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美食一箪食,一瓢饮,四方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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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记忆里的红烧肉

说到红烧肉,大家都不会忘记毛泽东爱吃的红烧肉,并且还单独有个名字叫毛氏红烧肉,也因为毛泽东爱吃红烧肉,所以红烧肉在全国上下都知道,还有很多人想到湖南红烧肉。

我为了吃到正宗的红烧肉,开始是在长沙的毛家饭店品尝几次,觉得菜品非常华丽,有种富贵之气,我总认为这不是当年毛泽东吃的红烧肉。前不久陪央视九套到韶山采访汤瑞仁一九八七年创办的毛家饭店,红烧肉做得土气十足,没有包装和出品打磨,我觉得很接近想象中的红烧肉,吃着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心里特别美滋美滋的。我们几个人吃完一份,毛总又要服务员上一份,说随着物价上涨,红烧肉加料不加价,吃完一盘可再上一盘,吃到顾客吃好为止。

现在,湖南已经很少有人吃红烧肉了,特别是年轻家庭很少做红烧肉,这些也许要从历史来谈它,因为毛泽东吃红烧肉是几十年前的事,那时候吃红烧肉是最大的享受。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湖南农村,红烧肉还是比较受欢迎的,但是,时代的发展真的太快,红烧肉在农村也退出了历史舞台,只剩下坨子肉,都没人吃。因为生活水平一年比一年高,吃肥肉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国人都提倡吃素菜、吃青菜,多做草食动物,减少脂肪的储藏;然而,国人的体型恰恰相反,脂肪急剧增加,库存也越来越大,肥胖人群剧增。

可是,还有很多人是怀旧主义者,特别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经历过苦日子,惦记着记忆里的一顿红烧肉,找遍长沙城,结果是空肚而归。其实,红烧肉的怀旧分子不少,这些大男人们,是吃肥肉长大的,虽然感觉精肉也有味;但是,却认为没有肥肉那么过瘾。也像我的几个朋友所说的,作为男人,唯有肥肉最过瘾。究其原因,他们都是受红烧肉的熏陶长大,怎能忘记小时候馋得口水直流的红烧肉呢?

我是吃红烧肉长大的湖南人,也生长在一个爱吃红烧肉的家庭。我父辈有六兄弟,个个是吃红烧肉的高手,最高记录是我二伯父,他一个人一餐吃过十斤肉,一顿吃完六七斤肉是常识。现在,他们还爱吃红烧肉,食量却大减。问其原因,主要是没有那样的场合和气氛了,加上年龄老矣,牙齿丢失,能够吃上斤足矣。每当跟伯父们谈起他当年吃红烧肉的往事,他总是感到很骄傲,满脸阳光。我却很羡慕他们,没有生在那个缺吃少肉的年代,也没有过过吃红烧肉的瘾。

湖南的红烧肉应该源于民间酒席上的坨子肉,在湖南民间,每逢酒席,每桌都要上一碗坨子肉,每台酒席只有三餐,一般由两个大餐和一个加餐组成,大餐是先天中午和第二天早晨,招待所以亲朋好友和邻里;加餐是先天晚上,只招待嫡亲。三餐过后,酒席完成,兄弟姊妹把剩菜收拾起来,剩得最多的是坨子肉,一般嫡亲不要,仍为主家留用,主家是吃不完这些坨子肉的,且坨子肉由黑猪肉做成、刚熟,油比较多,一口咬下去,汩汩的油直冒,流的嘴角都是。主家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坨子肉再炒一下,炒干肥肉的油,坨子肉的精肉变的半焦不焦,肥肉已经缩紧,肉皮带糯米性,吃起来不再肥腻。农村的酒席厨师吸收了这一方法,把做坨子肉的肉在炭火上温着,油就汩出肉外,成为汤汁。

母亲是做红烧肉的大厨,她做出来的红烧肉很对我的胃口。每年腊月,家里杀年猪,母亲就要好好的做一顿红烧肉,以解一年的肉荒。当猪开完边后,母亲就交代屠户砍一块半精半肥的肉,约三四斤,趁热把肉切成两三厘米厚的条块,再把条块切成方丁,成丁的肉就呈条状。母亲洗净炒锅,等锅烧热,把肉倒进锅里猛炒,油就汩汩的冒了出来,小部分淹没在油里。母亲吩咐我剥一把大蒜子,清水洗净,拌肉同炒,到蒜子表面呈金黄,再加干红辣椒。辣椒被油炸得唧唧叫,等颜色变褐。加盐和酱油,等肉的棱角有焦样,精肉呈紫褐色,就可以出锅上桌。

红烧肉上桌有一股浓浓的辣香味扑鼻而来,刺激着我的食欲。夹一块放在嘴里,吃起来脆香酥软;肉皮很有韧性,带着点糯软,用力咬就会断;肥肉酥软、脆松,表面有点硬度,咬破虽有油溢出,却不腻人;精肉紧密,带着酱香,咬时就成了一根根的肉丝,嚼时有粗纤维的感觉,却很有耐嚼的味;吃完有点辣,嘴上有点热的感觉,就是下雪天,鼻尖也会冒点汗汽。

每逢亲戚家干喜事,亲戚都喜欢找母亲去帮工,母亲回家,他们就回要母亲带几斤坨子肉回家,母亲炒掉一些油,稍微加点糖,就成了我们丰盛的红烧肉。

这几年,虽然吃过几次红烧肉,却不是母亲做的,味道大不相同,也就不想吃了。

前些日子,老婆突然想起了要吃红烧肉,我就好好的回忆起母亲做的红烧肉,学着样儿给老婆做了一顿,还蛮像的,老婆也吃得挺高兴。昨天我俩做菜单的时候,老婆提出要把红烧肉补进去。从此,红烧肉进入我的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