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微型小说一千零一夜(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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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谁能让我忘记(3)

当然,粉丝知道他的偶像有缺点。可是他认为这并不重要。粉丝认为他喜欢偶像就足够了。偶像是世间的另一个自己,偶像是心中的神。偶像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偶像的忧伤就是他的忧伤。有时候他觉得,他比偶像本人,还要了解偶像。

那天他正上着网,屏幕上突然蹦出一个网页。是有关偶像的,一个恶毒的标题刺得他眼睛生痛。他点开,人就呆住了。是一段视频,偶像和一位男人在酒店的客房里搂抱在一起,然后摁灭了床头灯。那男人在娱乐圈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一句话,绝对可以决定一位女孩的前途。

粉丝没有看完。他流着泪关机。他在床上整整躺了两天两夜,不吃不喝。第三天清晨,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吞下了很多片安眠药,又挥刀切腕。粉丝根本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生还的机会。床头留了一封遗书,是写给偶像的。他说他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他痛苦,所以他要离开。可是他并不记恨偶像。遗书的最后,他祝她一生幸福。

偶像在一个饭局中听他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情。她愣了一下,说,打击?这也叫打击?多单纯的孩子呵!

诱 惑

刘国芳

夕阳无精打采地在河的尽头坠落。

河边上有人踩着疲乏跟着它。

他们是几个拉纤的人,肩上,都荷着一根粗绳。

一只木船被粗绳拉着晃悠悠跟了他们走。

船极大,升起的帆铺天盖地遮去河的半个身子。风这时候弱下来,有气无力的样子,于是船慢起来,懒洋洋地恋着岸边的树木不愿动弹。

岸上几个人便呼哧哧喘起来,脚步踩得艰难沉重。

阳光便离得他们越来越远了。

船上开始有人急起来,于是冲岸上发一声喊:“老大,叫号子啊!”

便有号子声在河面上弥漫开来:

前面那个倒了……

嗨哟嗨哟—

到了那个酒馆……

嗨哟嗨哟—

船一点也不被酒诱惑的样子,仍那样儿懒懒地不愿动弹。

于是号子声弱下来。

阳光不屑再等他们了,慌慌地把半个身子坠进河里。

他们全都舍不得的样子,用目光去挽留阳光,但阳光终于没被留住,他们只挽留下一片血样的晚霞。

有穿花裤衩的人从血样的霞光那儿走来。

于是号子声强大起来:

前面那个来了……

嗨哟嗨哟—

来了那个女人

嗨哟嗨哟—

船被女人诱惑了,缓缓地动起来往女人来的那儿去。

号子声在继续:

女人那个穿了……

嗨哟嗨哟

穿了那个花裤衩……

嗨哟嗨哟—

船就迫不及待的样子,把速度快起来;于是他们脚步也不再踩得那样艰难沉重了。

号子声仍在继续:

女人那个胸前……

嗨哟嗨哟—

胸前那个奶子……

嗨哟嗨哟—

这当儿花裤衩走近了。

随着花裤衩走近,号子兀地消失了。

都木起来,呆子一样。船于是扯着纤在后头胁迫他们,慌忙中老大发一声喊:“下锚—”

“咣当—”水响起来,是锚跌水里了。

于是大家瘫倒下来。

花裤衩走到他们跟前了,但没人把眼帘抬起来。

花裤衩是个男人。

青 丝

积雪草

下班时,季楠到公司来接我,他站在街边的梧桐树下,身材修长挺拔。我远远地看着,心中忽然涌上一个念头:只要我一松手,这个有一丝忧郁气质的男人便不再属于我。

神思游离之际,他走过来,轻轻地揽住我的腰,车水马龙的人流中,季楠有些伤感地说,你还是去吧,一年后回来,我们就结婚。

我点点头。尽管我无法把握这份爱情会不会一直在这里等我,也清醒地知道在离别面前爱情是何等的苍白无力,但在此刻,我还是因为他的这句话而感动。

过了元旦,我就动身去了那座有欧陆风情的城市。第一天去公司上班,在电梯间里遇到了财务总监童谣,他左手端着一盆不知名的绿色植物,右手则拿着货运单和文件夹,嘴里嚷嚷着“借过、借过”,侧身挤进了电梯。

我往旁边让了一下,躲闪不及,他文件夹的弹簧硬生生地把我盘头发用的一只玻璃发夹拽了下来。长发失去束缚,呼啦一下子散开来,一直垂到腰际,瀑布一般。

我转过头去,怒目而视,见是一个气质儒雅的男人,实在不好意思发火,蹲下身去,把打烂的发夹碎片,一片一片地拾起,握在掌心里。

后来才知道,他竟是我的顶头上司,直接领导。

熟了之后,他说,以后我会还你一只发夹的!

我和童谣都住在公司为我们安排的单身公寓里,毗邻而居。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在外面吃饭,偶尔童谣也会在他的小厨房里一显身手,有时咸有时淡的,但每回他都来不及解下围裙,提着铲子就跑过来敲我的门,叫我一起品尝。

有天半夜,我发烧,挣扎着倚在床头,想给季楠打电话,拨了号码,禁不住又挂掉,即便告诉他,又能怎样?想来想去,还是给童谣打了电话。

没用三分钟的工夫,童谣跑过来,一句话没说,把我抱起来,然后下楼。我挣扎着要下来,怎奈他的手抱得紧紧的。他把我放到车里,然后开车带我去医院,挂号、排队、取药、输液,折腾到快天亮时,才回到寓所。

我清楚地感觉到一朵暧昧的花朵,开在我和童谣之间。我亦知道,我们都是寂寞的人,寂寞的人之间的寂寞的游戏,是不可以认真的。

一年的期限快要到了,童谣说要回北京处理一些私人的事情,很快就会回来。临走之前,他告诉我,一定要等他回来再走。

童谣走了之后,日子一下子变得清冷无边。办公室里的小赵是一个年轻的帅哥,他神秘地对我说,听说童谣这次回北京,以后不再回来了。我半信半疑,忍不住问,为什么?他看看左右无人,说,听人说童谣的太太是个极厉害的角色。

我听了默然无语。下班后,在公司楼下的酒吧喝了一杯热巧克力,夜里回到寓所,忍不住打童谣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她的声音听起来优雅而且富于质感,仿佛金属碰撞的声音。她轻轻地问我,你找哪一位?我一下子就慌了,稳定了一下情绪才说找童摇,而且莫名其妙地缀上句,工作上的事情……

间隔许久,童谣才过来接电话,他的声音说不上惊喜,甚至有些平淡无奇:是你啊!我把事情处理完了就回去。然后就挂了电话。我抱着电话没有来得及说一句话,怔怔地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足足有一分钟。

我很快答应了季楠的求婚。结婚之前去发廊剪短了头发,季楠说我留长发好看,但我还是执意剪去了那一头如瀑长发。他不知道,在心里,我是用这种方式和过去做一个诀别和了断。

结婚的事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然后接到童谣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语调欢快地说,我在你们这里的机场,快点来接我。

我无法说清自己心中是什么滋味。在空旷的机场大厅,一眼就看到这个儒雅的男人,还是从前那样闲适温暖的样子,坦然得就像昨天刚刚分开。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蝴蝶型发夹,上面镶了三颗晶莹的水钻,美得耀眼。他说,上次打烂你的发夹,这个送给你。我伸手接过来,握在掌心里,那只通体碧绿的蝴蝶仿佛要振翅欲飞。

童谣像是忽然发现我没有了长发,他有些吃惊地问,你的长发呢?

我抬起头,下巴微微地扬起,对着他甜甜地笑,剪掉了,恭喜我吧,我要结婚了!

童谣看了我一眼,仿佛不认识似的,眼里的光一闪即逝。他轻轻地说,我,刚刚离婚了,第一个跑来告诉你。

我闭上眼睛,没有哭出声,但泪水还是无声无息地漫过睫毛,不可遏制地滴到了手中的蝴蝶发夹上。

你是不是付出了爱

马 德

年根下回老家,表弟为我讲了一个故事。

他在一座城市当民工,生活很艰苦。每天跟砖块、水泥、钢筋这些东西打交道,特别劳累。体力上还能支撑,但饮食实在是差得很。每天三顿饭都是馒头,硬邦邦的。菜是白水煮菜叶,一点油花也看不到。刚好,工地的旁边,也不知是谁家种了两垄葱,绿绿的,嫩嫩的,每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去拔些,回来就馒头吃。

他说,刚开始拔的时候,就像做贼一样,生怕一个衣着体面的城市人突然出现在眼前,奚落一顿还是小事,最惨的可能要挨骂甚至是挨揍。然而,每次吃饭的时候,他们又常常抵制不住诱惑,因为有这几根葱,饭就香甜许多。

终于,有一天中午他们再去拔葱的时候,被人发现了。那是一个骑着三轮车拾荒的老女人,她当时怔在那里,表情呆滞地盯着表弟他们看了半天。表弟见是她,不慌不忙地从地里走出来。因为这个老女人,经常来工地上拾破烂,废旧的铁丝,瓷砖的纸盒,才是她物色的对象。表弟说,也不知是谁家种的葱,就馒头吃,挺好的。老女人哦了一声,点了点头,说,也是的,也是的。

眼看着葱一天天的少了。然而,一天中午他们再去拔葱的时候,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又新种了几垄,土还蓬松着呢。表弟他们对这个变化惶恐不安,因为不知道主人家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有人说,该不是在“钓鱼”吧,大家觉得有道理。不过,没老实了几天,表弟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因为这个工地上,除了老女人,实在没有其他什么人来。

有一天下雨,工地停工。表弟和其他的工友到四周转悠。他在工地东北角发现一处窝棚,而窝棚里住着的,竟是那个拾荒的老女人。她正坐在门口看雨,里边还有一个小孩在玩耍。表弟进去小坐了一会儿,才知道他们一家人从河南来,来这里已经四五年了。儿子和媳妇一早出去拾荒了,还没有回来,留下她,在窝棚里照看小孙子。老女人问了表弟一些情况,末了,拍着表弟的肩膀说,这么小就出来了,多不容易啊,多不容易啊。老女人眼中泪水汪汪的,表弟低下了头,感受到了一种来自母爱的温暖。

蹊跷的是,葱快拔完的时候,总会有新的葱种上。一个夏天,因为有这些葱,表弟和其他民工并没有感觉到饭食上欠缺多少。直到表弟他们搬到另一个工地干活的时候,还有几垄葱旺盛地长着。工友们都说,这几垄葱估计能长大了。大家虽然彼此心照不宣,却倒也真希望这些葱能长大起来。

初秋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表弟和几个工友回原来的工地拉施工的机器。返程的时候,他漫不经心地往那块葱地扫了一眼,乱草深处,有一个人影头发蓬乱,正蹲在那里收获着所剩不多的葱。虽然是个背影,表弟还是觉得有些熟悉,当他看到旁边更为熟悉的三轮车的时候,那一刻,表弟明白了。原来,一直是她,一个一样卑微地活着的拾荒女人,在那个夏天躲在生活的背后,一茬一茬地种下葱,默默地照顾着他们,让他们少遭了许多的苦。

表弟讲到这里的时候,眼睛有些润湿了。他说,那个清冷的雨天,她拍我的肩膀的温暖至今还在。只是,我没想到,在那样的一个城市,一个捡破烂的,还有着这样一颗热乎乎的心。

我知道了表弟一定要把这个故事讲给我的缘由。是的,一个生命,把自己的爱默默地延宕出来,并毫不吝惜地给予别人,这样一颗纯美的心灵,对于爱的承受者来说,是刻骨铭心的。所以,当你被一个人感知,并被牢牢记住,你要清楚,那不是因为你貌美,不是因为你气质迷人,不是因为你所处的位置高高在上,也不是因为你所做的事情轰轰烈烈,恰是因为你竭尽所能地为他付出了爱。

哪怕是极细微、极渺小的一点爱,也许薄如轻烟,也许细若游丝,但对于一个需要爱并懂得感知爱的人来说,你就给了他心灵的全部。

最重的人

凤 凰

这天一早,天堂门口挤满了人。许多人昨天夜里就来排队,等待进入天堂。天使打开门的时候,看到密密麻麻的人,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因为这样的情形时常发生。

人们看到天使,都露出满脸的笑容,等待天使放行。可是今天天使却告诉大家因为天堂人满为患,为此每天只准一人进入天堂。

人们一听每天只准一人进入天堂,都叫了起来,问天使进入天堂的新标准。天使告诉大家,谁最重,谁就进入天堂。这样的新标准,闻所未闻,人们议论纷纷。天使说因为最近天堂的风很大,只有体重最重的人进入了天堂才不会被吹走。原来如此。

体轻的人自知不能进入天堂,只好遗憾地离开了。很快,就只剩下十几个强壮的男人。

天使搬来了秤,称每一个人的体重。很快,结果就出来了,一个又高又胖的男人重1 8 0斤,是体重最重的人,该他进入天堂。其他人都泄了气,特别是体重排名第二的那个戴眼镜的男人,他更加泄气,他与第一名就只差两斤啊,太让他失望了。

就在这时,来了一位老人,老人说她也要称体重。大家听到老人也要称体重,都笑了起来,说她只有七八十斤,太轻了,根本不能进入天堂。就算进去了,风一吹就被吹走了。可是老人坚持要称体重。

天使见老人坚持,只好为老人称了体重。老人重7 5斤。天使很遗憾地告诉老人说:“老人家,对不起,你太轻了,不能进入天堂!”

老人说:“我知道我体重轻,我也没打算进天堂,我是为了儿子来的。”老人指指戴眼镜的男人,又说:“他就是我儿子。我儿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和他的体重,应该是一个整体。因此,我儿子是最重的人,他应该进入天堂!”

大家听了,都沉默了。是啊,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孩子和母亲的体重是一个整体。无疑,老人的出现改变了进入天堂的人选。排名第一的男人泄了气,眼镜男人非常得意,他想自己即将进入天堂,那是多么的幸福啊。

天使微笑着说:“老人家,您说得对,您儿子是您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们的体重是一个整体。但是,儿子只是您的一部分,您才是主体。因此,体重最重的人应该是您,而不是您儿子。进入天堂的人,也应该是您才对!”

所有的人听了天使的话都不由一愣。老人说:“天使,你看我这身体进入天堂肯定会被风吹走的,还是让我儿子进去吧!”

眼镜男人上前扶着老人说:“妈,以前我对不起您,没有好好孝顺您,没想到您对我没有一点怨言,死后还爱着我。妈,您就快进天堂吧,您的心里装着我,您比我重,不会被风吹走的!”说着,眼镜男人掉下了悔恨的泪水。

老人擦着眼镜男人的泪水,说:“儿啊,妈不进天堂。妈进了天堂,看不到你,心里难受。妈就陪在你身边,一直照顾你……”

老人的话,让所有在场的人都湿了眼睛。

眼镜男人看看老人,知道老人不会独自去天堂,只好点了头,说:“妈,以后儿子一定好好待您,让您像在天堂一样幸福!”

天使听了非常满意,说道:“你们母子心连心,同为一体,不分彼此,是最重的人。前世你们分离,今世不再分离,你们一起进天堂去吧!”

听了此话,老人和眼镜男人都喜出望外地笑了。然后,眼镜男人扶着老人,一步步进入天堂。

杀人不见血

童树梅

张可的妈妈这天早上去了城南,小妹一家住在城南,妈这是想小外孙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妈还没有回来,难道她住小妹家了?张可便打电话问小妹,谁知小妹一听喉咙一下子就急哑了,说:“哥,你不是开玩笑吧?妈说要给你和爸做饭,连中饭都没肯吃就回去了,怎么到现在还没到家?妈、妈,你在哪啊?”

小妹都要哭了,张可和爸爸也吓得不轻,正六神无主地张罗着要出门寻找,门开了,妈走了进来。

妈脸色不太好,看上去十分疲惫,一进门就瘫倒在沙发上,一边长长地喘气,一边用手一下一下地捶着头,说:“好险啊,今天从小妹家出来走在道上好好的,突然间天旋地转,一头栽倒在地就什么也不晓得了,幸亏一位好心的大哥打那经过,把我送到医院吊了两瓶水,否则,只怕再也见不到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