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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见:那些美丽却疼痛的青春时光(4)

那天晚上,陈浩南没出门没吃饭,没有不知疲惫地敲键盘,就坐在那儿等着电脑的屏保变来变去,听着墙上的挂钟滴答地转一圈又一圈,看着黑夜一点一点侵蚀整个视野。

然后,他站起身来揉了揉脖子,进屋睡觉了。

李墨从办公室出来走到灯笼街夜市的时候,小贩们已经三三两两开始收摊了。

今年冬天果然比往年冷得多啊,想当年什么时候穿过羽绒服呢?她暗暗地叹了口气。还是说,我开始变老了呢。

李墨记得大学时候对面宿舍的一个姑娘的人生箴言就是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不能过十八。当初那姑娘“嫁一个有钱又对我好的老头子”的远大志向还着实在整个学校的BBS上火了一把。她不认识那个姑娘,不然还真想了解一下她现在有没有完成她的理想抱负。

现在想想,那姑娘说的其实挺对的。

十八岁那年,穿上第一双8厘米的高跟鞋,开始折磨摧残自己的各个骨关节,累积潜伏的疼痛。

十九岁那年,第一次进了PUB,见识了各色灯红酒绿的迷乱男女,懂得了人性本色的至理名言。

二十岁那年,遇见陈浩南,抛弃矜持和骄傲,喷发自己的小火山融化了这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

二十一那年,白天黑夜地找实习递简历,了解社会的黑暗与沧桑,欣喜若狂地告诉陈浩南拿到了两人在同一家公司不同部门实习的机会,却被告知对方早已轻松拿到保研,眼泪拦也拦不住爬了满脸。

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辛苦地挣扎在人情大于能力的职场里形单影只地奋斗,乐此不疲地无视陈浩南对她的忽略,然后继续孜孜不倦地爱着那个冷面男。

李墨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但是她不知道自己是笑出了声还是哭出了声。

转眼她的青春就走丢了。越来越习惯的高跟鞋带着她踏入了奔三的年龄,去化妆品专柜也必须要开始关注抗衰老的护肤品,势如雨后春笋的房价让她连没有周末都变得理所当然。唯一可以让她感觉有一点幸福的节日,也刚刚被她甩手扔掉,而那个节日另一个当事人,却在她说分手后的一个月零十二天里,一次都没有联系过她。

所以李墨想自己大概是笑了吧。她真的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活得很可笑。

她甚至都不知道,这段长达六年的爱情长跑,到底算不算爱情。

所谓爱情,是要相互给予相互温暖。可是回想这么多年每一个让她觉得幸福的瞬间,几乎全部都是她死皮赖脸地向陈浩南各种示好示爱,陈浩南皱皱眉然后无奈地笑着牵过她的手。她真的不知道这么多年,陈浩南给她的,除了那些大起大落的情感变化,还有什么。

街拐角那个路灯闪了闪就灭了,灯笼街瞬间黑了许多。李墨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她怕黑,因为她相信世界上有鬼,相信漆黑的小街是鬼魂们的夜游园。

就那么一瞬间,她心疼了。她想起以前再黑的夜路,就算身边的人再沉默再冷淡,总有一个高半度的体温牢而不紧地扣住她的手,让那些深冬的夜冰凉却不寒冷,让那条狭长的街漆黑却总有方向。

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李墨咬了咬牙。总有一天,这些路都要自己一个人走;总有一天,黑暗都要自己一个人面对;总有一天,会离开那个熟悉的人和温度,过自己的人生。

彻彻底底粉碎陈浩南这个名字的人生。

咖啡机里的咖啡豆都磨空了流不出苦涩的液体以后,陈浩南才转了转脖子,从电脑前面站起身来。

这种枯燥单调的场景好像每个月都要发生,他会精疲力竭,李墨会歇斯底里,冰箱会空空如也,垃圾桶会大腹便便,只有代码永不当机,像坏了的水龙头一样在脑子里奔流不息。可是,总会有李墨泪眼蒙眬地去洗漱间给他放好一大缸的热水,然后像小猫一样窝在被子里等他。偶尔会发忍无可忍的小脾气,但是当陈浩南从背后环住她,微青胡楂的下巴轻轻地抵在她的肩膀上,疲惫而沙哑的嗓音淡淡地说“墨墨,别闹,我累了”的时候,李墨的一切脾气就都消失不见了,她会立刻毫无廉耻地原谅他的一切忽视,心甘情愿地承受他之前所有的无动于衷。

猫是一种会看人眼色的动物。它会在你心情好的时候上前讨巧,会在你看电视的时候懒懒地卧在你的膝上任你摆弄,也会在你阴郁的时候默默缩在角落里不发一声。

陈浩南一直觉得李墨像一只猫,一团柔软细腻的毛球,可以默不作声地躲在他心底的缝隙,然后在某些瞬间轻而易举地就填满了他那些本该空白冰冷的时光。

其实李墨也觉得自己像一只猫,但不是陈浩南定义里的那种猫,而更像是主人突发善心捡来的流浪猫。主人很累,主人很忙,主人没有空照顾自己,自己就继续在这个温暖的房子里流浪,偶尔主人会想起来自己的存在,会随手搔一搔自己的痒,摸一摸自己不那么亮丽的毛,自己就幸福地满地打滚。

陈浩南其实也知道,自己这种沉默寡言对任何事物又都很冷淡的性子,不是谁都能忍得了这么多年。他其实觉得自己很幸运,能碰见这么一个死心塌地的好姑娘。

李墨可能不知道,陈浩南一直想搞明白李墨到底看上了他什么,这样他就能无限期地延续他身上仅剩的这点美好,然后希望李墨可以无限期地延长陪在自己身边的时间。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但是他知道那个女孩儿笑得弯弯的眉眼总能让他想到一辈子。

其实陈浩南的内心并没有他看起来的那么冷漠,他记得很多和李墨一起消磨的时光。哦,或者说,李墨待在他身边的时光。

大三那年的冬天,他在图书馆里构思代码,目光漫无焦点地定格在某一个地方,脑子里的字母数字转得飞快,时间也像水匆匆流走。等他终于敲定一丛丛数字群回过神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眼神似乎一直落在对面那个面红耳赤的姑娘脸上,偷偷打量他的姑娘也因为他突然转动的眼珠惊慌失措地垂下了脸。

之后他似乎就像安了人脸识别器,在每一个食堂的长队,凉棚里的石凳,长廊里的围栏,图书馆的角落甚至是男浴室外面的草丛里,都能看见那张惊慌失措又故作沉稳的脸。

陈浩南在后来的每一个深夜,想到那张青涩的脸心都会哗地一下就柔软起来,在路过的每一个拥挤的广场和街道,都会习惯性地去搜寻有没有那个娇俏的容颜。可是这些,李墨从来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甚至陈浩南自己都从来没有察觉。

灯笼街的夜市拥挤吵嚷,却让人觉得暖入心肺。蒙着灰尘摇摇欲坠的巷口的灯笼,暖黄色的低矮的路灯,街坊们热络的家长里短,年轻女孩带着撒娇意味的娇嗔怒骂,像白杨一样朝气而充满力量的男生宽阔的肩膀和温暖的手心,空气中隐隐的麻辣烫和臭豆腐的廉价的香气,陈旧但被磨得光亮的沟壑淋漓的长板凳,蒸腾着热气的凸凹不平的大白铁皮锅,街边矮墙后老旧的居民楼亮着的盏灯。

这曾经让吵闹如李墨愿意倾其一生以换来如此温淡的幸福,可是她现在连路过都会害怕,害怕自己去怀念那个曾经以为触手可及的未来。

她想起那年,自己悄悄跟在陈浩南身后却因为戴着耳机忘乎所以地哼起了歌,陈浩南一脸忍无可忍地转身,第一次拽过她的手,皱着眉头说“李墨你真烦”,她幸福的脑袋瞬间当机。被发现了,被牵手了,被叫名字了,被说烦了,被发现了,被牵手了,被叫名字了,被说烦了……四个短语在脑袋里开始顺序循环。后来,陈浩南偶尔会眯着眼睛笑着揉她的脑袋,描述她当时“脸红扑扑的,扬着脑袋盯着我动也不动,张着嘴巴卡机最少三分钟”的傻样,李墨就气急败坏地跳到陈浩南身上捂住他的嘴,她死也不愿意回忆自己最美好的感情竟然开始在如此荒诞的情景里。

陈浩南在遇见李墨之前的20年人生,基本处在智商超标,情商为负数的状态;在遇见李墨以后,智商继续稳定增长,情商也逐渐归零。

在一起之后,陈浩南的第一个生日,被誉为“觉皇”的李墨大学以来第一次不为了party却熬到了零点,颤抖着手按下“亲爱的,生日快乐”七个汉字八个字符,其间因为对于“亲爱的”这个称呼太激动,手指哆嗦到其他字母上按错拼音共计六次,打完字用嘴巴去亲屏幕导致字被删掉一次,怒骂三星电容触摸屏四次,然后在分钟跳到1之前着急忙慌地终于按下发送键。电话那头的某人面对着电脑写代码写到凌晨5点,睡前为了设置闹钟看了一眼手机,云淡风轻地回复了一句“谢谢”,殊不知李墨一晚上紧绷着神经,双手把手机握在胸前浅浅睡去,被这突如其来的震动瞬间惊醒,起得太猛方向也不对头磕到了墙上,然后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那条简单的“谢谢”,就在泛着黎明微光的黑夜里瞬间泪流满面。

李墨一直很信奉一句话。在古代,我们不短信,不网聊,不漂洋过海,不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就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前半截适用于手机一般处于被动语态的陈浩南,后半截适用于精力旺盛勇往直前的李墨。

于是,在苦苦等待到将近黄昏之后,她终于下定决心,挎起她的小包,颠颠地奔向了男生宿舍。

似乎所有大学都有一条通用的潜规则,就是女生宿舍男生勿入,男生宿舍女生乱入。但是李墨觉得,孤身一人直捣敌人大本营深处还是需要一定勇气的,尤其是经过了这次洗礼。

刨去走廊里端着水盆只穿一条内裤的众多几近全裸的竹竿男,不说洗衣机旁边小脸盆里摞成山还混杂在一起的臭袜子和篮球衫,撇开浑身臭汗还在水房打闹搞得满地积水的青春痘男生,最让李墨不能忍受的是,她站在陈浩南门口敲门时候,竟然发现隔壁屋里只拴了一条内锁链,从板面宽的门缝里传出来啪啪啪的声音既清楚又透亮!如果陈浩南再晚一分钟来开门,她觉得她一定会落荒而逃,甩开专门换上的小高跟撒丫子就跑。

如果说,陈浩南开开门看见李墨挑了挑眉毛,问了句“欸你怎么来了”不足以彰显他的情商的话,那在李墨抽了抽嘴角,但还是挤了一个大大的笑容说“来祝你生日快乐啊”之后,那厮更加疑惑地皱了皱眉,来了一句“短信不是说过了吗”的时候,李墨已经彻底地竟无语凝噎了。

在李墨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地给陈浩南解释了一遍,何为谈恋爱何为约会,以及义愤填膺地指出,陈浩南的女朋友是她这个活色生香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那台毫无思想和主见的电脑之后,陈浩南似懂非懂地挑了挑嘴角,扯出了一个难得一见的微笑,合上了笔记本,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顺手捞过桌角的钱包,向李墨伸出手,“走吧,我们去吃东西。”

他微笑的瞬间,李墨感觉自己的心都软成了水,晒着金黄金黄的细碎的阳光,从光滑圆润的鹅卵石上面淙淙流过,像是融化了一个世纪的冰川和寒冷以后,带着满身的欣喜淼漫而来。

这是李墨第一次来到了灯笼街。

陈浩南自己来灯笼街喝酒了,就像他很久很久以前那样,久得像一个世纪。

说起来,李墨已经陪在自己身边六年多了。六年的光阴,他把从冷傲坚硬全然自我的青年变成了如今为了生存必须做出必要的迎合的有担当的男人,把李墨俏皮阳光的飘逸短发变成了如今女人味十足的大波浪卷,把他们最初相拥的颤抖变成了坚持不懈为了买房子的存款。好像刮了一阵风,做了一场梦,李墨就离开他了。

他并不是不想挽回那个他梦想的一辈子,他是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资格那么做。这么多年李墨为他受的委屈,掉过的眼泪,假装的笑脸,他不是石头,他有眼在看,有心在疼,只是有嘴却没说。

李墨告诉他自己在灯笼街的那边租了屋子住的时候,陈浩南心里狠狠颤了一下。小时候和姥姥一起去过的夜市,那是他整段人生最温暖的时光,姥姥离开以后他以为再也没有人能理解灯笼街对他的意义不仅仅是一条温暖的小街道,可是李墨知道,李墨和他一样,灯笼街是家的味道。

可是他什么也没表现出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哦,那很好啊。话一出口,他在心里就把自己这种别扭的性格骂了千百遍。但是李墨大概习惯了他的冷淡,仍然沉浸在对未来小幸福的希冀之中。

元宵节那天,他们牵着手去看花灯,黑暗的夜被染上缥缈美艳的红,像倩女幽魂和千与千寻里的鬼街。陈浩南心想,真好啊,她不是鬼,我能牵到她的手,真想就这么一直走。

可是李墨不觉得,被陈浩南的大手握着,小鹿乱撞小脸通红了没几分钟就待不住了,挣开陈浩南的手,急匆匆地穿梭于各个摊位之间,不时在某个隐秘的角落探出脑袋冲着他拼命地招手“阿南阿南,你快来看这儿有一只猪”,“阿南阿南,我想吃烤红薯,这个闻起来好香啊”,“阿南,你看这有猜灯谜欸,你快来试试”,“阿南阿南……”。陈浩南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抄着手跟在李墨的屁股后面交钱,看着她毛茸茸的帽子到处闪来闪去,在花灯下像阿尔卑斯山上永不消融的白雪。

灯市的尽头摊位越来越少,路也渐渐地变暗,可是李墨依然兴趣盎然地往里面钻。终于逛完了最后一家。

李墨站在黑暗的尽头,打着一盏浅粉色的莲花灯,轻巧地转过身,在幽光下歪着脑袋看着陈浩南暖暖地笑。“阿南,我们在一起一辈子好不好?”

陈浩南在那一刹那,心都空了,他想拼命拼命地点头,什么学业什么商场什么金钱全部都不要了,他迫不及待地想把这姑娘揉进自己的血肉里,一辈子不许她离开。只有这一次陈浩南忘记了所有的世俗和喧嚣,放弃了一切的冷静和骄傲,大步地迈向黑暗的尽头的那盏光,低下头狠狠地吻住李墨,双臂箍紧了李墨,她吵闹着非要穿他的羽绒服,松松垮垮的大衣裹紧了她小小的身子。

李墨就那样愣在了原地,右手扬起的花灯还悬在半空中来不及放下。这是她日思夜想的体温和味道,她日思夜想的场景,以及她日思夜想的人。

不知道是不是她幸福得产生了幻觉,李墨似乎听到一句微弱到可以轻而易举被忽略的“好,一辈子”。

大概是幻觉吧。李墨幸福地想。我真幸运啊,能有这么幸福的幻觉。

而陈浩南在想,辛弃疾说得真对啊,这真的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个零星灯火里的女孩,我愿倾尽一生,换她幸福无忧。

李墨在灯笼街口站了好久,看见一个人喝酒的陈浩南,不知道是该视若无睹骄傲地走过去,还是走过去轻声说一句,嗨,好久不见。

她爱陈浩南爱了六年,不想从此陌路。可是她的骄傲才刚刚重新捡起来而已。

向前每踏一步,她都心惊胆战。她突然觉得她像回到了刚穿高跟鞋的那一年,每走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地调整重心,仿佛在悬崖边跋涉,一个不小心就是万劫不复,粉身碎骨。

终于走到陈浩南背后,她沉默地站了很久。硬下心决定只打一个招呼就走,却在弯腰的瞬间,所有防备溃不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