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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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一个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叛逆——莫言的作品(21)

莫言讲的这两个故事,有着相声般的“笑果”。第一个故事是关于戏迷的,全村爱听戏的大氛围之下,有三五家最是痴迷。其中一家是孙驴头家,《檀香刑》的孙媚娘为什么姓孙,也许就源于此。一天傍晚,胡琴声传来,公爹在烧火,媳妇在和面,音乐声一响,全家乱了套。两人商量着,今晚有戏,加大火,吃饱了去看戏。结果烧火的公爹就先分了心,把媳妇的鞋子往炉膛里塞,闹得媳妇以为公爹要调戏自己呢。公爹和着胡琴声道:“叫声儿媳莫错怪,误把金莲当火炭儿——”接下来,儿媳也分了心,把一盆面全倒在了公爹的额头上,公爹也恼了,儿媳也和着胡琴声唱:“叫一声公爹莫错怪,误把额头当锅沿儿——”

仔细想想,故事有些不对劲。首先,家里为什么是公爹和媳妇在烧火,儿子呢?婆婆呢?一个拿了脚,一个蒙头面,不是聪慧的儿媳埋怨公爹昏了头吗?

第二个故事,莫言说是真故事。就是“文革”后期,1973年左右,村里来了“学大寨工作队,”其实也是“茂腔”工作队,因为队里的二十七人,都是茂腔剧团里的演员和拉胡琴、敲小鼓的。我想,电影《暖》中,这下乡的剧团还真是似曾相识呢?跟茂腔的故事很是相像。工作队来做什么呢?“文革”嘛,自然是要来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莫言说因为他们村比较复杂。这个村是杂姓,都是从外面迁来的,难免个性多,品流复杂。工作队进村之后,人们享受着“文革”带来的福利,莫言描述道:“村里欢天喜地,好像过年一样。”

队员都是名角。青衣宋丽花、花旦邓桂秀、老旦焦闺英、老生高人滋、小生薛尔名,武生张金龙……个个对村民来说都是如雷贯耳的人物,个个会拉会唱会翻筋斗,人又活泼俏皮,大姑娘小媳妇青年小伙子们被迷得神魂颠倒。工作队得到了村民的热情招待,3人一组,挨家轮流吃饭,即使生活困难,每人每年才分200多斤粮食,麦子只有20多斤,仅仅够过年包饺子的,但家家户户还是拿出最好的饭食招待他们,还会想出新花样,让这些人吃得高兴。

住十天半个月尚可,可是,住了一个月之后,每家的白面消耗的差不多了,面子上也不想给同志们换成糙饭,心里也舍不得,于是,就把家里的豆子泡好轧碎,加上蔬菜,用棉籽油炸酥脆,这样反倒受到好评。这种丸子也就有了一个称呼——茂腔丸子。我想其实就是山东的绿豆丸子,小时候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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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故事其实可以叫做富农的故事,说的是为了表示“根红苗正”,给工作队做饭的也必须是贫下中农,再不济,也要表现好的中农。那些“五类分子”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有个富农王金的女儿王美,人长得标致,嗓子也好,在村里唱戏的时候是主角,因为喜欢工作队,就把自己家的粮食磨成面粉,给工作队送去,可是做饭的麻子非但不领情,还把她告了,说她“拉拢腐蚀革命干部”,村里还要游她的街,工作队当然不同意,就没游成。后来,她痴心不改,把自家的面做成火烧、大饼,偷偷给工作队送去,还对麻子说:

“婶啊婶,我恨不得把心扒出来给同志们吃了”。

麻子同志很快又把这个事情宣传开来,小武生感慨说:

“她如果不是富农的女儿该有多好!”

小武生“短小精悍,目光炯炯有神,走起路来脚底下像是踩着弹簧。他不但能翻空心筋斗,嗓子也不错,村里的女人都喜欢他。”后来,他还是跟王美好了,在打谷场的草垛里,被人捉了双。男的被打发走,女的报到县里,县里说给村里批斗,挨批斗时,王美始终带着微笑,一副至死不悔的样子,以麻子为首的女人自然火冒三丈,冲上去:“撕了你这个浪货!咬死你这个骚狐狸!”第二年夏天,村里的女人在一个月内生了十几个孩子,有的像高人滋,有的像薛尔名,最多的像小武生。

这又是一个辛酸的故事。爱慕优秀的男子,是女人的天性,而且,大多时候都是我爱了,你不许爱,你若是执意要爱,就要接受我的惩罚。很多女人心里这样想,但不会去这样做,理智在那里,况且,爱与不爱都是私人的事情,只要没有爱上已婚人士,仿佛连道德都不会谴责,甚至,这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往往都是谁在爱情中使用奸诈,阴谋暴力,谁就应该被唾弃。偶像剧里的女二号们,都是这个路子来设计的。可是,“文革”不是这样,时代给了你一个权利,你可以肆意发挥自己嫉妒的本性,只要你的成分够好,你就可以对那些成分差的人颐指气使。

诚然,也是一个带点黑色幽默的故事,还是一个让人可以哭出来的故事,就像茂腔一样,无论何种故事,跟它沾了些关系,难免要悲哀一回。中国的戏曲,很多声腔都带着悲调,或者说是一种深沉的优雅,打扮好了,衣冠楚楚,开始演出悲欢离合,故事中,小生和小姐,总是甩着袖子以礼相待,但故事却是淫邪的,不是私奔就是私定终身,总有那么一股子为世俗所不能容的情意在里面。

或者,爱情也好,情意也罢。只要是跟感情相关的东西,每个人都心向往之的,或者因为美好,就不自觉地给这些感情找一个宣泄的平台,用独有的悲泣美美地宣泄,看上去一股子道貌岸然。

我比较关心的是,那王美最后怎么了?

会动的幻影故事

母亲说:那玩意儿,不就是点催生出来的幻影吗?一停电,一团漆黑,啥都没有了。

母亲在用最浅显的话给电影定义。莫言在2009年10月的柏林中德文学论坛上做了一次题为《个人体验中的文学与影视》的演讲,顾名思义,这次演讲说的是自己与电影的故事。莫言凭借电影《红高粱》有了世界知名度,自己和电影的故事,莫言自然要说个透彻。我选择这句话,是因为这句话连接一个孩子童年的快乐。

20世纪60年代,电影意味着什么呢?一个乡村的孩子,会对电影不自觉地产生强大的依恋。莫言曾经这样形容自己看电影的心情:

一部电影,能使我神魂颠倒半年之久,等到我的精神状态基本恢复正常后,下一轮电影又开始向我们的村子逼近。

我想,莫言也许纳闷:这么好看的东西,娘,你怎么就不着迷呢?母亲非但不着迷,还这样打击孩子们——

反正过几天就要来我们村子里放,早看一天晚看一天又能如何呢?看电影看电影,看电影能看饱肚子吗?如果看电影能看饱肚子你们天天去看。

我想一个每天为全家人的生计着想的人,根本没心思去考虑电影的问题,满脑子都是家里的粮食够不够,孩子们饱不饱,衣服暖不暖,哪有时间为一部电影走上十几里路。

孩子们对电影的着迷,一半出自好奇,一半因为电影好看。莫言说自己经常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就像是《天堂电影院》里的铁杆影迷,一刻都离不开电影。哥哥说:

我们一出村就是急行军,每小时起码十公里,你根本不行。

等莫言长大了,可以自己行动的时候,就四处搜寻着看电影。莫言先是去邻村看,因为离得近,所以很容易就能得到“放映电影”的消息,但后来,莫言想把范围扩大到几十里外的村庄或者是其他县的地盘。消息不通,村里唯一的电话不给用,又没有手机、电脑等通信工具,所以只能想办法。好在平安村的地理位置还比较优越,在平度、胶县、高密三县的交界,加上全国一盘棋,每个县都有自己的电影放映队,都在进行电影循环放映。莫言为了看电影,就讨好了一个邻村的补鞋匠——杜彪。莫言每次放牛羊打从桥上走的时候,就会遇上他,所以就用捡废铁卖的几毛钱买了一包烟送给他。当他赶集到马店集或者缪兰集的时候,把放映电影的消息带回来。

一包烟果然起了作用,有一天,他对莫言说,今晚缪兰有电影,快去吧。莫言还不敢相信,路远,要是骗人可是白去了。杜彪信誓旦旦地说:

“你这孩子,上辈子让人骗怕了?我骗你干什么?你不是给我一盒烟吗?就冲着这盒烟我也不好意思骗你啊。”

莫言决定赶快行动,先是说服了母亲,再让小伙伴——大奎和小乐说服他们的家长,来不及吃饭就往缪兰赶。手里拿一块饼子和一棵葱,边啃边去缪兰镇。莫言下工的时候就已经是红日西沉了,加上做了一番动员,跑出村口天已经黑了。那时候,农村没有路灯,去缪兰还要穿过一片大洼地,道路两旁是片片青纱帐。不时有动物被我们惊起,比如狐狸、刺猬、飞鸟、青蛙,偶尔有什么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倏忽又不见了,就会被吓一跳,小乐就被吓得要往家里跑,被大奎制止了。

经历过一番黑暗,终于迎来了光明,有电影了。放电影的人,三个人一组,有发电机、放映机、胶片和银幕,演的是《红色娘子军》,只不过就快演完了,反正吴琼花已经参军了,所以还没看够,就结束了。于是开始往回赶,毕竟有十八里路呢?起初大家还讨论下剧情,随后就走不动了,再有就是恐惧。三个孩子开始唱歌壮胆:向前进,向前进,战士的责任重,妇女冤仇深。小乐被吓哭了好几次,大奎开始显现出领袖气质,鼓励大家前进。到了家,当听到母亲远远叫自己的乳名时,莫言大哭起来。

第二天,睡醒了,莫言又充满了精神,开始给没看到电影的大人小孩白话,唱主题曲,让他们羡慕嫉妒恨去吧。莫言说:

我们讲南霸天的狡猾,讲洪常青的潇洒,讲吴琼花的坚强。我尤其喜欢攒然琼花那只托着几枚银币、布满整个银幕的大手,而且我还知道那叫做“特写镜头”。

后来,杜彪又放出话来,说马店镇将放映《黎明的河边》,这次,追看电影的队伍有三十多人,甚至还有比他们大七八岁的青年,可惜这次是假传圣旨,没有电影,莫言自然被众人“巴数”,还有骂他的,踢他的,而他只有哭。杜彪不可靠,这些追逐光影的人就自己变得可靠,他们和外县的少年建立起联系,有电影就互通有无,加上有了自行车,可以到更远的地方看电影。看电影,也成为一种交际方式,很多男女在看电影的时候恋爱了。

或者,无论导演、演员多么神圣,无论这些会动的光影故事多么诱人,都离莫言远去了,再也不会有这种追着电影的心境了,因为童年远去了,会动的光影已经解开他的神秘,再去看的时候,即使眼泪是一致的,也一个因为激动,一个因为怀念。

时光就是电源断开的另一端,过去了,便一团漆黑,啥都没有了。

(二) 影视剧本

莫言小时候也是个爱看电影、看戏的主儿。那时候,没什么娱乐,只有在春节时候,村里才会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等忆苦思甜的戏;村里偶尔也来电影放映队,那就是过节一样事情了。在很多小说中,他也写到了看电影或者看戏、演戏。比如《丰乳肥臀》里巴比特就带来了电影,给高密东北乡的人们大开眼界,还有些人接受不了,因为里面有男女激情戏,让一众老爷们都寂寞难耐。在《我们的七叔》里,莫言成为一名小演员,而七叔呢?是来送行头的。莫言还痴迷茂腔,自己写茂腔剧本,有时候也会登台表演茂腔。

演戏,对他而言并不太困难,在部队联欢会上,他就表演过滑稽剧。可是当他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的时候却又离他很远,当他真的去写剧本的时候,或者,就是童年看的那些电影回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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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最早创作的戏剧是《离婚》(1978年),当时他在黄县当兵,一直想发表文章,等来等去,却是一封封的退稿信。这部剧曾被《解放军文艺》退了稿,原因是篇幅长,没法刊登。莫言创作《离婚》源于看了一部叫做《于无声处》的话剧,又读了曹禺、郭沫若的作品,便模仿了一把,1982年,莫言不能原谅自己写出“那么差的东西”,就付之一炬了。

莫言最早改编的戏剧应该是样板戏——《沙家浜》,那是1990年的暑假,50天里,他处于无从下笔的焦灼状态。他住在高密县城的家里,二百平米的院子里种了一片葵花地,灵感仿佛被这一人多高的葵花地挡住了,几经思量,仅仅写了一部中篇——《革命样板》。这小说用滑稽的笔调把《沙家浜》写成了“武侠小说”,郭建光、阿庆嫂都是武林高手,身带暗器,飞檐走壁,芦尖上照样可以奔跑。阿庆嫂擅长使用迷药,郭建光擅长使用十二把金钱镖,出手即伤人,轻功了得,在荷叶上飞来飞去。

莫言对于“武侠小说”的态度也在《酒国》里有所体现:

我一向不敢贬低武侠小说。武侠小说能够吸引那么多的读者,单凭这一点就了不起。去年暑假里,我看了几十部武侠小说,看得废寝忘食。看完之后,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明知是满纸谎言,却为何如醉如痴?有人说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此论很有道理。当然,几十部武侠读罢,发现其模式化的程度很重,胡编乱造一部并不难,但要写到金庸、古龙那个份上,绝对不是一件容易事。(第四章)

可见,莫言之所以把“样板戏”改成了武侠小说,也可能是因为看了“几十部武侠小说”,没有灵感的时候,看看轻松的武侠小说,诚然是不错的选择。

只是寄给《花城》后,却被编辑文能退了稿,2002年,文能再次遇到莫言,问那稿子还在不在?莫言说,接到退稿通知之后,自己也觉得不好。本来就状态不佳,心情低落,而且社会大背景也认为“样板戏”武侠化很不合时宜,就烧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