投机就会结成终生伴侣,话不投机,自然无需废话,各奔前程。

动物为伴

关于动物,莫言是一定要亲近的。出国去日本的北海道,谈到动物,他信口做了《北海道动物》诗一首,具体是:

神游北海道,动物皆朋友。

肥臀矮种马,丰乳大奶牛。

天鹅戏野鸭,海豹伴海鸥。

仙鹤舞翩跹,乌鸦展歌喉。

洞里熊冬眠,空中飞大鹫。

狐狸迎宾客,野猫在高楼。

不见中山狼,唯有都市狗。

万物皆有灵,共处一地球。

青山水不老,友谊存千秋。

足见莫言与动物的亲密关系,周国平作为一个城市人常常羡慕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可见,周国平在有限地接受动物的过程当中,已经明白了农村孩童跟动物之间亲近的密码,特别是莫言这样一个孤独又富有想象力的孩子,就更能对动物产生感情。莫言也说:

“因为"文革"开始以后,我过早地辍学,一是家庭出身有问题,二是不安心,必然被撵到学校外面去。因为过早地辍学,现在想是宝贵的财富,使我和大自然建立了一种密切的联系,让别的孩子在学校朗朗读书的时候,我正在跟牛羊一块儿窃窃私语。”

而张清华在《叙述的极限》中论及:

在当代,没有哪一个作家能像莫言这样多地写到动物,这是莫言“推己及物”的结果,人类学的生物学视角使他对动物的理解是如此丰富,并成为隐喻人类自己身上的生物性的一个角度。

于是,高密东北乡的动物们就接连在莫言的小说里登台,高密东北乡对于动物的态度其实带有崇拜色彩,他们认为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成仙,比如黄鼠狼可以把很多女人的灵魂震住,让女人发疯一般地乱说乱跳外加大哭大唱。大树也可以成仙,蛇、狐狸都是可以是神仙,动物还可以和传说相联系,有是非善恶,充满灵性。动物在莫言的故事里始终是为主题服务的。比如同样是牛,在不同的小说里,或者温顺,或者暴躁,或者仁义,或者坚强,都是莫言在讲不通的故事的时候,想请儿时的玩伴前来客串,以便找到自己想要的人和事。

牛事二三

在莫言众多小说当中,都免不了出现牛,比如,《模式与原型》里的“狗”去放牛,牛里面有双脊、大鲁西、小鲁西的牛,有因为饲料不足,不让牛怀胎生养的片段。小说《白棉花》里,写到了“牛”的疑似狡猾:

一团乱草从牛的喉管里涌上来,逼着它运动嘴巴咀嚼。如果它不咀嚼,就标志着它不正常,于是,郭老肚子便命令我,把一泡热尿滋到牛的鼻孔里,刺激它反刍,这法子有时挺有效,有时根本不灵。此法不灵时,郭老肚子便命令我用鞭杆敲打牛角,试图唤醒牛的反刍意识。这很有点像临济宗的当头棒喝。此法有时灵有时亦不灵。如果它实在不反刍,就说明它确实有病,不能继续使役了。我总想,应该有一些生性狡猾的牛钻这个空子,强忍着不反刍,然后得到休息的机会。幸亏牛们不如我这般坏,否则,人类役使牛类的历史就该结束了。

而跟“牛”联系最紧密的恐怕就是小说《牛》。仔细想来,《牛》这篇小说最精彩的不是写牛,而是写和牛相关的人。公社到了困难时期,因为牛不可以随意宰杀,又缺少饲料,所以就不能让牛生育,生多了养不活。和牛有关的人有董兽医、麻叔、麻婶、杜大爷、小罗汉、杜五花、公社孙主任。还有三头名为双脊、大鲁西、小鲁西的牛。当年在生产队里,莫言就放过三头牛,一头叫双脊,因为生下来十分粗壮,脊背像刀一样尖削,脊椎骨有两根,故称“双脊”。一头叫蛇尾,是一头蒙古母牛,两只角向前罩着,尾巴特别长,一直垂到地,尾巴中间像蛇一样弯曲。最后一头叫做“鲁西”,是鲁西产的牛,大个且蠢,是头忠实的牛。莫言说自己有时候会把这些牛编进小说,作为一头牛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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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来看,牛作为一种动物有它本身的历史转变,牛在农耕社会里是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在现代社会里,有了机械化的耕作方式,牛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餐桌上的美食。莫言的牛却处在一个夹心社会,即人民公社时期,人们还是用牛来耕作,对牛也有政策上的重视,但实际上却希望牛死掉,还不希望牛生小牛,因为人都吃不饱,哪有牛吃的?

小说《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1998年,当莫言因为这篇小说获得《小说月报》奖的时候,论者谈及小说的时候依然是那些躲不掉的,夹杂着莫言听不懂的“文学理论”,这让《牛》跟莫言的童年一起分外孤独,“童年记忆”在牛身上是莫言“欢天喜地”的记忆。“文革”时期,作为一个孤独的小孩,大人们点着马灯在大队部闹革命,莫言他们就趁着月光在田野里追牛。牛是自由的,但并不享受这种自由,没有草料喂养,就放出去让牛自己找食吃,奇怪的是,没有庄家的地,同样也没有多少草,因为没有粮食吃的人早就瞄上了草,剩给牛的就更少了。牛自生自灭,牛死,那就是全村的节日,因为牛肉,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莫言追赶的就是那些瘦骨嶙峋的牛——

我们在月光照耀下开始追牛,起初我们不如牛跑得快,但渐渐地牛就不如我们跑得快了。我们每人扯住一条牛尾巴,身体后仰着,让牛带着跑,举头望着明月,犹如腾云驾雾,有点飘飘如仙的感觉。那些老弱病残的牛,很快就被我们给折腾死了,剩下的那些牛,基本上成了野牛,见了人就双眼发红,鼻孔张开,脑袋低垂,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对这样的牛,我们不敢再追了。

可见欺软怕硬是人的通病,孩子们的邪恶其实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缘由,他们多半因贪玩,少半因为大人们的变相纵容,希望牛死,自然不会去管束孩子们,人们在饥饿的时候恐怕少有“人道主义”,一个个都是“疯狂主义”。

人们常说“文革”是一个疯狂的时代,我以为,莫言试图揭示的就是时代的那股子疯狂,连动物都违反常态地生存。在吃肉的行列里,存在着一种不平衡,就是等级。

“当然最欢的还是那些正在掌权的红卫兵头头,这些杂种,比正在挨着批斗的党支部书记、大队长还要坏,死牛身上最好的肉都让他们给吃了。现在想想,这也是应该的,当官如果没有好处,谁还去当?”

具体到《牛》里,生产队长麻叔先是通过老董对牛的阉割得到六个“牛蛋子”,这六个“牛蛋子”被所有人盯着,是难得的美味,因为:

“那玩意儿尽管臊一点,但毕竟是肉。”

杜大爷几次徘徊在麻叔、麻婶家附近,也是想借机吃口“牛蛋子”。当麻叔后来终于到了屋里,翻开用“牛蛋子”做的菜,说:

“俺大闺女女婿听说咱队里阉牛,特意赶了过来……俺女婿说,公社党委陈书记最喜欢吃的就是牛蛋子,让他回来弄呢!我说,你回来晚了,这会儿,别说六个牛蛋子,就是六十个牛蛋子也进了队长的肚子了!……好东西,让你们给糟蹋了,可惜啊可惜!这东西,如果能让俺女婿来做做,那滋味肯定比现在强一百倍!他把那块牛蛋子放在鼻子下又狠狠地嗅嗅,说,臊,臊,可惜,真是可惜!”

随后聪明的麻叔和杜大爷开始了斗智斗勇,麻婶客气请杜大爷尝尝,麻叔说杜大爷有好女婿不稀罕这脏东西。杜大爷在听说罗汉偷吃了一碗“牛蛋子”之后,还气恼罗汉独食。

“牛蛋子”尚且如此,更别说是牛肉了,所以双脊因为交配过,有被阉死的可能,但麻叔执意让老董下刀子,双脊病了,麻叔也对治疗没上过什么心,反而在病重送去公社医治的时候,料想牛会死,所以骑着自行车就来到了县城,十分兴奋,牛死了,正好吃牛肉。只是麻叔的如意算盘被公社书记截了胡,公社书记把牛扣下了,嘴上说是要化验然后做成饲料,但实际上分给了各个公社干部及家属。事件的败露就是因为双脊的肉含有沙门氏菌,让一众领导都食物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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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在莫言那里,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而是他的朋友。《牛》里,有几次莫言与牛的对话,也有几次梦境里与牛说话的场景,对待牛的埋怨,“罗汉”说:

“伙计,今日这事,你们可不能怨我,咱们是老朋友了,去年冬天,冰天雪地,滴水成冰,咱们在东北洼里同患过难。如果我有权,绝对不会阉你们……”

牛还流出了理解的泪水;面对牛的谩骂,甚至要杀死“罗汉”,牛说:

“我看咱们先把这个小杂种的肠子挑出来,然后咱们再去跟麻子他们算账。”

罗汉说:

“牛大哥,我冤枉啊……我也是没有办法子呀……队长让我干,我不能不干……双脊,双脊您难道忘了?去年冬天我用我奶奶那把破木梳子,把你全身的毛梳了一遍,我从你身上刮下来的虱子,没有一斤也有半斤;大鲁西,小鲁西,我也帮你们梳过毛,拿过虱子,要是没有我,你们早就被虱子咬死了……你们当时都对我千恩万谢,双脊你还一个劲地用舌头舔我的手……你们不能忘恩负义啊……我的声音虽然细微但它们听到了。……我抓紧时机,摇动三寸不烂之舌,尽拣那些话念旧情的话说。我看到它们交换了一下眼神,好像有放过我的意思。”

这段叙述,表面看来是求饶,实际上是莫言与牛平日里朝夕相处,又少人交谈,才练就了一身想象的本领,与牛说话,实际上就是自言自语,难得的是这种自言自语太过自然,一看就是长期被孤独训练的结果。

莫言养的牛羊,都很善良,很有性格。生产队有一只很漂亮的牛,身体修长,角像钢铁一样,一看就是一头好牛,但这牛却仿佛反感“人民公社”,先是不进套子,一上套就它就仰倒,四脚朝天像四门钢炮一样指向天空,翻着白眼不起来,照死里打他,皮开肉绽,或者点上火烧他的皮肉,烧到冒油,它也不起来。后来大家就绕了它,因为共产党员也没它这么厉害,宁死不屈。反正你一套牛套,它就仰倒,一摘下来,就站起来。“文革”是不能杀牛的,因为牛是生产资料,杀牛犯法,只好卖去别的村,到别的村也不干活,后来,听县里工作的人回来说,那头牛每隔两个月就会到县城的牛市去逛一趟,又被另一个村买走了,它成了赶集专业户,到谁家都不干活,打死也不干,就是这么有个性。

《生死疲劳》中就有这么一头倔强的牛,莫言还把这头牛的个性上升了一个高度,就是让他成为西门牛,是地主西门闹的转世,跟着单干户蓝脸干活,但到了公社里,即便是被拉断了鼻子,烧坏了皮肉,就是不干活。牛,就是有这点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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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奶牛”在《十三步》里,是屠小英与丈夫做爱之前的挑逗之语,高潮时候的通关密语则是“俄罗斯大奶牛”。而“奶牛”作为《球状闪电》里的动物主角却有着其天然的外来感。奶牛天生就不是高密东北乡的动物,奶牛是作为蝈蝈和毛艳的“发财物种”出现的,这也是蝈蝈与妻子茧儿之间爱情的毁灭者,更是蝈蝈父母愤怒的源泉。蝈蝈的父母不会忘记他们让蝈蝈去买一头耕牛,但蝈蝈却牵回一堆奶牛,还因为这件事在银行贷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