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近代天津对外贸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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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津海关概况

关,其古之意,界上门也。古代设关于界上,一是扼险守国,二是稽查行旅,课征税务。到了近代,关之含义成了稽查行旅货物和征收关税的进出口地方了。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五大河流--白河(北运河)、卫河(南运河)、永定何、子牙河、大清河合流入海处,濒临渤海,是水运交通枢纽,辟为商埠前,即有户、工、海三关之设。三关以户关税收为多,十倍于工关,故又称户关为大关。

鸦片战争后,入侵的西方殖民主义者,为掠夺中国财富,以武力作后盾,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在第一个不平等《南京条约》中,规定除赔款、割地外,还开五口通商。清政府在五口通商口岸设关课税,派海关道吴健彰管理。1853年小刀会占领上海,吴逃匿租界,关务混乱,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乘机向吴提出代办海关税务,后又要求参与其事。吴与三国领事协定:三国领事各派一人组成海关稽征委员会代征关税,行于上海关口,英国人费妥玛总负其责,其余四口仍由吴自行办理。后因各口制度不一,弊病丛生,1858年签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提出“各口划一办理”主张。尔后各国以此要求清政府在各口岸及新辟之口岸推行上海口岸各项制度,清政府亦感各口岸不一之弊端而有统一管理的必要,接受了这个侵犯中国主权的无理要求,并于1859年任命英国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负责统管所开或将开之各口岸关务。从此每设一关,由总税务司委派税务司与帮办等人员前往办理。中国海关行政管理大权就这样落入外国人之手。中国海关大权为外国人执掌,是中国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一大标志。

1858年至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又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天津辟为商埠,1861年成立了天津海关(津海关)。这样,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侵略势力伸到中国北部各省。

津海关的各项制度沿袭上海关口,首任税务司克士可士吉和帮办、总巡等,全由总税务司委派而来。

津海关成立之初,设在天津县城内,1862年后移至英、法租界交界处,即紫竹林附近(营口道与张自忠路交口处)。辖境西自大清河,东至山海关。订立关章17款,规定:洋船抵口在拦江沙外者,应自拦江沙计起往海以十里为限;船在大沽者,自炮台计起至海神庙(东西沽之间)为限;船在天津紫竹林者,南自梁家园(大营门海河边一带)北至海关办公处。

津海关成立之初,规模不大,除税务司一人总负其责外,各级帮办、总巡等主要人员亦不过七八人。随着天津逐渐成为华北农、副、土、特产品及洋货集散之地特别是成了中国仅次于上海第二大商埠时,机构和人员大加扩充,陆续增加了副税务司及署理正、副税务司等。民国前夕,帮办、总巡以上人员(包括邮政主要人员)达40余人。民国后成倍增加,最多时达七八十人,副税务司之职增至多人,帮办、总巡也增设一、二、三、四等级。1931年至1937年间又有进一步扩大。

组织机构:最初设股,后扩充为课。民国前后有总务、验估(检验)、检查、缉私、港务、秘书、会计、审核、关产等课之设。各课设主任,多由特等或头等洋人帮办或总巡充任。后扩编为科。日本接管津海关时,有总务、秘书、汉文、会计、鉴定、监察、港务7科。各科设科长,多由日本人充当。1945年国民政府接管津海关后,设总务、会计、监察、秘书、缉私、关产、验估、港务8科。

近代天津海关,除受海关总署及总税务司领导管辖外,1861年成立到1869年间名誉上还受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监管,1869年到1912年接受天津海关道监督,1912年后海关道改称海关监督,津海关即受其督察。日本占领期间保留了津海关公署之名,1945年后才不复存在。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设在上海的中国海关总署为日本帝国主义接管,日本人岸本广吉任总税务司,管辖范围限于日军占领地区的各地海关。国统区的中国各地海关没有了统一领导,1942年国民政府在重庆另组海关总署,管辖国统区的各地海关。此间津海关受南京日伪海关总署领导与管辖。1945年日本投降后,津海关即被重庆海关总署派来的卢斌接管,直至1949年1月。

津海关下属单位有北平、塘沽、秦皇岛三个分关,接管过天津常关与创办的天津邮局。

北平、塘沽、秦皇岛分关:

北平分关前身是北平办事处,成立于1929年2月,由外国人津海关副税务司白立查主持工作。日本接管津海关后,改北平办事处为北平分关,派副关长田中梯四郎任分关长。北平分关一度设有几个分支所、分卡,如飞机场分支所等。

塘沽分关于1932年成立。之前设有分卡,只巡查不征税,1942年改为分关,一度设大沽和北塘两个分支所。

秦皇岛分关于1899年由税务司德璀琳任会办,着手开关事务,1901年正式开港对外通商。

天津常关:

原各海关口岸25千米以内,清政府曾设有常关(又名钞关),以征子口税。天津有常关之设。八国联军入侵后,天津常关由1900年7月成立的“都统衙门”接管,1902年8月移交中国地方当局。海关税收不足赔款和担保外债时,外国侵略者逼迫清政府将常关税收纳入赔款付债之列,各海关口岸之常关亦划归海关管辖,计有22处常关和60多处分局、卡。天津常关1903年交由津海关管辖,英国人梅尔士任常关税务司。

天津常关有正关一处,分局、分卡多处。计有:正西门、西北门、小西门、南门外、东站、东车站、西车站、红桥西河、红桥北河、宜兴埠、王串场、霍家嘴、陈塘庄、杨柳青、大沽、葛沽、北塘、秦皇岛等分局,西北门支局和龙王庙稽查船捐处等。1931年国民政府实行裁厘,同年1月1日和5月1日将子口税厘金及内地与沿海25千米内外各常关和海关所辖之常关一律裁撤。天津常关亦于此时撤销。

天津邮政局:

天津邮政局于1896年由津海关创办,人员、经费均由海关调支,故归海关管辖。天津邮政局在天津与北平地区设有分所、支所、分局、支局等机构。天津地区设有:邮政总局,在东站车站、总站车站、东马路、罗斯福路(今滨江道)等处设邮政局,飞机场、大沽民船、塘沽车站、北塘民船等处设支所。北平地区设有:邮政总局,在车站、花市设邮政局、西苑机场等处设支所。

天津邮政局成立之初,设司事总负其责。首任司事为英国人申玛思,1898年设副司事由英国人钺活任之,后因业务重要和扩大,邮政司之职由海关税务司兼任。1911年海关开办的邮政局划归交通部管辖而脱离海关另成系统,交通邮政部门在各关口岸设立海关邮政支所。

津海关将其所属人员分为内班、外班及海务三大部分。

内班:专门处理关内事务。负责海关税收、预算、造表、统计、人事、文案等事宜。由税务司、副税务司、署理正、副税务司及帮办、供事、文案、司书、录事等27个级别的人员组成,税务司为头领。

外班:负责船舶检查、货物稽查、检验等事宜。由总巡、验估(检验)、验货、扦子手(检查员)、巡役、水手、听差、门役、更夫、木匠、杂役等16个级别人员组成,超等或头等总巡为头领。

海务班:负责港口事务。后因业务扩大,包括海务、港务、江务、航道设施等具体事务工作的实施。1929年扩编为航务局,设港务长,英国人谷利恩首任其职。

由于海关业务扩大和情况不断变化,机构扩编,人员增多,职称和人员亦有变动。职称变动:1928年总巡更名为总检察长,后又有副检察长和一、二、三等正、副检察长之设。扦子手更名为检查员,检查员和稽查员也分为一、二、三等。日本接管海关后,1942年8月1日将税务司更名为海关长、副海关长及分关长等,1944年1月7日又复税务司称谓除去海关长之名。人事变动:日本接管津海关后,英、法、美国籍关员一律扣留或解职,其他国籍人员一般留用。关内大小头目多由日本人充当,不足时中国人补缺。日本投降后,日籍关员全部解职,被日本解职的英、法、美国籍人员,大部分准予退职外皆可复职,关员多系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