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巴掌声诡谲且突兀地炸开。
戳伤了满怀期待的陈雪琴。
颠覆了在场豪门的认知。
激荡了薛家姑姑那古井不波的内心。
最后,打碎了白袍男的自尊,堪称畸形的自尊。
高手,高到攀登上顶级强者行列的狠人,其自尊是不容践踏的,其骄傲是不容挑衅的,其脸面——是打不得的!
一巴掌。
践踏了他的自尊,打碎了他的骄傲,撕破了他的脸面!
他疯魔了。癫狂了。暴走了。
他那由始至终都气定神闲的心性在顷刻间扭曲,直至支离破碎。
双臂流畅圆滑的动作变得凌厉而尖锐,轮出一个圆圈,那蕴含有可怕柔力的双掌石破天惊地拍向林泽胸膛。
嘭!
林泽整个身躯被打得弯曲,嘴角更是不由自主地溢出鲜红的血水。
“唔——”弯曲着腰身的林泽喷出一口血水之后,腰身猛地一挺,身躯再次挺直。
啪!
方才被抽的是左侧脑,此刻则是被抽中右侧脑。
又是清脆沉重的一巴掌,毫无保留地抽在白袍男的脸上。一巴掌打得他耳鸣头晕,甚至连鼻腔与耳朵也渗出血水。惨不忍睹。
白袍男彻底被打疯癫。
他一掌掌拍向林泽胸膛、小腹、乃至于肩胛,每一次,他都会将林泽的腰身打得弯曲,而每一次,林泽都会重新挺直身躯。而后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
林泽的嘴角不停地渗出血水,但不多,没想象中那么多,甚至不如从白袍男口鼻中渗出的多。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白袍被打中的是头部,林泽被打中的是五脏六腑。按道理,白袍是不可能比林泽流出的血水多。这是不符合常理的。
可事实上,林泽的确不如白袍流出的血水多。
他的精神状态也不如林泽的好,甚至是他的动作与攻击,也渐渐不如林泽的强势。
他一掌拍出,林泽亦是一巴掌抽出。两人近乎用玉石俱焚的手法玩儿惊心动魄的搏杀。谁能坚持住,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围观者全都呆了。傻了。懵了。
被林泽与白袍的打法吓坏了。
哪儿有这样打的?这哪儿还是打架?干脆两人坐在椅子上,一人抽对方一下,抽到谁先喊疼,抽到谁先撑不住就认输得了。
这可是顶尖强者的决斗啊!怎么打着打着,就成了小孩儿过家家?
他们这般想着,可内心深处又岂会不知道这种打法,恐怕也只有顶尖强者才干的出,折腾得出。
谁会被打得连身躯都弯曲了,还能迅即挺直?
谁会被打得口鼻耳都冒出血水了,还可以一次次凶狠地拍击对手?
普通人可以吗?这帮豪门可以吗?
薛贵呢?
他摸了摸自己还算英俊的脸庞,毛骨悚然地嘟囔道:“变态。”
啪!
林泽一巴掌抽在白袍男脸上,没等他反击,林泽又一巴掌抽在他的侧脑上。
啪啪啪!
林泽左右夹击,一巴掌一巴掌地抽上去,抽得白袍男脸庞浮肿得像个猪头,像只皮薄肉多的狗不理包子。
白袍还站得住,他也有能力站住。可他最珍贵的自尊,最在乎的骄傲,最不容侵犯的脸面全没了。
一时间,全军覆没,一泻千里。
啪啪啪!
又是三巴掌抽过去,林泽像一尊永不言败的战神,打得白袍整张脸彻底变形。而后,他回身一脚,将白袍踹飞出去。
扑通!
白袍的身躯犹如断线风筝,直直撞在墙壁上,而后呈自由落体摔在地板上。
扑哧!
一口鲜血喷溅而出,浸红了柔软地毯,那苍白如纸的脸庞上亦是浮现出绝望与心死。
他输了。
被人打脸打到吐血。
不管他如何费尽全力,也打不倒对方,打不死对方,更击溃不了对方的信心。
他输的很惨,凄凉悲恸。
他就这般四肢无力地匍匐在地上,像是在跪拜胜利的林泽,像是在对他做出最深沉的敬仰。
输,不可怕。白袍不是没输过。但他没这样输过,没输得这么惨过。林泽打败的不止是他的肉体,还摧残了他充满自信的灵魂。
败了,一败涂地。
他知道,这一次败战,可能导致他一辈子都站不起来。
但还有什么所谓?输的这么惨,还有必要站起来吗?还有站起来的意义吗?
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这句话来形容此刻的白袍,再贴切不过。
“这就是他的战略?”薛家姑姑弧线丰润到极致的狐媚脸庞上掠过一抹讶然,颇为赞叹道。“明知与黑袍一战后,再无力以常规战略击溃只强不弱的白袍,那便毁其骄傲,撕其脸面。以暴制暴地摧毁他?好一个杀敌八百,自损八千。若他想玩弄权术,势必是一个曹公级的大枭。”
“就这么赢了?”薛贵挑了挑眉头,嘟囔道。“这家伙真变态。”
“薛贵。”薛家姑姑提点道。“你当初说他没你心无旁骛,没你疯癫,你又错了。他是不愿与你疯癫,是你没到他疯癫的级数。知道我为什么说你有他五成就祖坟冒青烟吗?因为你打架只研究战术,而他已上升到战略的层次。这是一道许多人一辈子都跨不过去的鸿沟。你有跨过去的资质,但你有可能一辈子都跨不过去。”
“为什么?”薛贵虚心请教。
“因为你缺一样东西。”薛家姑姑以一种惊艳的目光扫视傲然场中央的林泽。
“什么东西?”薛贵一头雾水。
“打一场必败之战的必胜决心。”薛家姑姑缓缓道。“不止是你缺,大多数人都缺。”
“姑姑有吗?”薛贵问道。
薛家姑姑抿嘴一笑,笑的颠倒众生。
林泽默然地扫了一眼匍匐在地的白袍男,面无表情,转动那并不魁梧,却伟岸得有些过分的身躯,漆黑的眸子环顾四周,冷冰冰地吐出一句话:“还有谁要打?”
全场鸦雀无声。
林泽的身份只是一个韩家小保镖。但此时此刻,他的气势与重量丝毫不亚于端坐主桌的薛家女人。
甚至,人们已忘却他那渺小到弱不禁风的身份,在他们眼中,这是一尊神,一尊不败的战神。不管今晚之后会否依然。但今晚,没人再敢挑衅这尊战神的威严。
没人。
陈雪琴那忽明忽暗的脸庞上交织着震惊与悔恨,仿佛椅子上涂有万能胶水,她怎么也站不起来,双腿更是软绵绵的。她知道,这是被场中央那个浑身是血的年轻男子压的。
无形的压迫!
压迫的不止是她,还有全场豪门。
连败燕京两大顶级强者,林泽这个名字,注定会在今晚传遍燕京,落入所有商业巨擘的耳中。
有些人总是会做一些在旁人眼里荒诞到莫名其妙的事儿,但对他们而言,只要喜欢,只要高兴,那就去做,大大方方地去做。
譬如薛家女人。
她起身,曲线妖孽到令人晕眩地离席,往站在场中央的林泽走去。
她踩着一双色泽很单调的高跟鞋,与她那身紫色旗袍颇有几分格格不入的味道。但她喜欢这样的搭配,够新鲜,够离奇。
她不紧不慢地走向林泽,薛贵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永远保持着那个不太远也不太近的一米距离。
她从旗袍里抽出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手帕上绣着一朵绽放的娇艳紫罗兰,如她的绰号一样,耀眼而独树一帜。
林泽目光平和地盯着不断逼近的女人,直至薛家女人走到他跟前,递出那块注定沾染了她神秘体香的手帕,并吐出一句“你这样的男人,我很乐意交个朋友”后,他那僵硬的表情方才开始松动。
眸子里透出一抹异彩,盯着女人那只比钢琴家还要好看的玉手,好半晌后,他肌肉抽搐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万倍的笑容,接过那尚留有余温的手帕,说道:“我也不排斥与富婆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