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异经》云:“昆仑西有兽焉,其状如犬,长毛,四足,似罴(音皮)而无爪,有目而不见,行不开,有两耳而不闻,有人知性,有腹无五藏,有肠直而不旋,食径过。人有德行而往抵触之,有凶德则往依凭之。名浑沌。”
穷奇是大多数普通人都知道的凶兽,但是浑沌却是很少的人能够知道。东方凌云知道那只奇怪的凶兽是浑沌,还全靠这具身体读了不少奇闻列传的关系。
“你能有封天印,我为何会不能驾驭穷奇和浑沌?可要战否?”
轩辕洛袖摆一挥,穷奇立起身子,低声咆哮。穷奇长相如牛,叫声却似狗。
“胜了如何?败了如何?”
决斗总有胜败之分,总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打上一架。
“胜了云起退兵百里,三天之内不犯兵菡萏。”
“四天。”
东方凌云眼睛都不眨的加了一天。
白衣公子顿了顿,明眸如画:“四天就四天。兰无心果然舍不得你冒半点险,亲往东线,调令二十万大军往这边赶。只可惜,还是需要八天。八天,东方凌云,你拿什么撑住?城墙上面那些老弱病残?”
城墙上的兰夭士兵麻木着。
东方凌云遥遥回头望了一眼。
“我败了呢?”
“跟我回云起。成为我云起的帝后!”
轩辕洛太狠了。
东方凌云刚想说换一个。轩辕洛就像是知道了一样,从容优雅的加上一句:“你可以选择。赌或者立刻对抗云起的二十万精兵。”
东方凌云咬牙。
城墙上那群麻木的人,现在对抗二十万的云起大军,无疑是以卵击石。
菡萏丢失不得。
红衣少女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已经抿紧了唇瓣。手指狠狠的掐入肉里:“我赌!”
连云兽马车中。
杜留失声:“东方小姐!万万不可!”
“我只相信血誓。”
轩辕洛步步紧逼。
东方凌云拿出匕首,银白的光芒一闪,手臂上已经划开了血痕。血腥味蔓延,穷奇和浑沌两只凶兽兴奋异常。要不是轩辕洛约束着,只怕会朝着东方凌云扑过去。巨大的嘴巴,张开着喘气,两只凶兽的嘴巴里已经开始流出口水。
东方凌云能够驾驭神兽,内丹中蕴含天地灵气,这两样无一不是穷奇和浑沌这等凶兽最喜欢的食物。东方凌云的血,对它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我东方凌云在此立誓,与轩辕洛一战不论生死,败愿跟随轩辕洛回云起,嫁给轩辕洛为妻!天地可鉴!”
白衣公子亦是划开手臂,血腥中带着绿色的芬芳。
“我轩辕洛在此立誓,与东方凌云一战不论生死。败愿让云起军营后退百里,免战四天!歃血起誓,天地可鉴!”
两人的血液在半空中交融,向上飞升。消失在太阳灼热的光芒中。
穷奇怒吼起来。
浑沌瞪着牛眼,凶光毕露。
“战!”
相隔不远的云起军营擂起战鼓。
咚——
咚——
咚——
打在人心。
杜留咬牙,飞跃上城墙,镭打兰夭战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