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诗与思的交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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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香港印象

妹妹、妹夫邀我及太太去香港,承他们好意,我终于有了平生以来的第一次境外游,去看看外面的天地,去感受另一个体制下人们的生活。

一、星光大道

6月4日中午时分我们一家人到了香港却被告知住不进酒店,因为其他客人还未退出我们预定的房间,要两小时后才离港。我们只好上街转悠。妹夫说附近就有香港著名的“星光大道”,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去看看。

曾在电视里看过“星光大道”的景象,好像是暮色时分拍的。华灯初上,落霞徐飞,星星点点,真有几分圣洁神秘之感。可现在这条梦幻般的大道在我眼前却如此的坐实,真有点扫兴。我拍过电视,知道镜头是一种伪装,经常用角度和光线让观众亦真亦幻,似梦似醒。如此说来也就释然。

“星光大道”当然是从美国的好莱坞克隆来的,只不过没有人家那么气派,十分钟就可走完。但来“星光大道”的游人似乎只有一个姿势——眼看地面,去辨认明星们留下的大名。明星们个个神龙,显首不露尾。银幕上生灵活现,却在这里抽象成一串符号留在冰凉的水泥板上,让人们依据每人的字体去联想、揣测、评判。不过,许多明星还留下了自己身体的一个秘密信号——手掌印,当然也有未及留的像已故的张国荣、梅艳芳等,也有不留的如周润发。路过他们牌位时只有少数游人会驻足片刻,默默地站几分钟,是对逝者的追思,或是对不肯显形者的思究。那些既留名又留印的明星们“上座率”就非常高了。不管男女老幼在几分惊喜地叫出牌子上名字之后,大家都会伸出手往那手印上摁一摁,似乎要验证什么。一个小女孩摁完后对大人说:“爸爸,成龙叔叔的手怎么比我大?”显然她认为成龙的手本该和她的一般大。但我想大多数人的比对可能只为得到一种说辞,一种心理上的平衡。比如我的手按在刘德华的手印上,尺寸不够。妻子马上说:“刘德华从前是拉板车的,手掌当然大了。”于是他这手就大的不光彩不体面了。又如张曼玉的手掌非常小,连我妹妹的小手都能盖过她。这下大家又议论开了:张曼玉个子那么高挑,跟模特儿一般,怎么手掌那么小,手指也短!真有点不相称。好像她的小手是一种缺陷,一种名不符实。这样一条街比下来,人们在心理上比出了平衡,比出了优越。而明星呢自然要“名声扫地”了。

在“星光大道”上,唯一和我手完全吻合的是李连杰的手印。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他的超不过我,于是叉开五指盖将上去,果然严丝合缝,毫厘不差,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顿生几分得意地对周围人说:“我的手和李连杰的一样啊。”言下之意自明。李连杰了得,武功盖世,演技洒脱,可那手掌也不过如此。但回大陆后没敢向人说起,我知道那是一时得意,忘乎所以,哪敢与明星过招,留给自己偷着乐吧。

二、公墓和跑马场

在香港,我们下榻的是铜锣湾的南洋酒店。那可是寸土寸金的中心地段,每次外出游玩我们都从这一点向四面辐射,想到哪都十分方便。不似随旅游团来,把你拉到偏远的地段住宿,每次出游光路上就先得走几个小时。我感觉香港的游玩景点主要集中在北面,因为每回都路过了离市中心不远的公墓。这在世界其他城市难以见到。按理公墓一般都远离市区,坐落郊外,既无人声鼎沸又少车马喧嚣,死者不被惊扰,生者不会产生不快的联想。然而香港的公墓就在车水马龙的路旁,许多人天天都要经过,那种感觉是怎样呢?也许港人已司空见惯,但游人肯定觉得煞风景。不过有意思的是与公墓相邻的是赫赫有名的香港跑马场。中间只隔着一条高架桥。如果坐的车子高些的话,两边皆可一览无余。那天我们从海洋公园回程,正好坐在双层大巴的第二层,过此地段时人们不约而同地往公墓望去,因为此时一个穆斯林的葬礼正在进行着。人们两手平摊为死者祈祷,之后又相互拥抱,以示节哀。而另一边,跑马场上绿草茵茵,生机盎然。晚上就要在那里举行扣人心弦的赛马,可以想见那是何等疯狂的场面:风驰电掣烈马,喊声雷动人群。赛马者在这壁厢是如此表现斗志,猫腰弓背,不断扬鞭策马,双眼紧盯着前方终点,在观众的助威声中只为赢得哪怕是半秒的时差,一个屁股的距离;赌马者欲望也像只脱缰的野马一发而不可收,他们把对骑手的崇拜,对赛马的钟爱,对一晚甚至是一生期望值,全都寄托在那张薄薄的彩票上,融进了那一声声的叫喊中,分贝越高显示了胜率越大。人们在这里体验着生命的癫狂,感受着无比的刺激,就像进入一出戏的高潮。它虽只是一天中的高潮,却可能演绎出人生的高潮。当然高潮过后就是戏剧的结尾,结尾时就要落幕。于是相邻一旁就有人生舞台落幕的地方。

生死相伴,祸福相依,也许港人在不经意中给我们留下一个启示。

三、尴尬的文明尺度

到香港游历一趟,回来后于欣喜中夹了几分失落和沉重。

不在于香港高位的物价对我有限的购买力产生的强大冲击,早在去港之前我就知道那里收入和物价的比例关系,对此我也给自己戒定了“铁律”:绝不因一件被相中物品的价高而“失声惊呼”于港人之前;也不在于香港现代化的城市景观让我对内地的落后产生自卑,客观地讲,深圳建筑和绿地规划的气派是空间环境逼仄的香港难以企及的。让我失落沉重的是我的文明尺寸到香港后竟对不上号。

作为大学教授又接受了很多西方文化的我,自认为对殖民化的香港文明有相当的适应性,比如行走问路要彬彬有礼,不乱丢杂物,更不能随地吐痰(香港法律规定乱吐痰、乱丢垃圾者罚款2000港元)。我认为这些社会公德仅属一种“表层文明”,只要稍加注意就行了,然而就是这容易做到的“表层文明”也让我经历了难堪。那是在游玩后返程途中。我们全家在香港的上水乘火车到罗湖口,火车到站后我们从一扇无人进出的门进入。入座时发现这节车厢的座位特别宽敞,乘客也十分稀少。庆幸走对了地方,否则此刻正可能跟着大陆同胞在其他的车厢拥来挤去。我们高兴地谈笑着像是中了个大彩似的。但此时我突然发现车厢里几位乘客正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不时还私语几下。我们做错了什么?此时四妹指着壁上贴着的告示说:“糟了,我们上错地方,这节是贵宾厢,每位要500港元。”大家一看,脸吓得煞白。想走,可前门后门都锁着,溜也溜不掉。还是做生意的四妹夫有几分底气说:“没关系,大不了照价买票。”“天哪!一人500港元那岂不要3000元吗?”我心里盘算了一下数字。大家用警惕的目光四周搜索一遍,好在没有人来找我们的麻烦。于是又叽里呱啦说开了。突然妻子用手指摁在嘴边“嘘”地一声示意我们安静。“这里说话不能大声”她说。此时我顿然明白了周围奇异目光的含义,那不是对我们上错车厢的歧视,而是对我们旁若无人高声谈笑的不满。香港人不习惯公共场合的吵闹喧哗。

英人治下的香港已积淀了一百多年的文明,其持久的浸润已使每个人有一种良好的社会行为的习惯——不喧哗于公共场合,不大惊小怪于身外之事,不东张西望,不张扬显露。每人举止有礼,说话轻声,目光镇定,情态怡然。这种文明使社会产生了深厚的定力。因此香港街面拥而不杂,挤而不乱,一切都静然有序地进行着。我遗憾自己受过多年的教育却没有这样的功力,因而在香港毛毛糙糙,举止失当。

然而当我回到深圳时,却发现自己不适应当地的“文明”尺度。在著名的“世界之窗”门前,有一位长者肆无忌惮地连续向地面吐着浓痰;更有那些恋爱中的男男女女把手中的可乐罐、净水瓶、冷饮包装袋随手乱扔,尽管他们就从身旁的垃圾箱走过。在我看来,这些人随口吐出的是愚昧,随手扔掉的是文明。深圳到香港只有十几分钟,但文明的差距却有几十年。而我的文明观在这里也对不上号。

要改变大陆这种现状当然不是我一己之力所能及,可我却陷入了一种尴尬。我想更文明更有教养——当然指在公共场合的行为,然而当周围的人都扯着嗓门大声说话时,我就不可能轻声细语,我得提高声音分贝,和他们一样。尽管我意识到这是不文明的表现,可我一生又能去香港几回呢?还是在什么山唱什么歌。只是我绝对不会把自己降低至和他们一起乱吐痰、扔垃圾的境地罢了。

2005630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