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1864—1911:大清最后岁月非官方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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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1879宗主梦:日本吞并琉球后中国朝野反应(2)

【李鸿章:争小国区区之贡,乃博取虚名的无谓之举】

与何如璋极力主张对日强硬不同,李鸿章的意见是:“中国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而近今日本举动,诚如来书,所谓无赖之横,契狗之狂,恐未必就我范围。若再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唯不暇,亦且无谓。”

李的言下之意是没有必要为贪图琉球朝贡的虚名而使国家蒙受无谓的损失。在李鸿章看来,琉球自明末开始同时与中国和日本萨摩藩保持朝贡关系,但对清廷来说,这种松散的朝贡关系并无实际利益,故而,李鸿章认为:“即使从此不贡不封,亦无关于国家之轻重,原可以大度包之”,“琉球地处偏隅,尚属可有可无”。

故而,李鸿章的处理意见较之何如璋要“温和”得多。何曾经向朝廷提供了处理琉球问题的上、中、下三策:上策是“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中策是“据理而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下策是“反复辩论,徐为开导,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于必从而止”。李鸿章最后选择了下策,寄望于《万国公法》,而不愿采取“激进”措施:“若言之不听,再由子峨(何如璋)援公法商会各国公使,申明大义。各使虽未必助我以抑日本,而日人必虑各国生心,不至灭琉国而占其地。”

【郭嵩焘:免除琉球的朝贡,保护其独立】

琉球灭亡之际,因赞誉西方□□政体而被举朝士大夫目为汉奸、卖国贼的郭嵩焘,刚刚迫于压力辞去了驻伦敦公使之职返回中国。在一封给李鸿章的书信里,郭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和处理意见:“日本既改球为县,前议当小为变通,而要必以宽免入贡为之基,一面遣派使臣会同各国公使保护琉球,听其自主”;“不令入贡中国,亦不令入贡日本,琉球臣服中国已久,宜中国主其议,以保护琉球为义,不足与争朝贡。”

概而言之,郭嵩焘的意见是:免除琉球对中国的朝贡,解除彼此间的藩属关系,令其独立自主。

李鸿章对此深表赞同,致函总理衙门支持郭嵩焘,认为琉球的入贡,即使朝廷不主动宽免,倘若琉球最终能够获得独立,宽免入贡也会是必然之事。与其被动宽免,反不如主动宽免,如此,则既不伤国家的体面,又能免去许多纠纷,维持琉球的独立。

【朝廷:若能保存琉球社稷,不妨让日本“一体均沾”列强在华利益】

1880年,日使竹添进一郎到中国商讨琉球事件,提出“分岛改约”方案。按此方案,将琉球贫瘠的宫古、八重山划归中国,作为交换,中国应让日本“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国家在中国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