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说:“泰西各国与中国构衅,类皆挟持大吏以钤束华民,至拂舆情,犯众怒,则亦有所不敢。”
左宗棠尤其重点提及,事件的起因是丰大业首先向中国官员开枪,咎在法国,老百姓闹事是事出有因。如果只是索取点赔偿,可以允许,但反对以无辜百姓的性命抵偿。
他说:“法国教主,多半匪徒,其安分不妄为者实不多见”;“津郡事变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孩百许童贞女尸从何而来?王三虽不承招,武兰珍则生供俱在,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百姓之哄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致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矣;其时欲为弹压,亦无从弹压之?愚见法使所称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一则津郡民风强悍,操之过蹙,必起事端。万一如该公使所言,激成变乱,中国萧墙之忧,各国岂独无池鱼之虑?”
最后,左宗棠得出自己的结论:“津民哄然而起,事出有因,义忿所形,非乱民可比”,民心可用,“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徐去其逼”。千万不可仓猝就拿中国人去给洋人抵命,以免失了人心。
民意可欺:朝廷屏蔽曾国藩为民众辩护之辞
五十九岁的曾国藩,右眼失明、肝病日重,久受眩晕病症的折磨。四月十九日给儿子曾纪泽的家信中写道:“十六日余患眩晕之症……十七、十八日病状如常,登床及睡起则眩晕旋转,睡定及坐定之时则不甚眩晕,仍似好人。”“床若旋转,脚若朝天,首若坠水,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也是日记中常见的内容。
天津教案发生之时,时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正真切地感受着自己大限的临近。他让自己的学生、两江总督李鸿章运来做棺材用的建昌花板木材,以备后事。结果木料却和朝廷的谕旨同日抵达了保定府——朝廷知道曾国藩重病缠身,谕旨里殷切询问“最近身体怎么样”,却又意味深长地问及“这个事件你能处理吗”。曾当然明白朝廷的真意,况且教案发生在自己治下,置身事外亦无可能。
在给长子曾纪泽的遗书里,曾国藩表述了对此行的极度悲观:“余即日前赴天津,查办殴毙洋人焚毁教堂一案。外人性情凶悍,津民习气浮嚣,俱复难和叶,将来构怨兴兵,恐致激成大变。余此行反覆筹思,殊无良策。余自咸丰三年募勇以来,即自誓效命疆场,今老年病躯,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恐邂逅及难,而尔等诸事无所禀承,兹示一二,以备不虞。”
7月8日,农历六月初十,曾国藩抵达天津。十几天后,7月21日,他的一封《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使全国舆论瞬间为之哗然,曾本人也迅速从道德圣人沦为举国士大夫口诛笔伐的对象。“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会馆中所悬曾国藩“官爵匾额”“悉被击毁”,并将其名籍削去,不再承认他是湖南籍人。这位“中兴名将”、“旷代功臣”,转瞬之间变成了“谤讥纷纷,举国欲杀”的汉奸、卖国贼,“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