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108影响人类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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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永恒的遗产

——《汉谟拉比法典》的诞生

1901年12月,一支由法国人组成的考古队,在伊朗境内的苏萨古城址中发掘出1块黑色玄武岩石。数天之后,又发掘出2块这样的岩石。3块岩石拼凑起来,恰好成1根椭圆形的石柱。这根石柱高225厘米,椭圆周长180厘米左右。圆柱上端是一幅精致的浮雕,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下端刻有8000个左右的楔形文字,字体优美,清晰可辨。经专家鉴定,这就是公元前18世纪时汉谟拉比国王树立在马尔都克大神殿中的法典石碑《汉谟拉比法典》。作为世界上最早诞生而又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保存得极为完整,是研究古巴比伦社会和整个古代东方的第一手资料。

《汉谟拉比法典》的出土,在当时成了一件轰动全世界的重要考古新闻。法国考古队更是惊喜若狂,他们冒着严寒,立即将石碑护送到法国,占为己有。直到现在,圆柱石碑依然存放在巴黎市中心的卢浮宫内。

位于西亚幼发拉底河中游东岸的古巴比伦城,地处西亚贸易的要石柱顶部的浮雕冲,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和经济地位。当一度称霸西亚的乌尔第三王朝崩溃之时,叙利亚沙漠高地的阿摩利人来到两河流域中部,约于公元前1894年建立了巴比伦王国。当时它还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城市。到汉谟拉比当政期间才发展为一个繁荣的大国。汉谟拉比花了整整25年时间,兼施外交和武力手法,清除了城邦割据势力,在两河流域建立起第一个统一的国家。从某些现存的楔形文泥版书简中,不难看到这位国王的功业。然而,使汉谟拉比名垂青史的,却是他所编纂的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共3500行,8000个左右的楔形文字。

法典的正文共有282条,内容十分繁杂。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条文。

法典首先在正文的第一条即明确规定:“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人之罪者应处死。”第三条规定:“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则应处死。”第五条又规定:“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提出正式判决书,而后来又变更其判决,则应揭发其擅改判决之罪行,课之以相当于原案中之起诉金额的十二倍罚金,该法官之席位应从审判会议中撤消,不得再置身于法官之列,出席审判会议。”这些规定制止了诬告,给了众人以人身自由,从根本上整肃了社会风气。

法典在民事方面的规定则有:“疏于维护田间的灌溉堤防,致使河水渗入邻人田地,破坏邻人麦田时,需赔偿其损失。”“建筑房屋偷工减料,致使房屋倒塌,压死屋主,建筑工人必须以命抵命。”“医生对受重伤者施行手术,患者如在手术中死亡,医生被处以砍去双手的刑罚。”假使某人在道路上受到惊牛的撞击而死,则“没有补偿之道”。耕地的地租为收成的1/3到1/2,园地为收成的2/3。承租土地者种植谷物,即使“田不生谷”,颗粒无收,其租金也不得减免,数额得与邻近土地所缴纳的租金相等,理由是承租者“未尽力耕耘”。如果雷电、暴风雨或洪水毁去承租者的收获物,那么损失仍归于农人。承租者如不听出租者的警告,“怠惰不耕”,出租者便可将土地收回,并收缴租金。交回租地前,承租者还得将其耕好。高利贷的最高利率为谷物33.3%,银子20%,等等。

在刑法方面,法典则体现了严刑酷律和“同态复仇”的原则,“侵入别人私宅而当场被抓,可就地杀之”。“在火灾现场扬言救火却趁火打劫者,将他投入熊熊火焰中烧成焦土”。“蓄意反叛、图谋不轨者在酒店聚会策划,主人知而不报者,处死”。“儿子忤逆、殴打父亲,必遭砍去双手之刑”。“自由民损毁任何自由民之眼,则应毁其眼”。“自由民击落自由民之齿,则应击落其齿”。“自由民打自由民之女而使其致死,则打人者之女应被杀死”。

在婚姻法方面,法典则基本确立了男女平等的思想。首先法典认为:“结婚是一件严肃的行为,就像商业交易一样,必须依赖契约才有效。”其次规定受丈夫虐待的妻子,有“取回全部嫁妆回娘家”的权利;丈夫去世后,“其妻可和其子共同继承他的遗产”;女奴和主人成婚后如育有子女,“其丈夫过世后,她和子女皆可脱离奴隶身分”。“妻子久病在床,丈夫不得借故休妻,必须让她待在夫家。”最后对妻子犯了过错则规定:“有夫之妇与人通奸,除非得到其丈夫同意,否则,必与奸夫同缚,丢人河中。”“久婚不孕,丈夫可以休妻,但是不能侵占妻子的嫁妆。”“未尽主妇之责,不照顾丈夫生活起居者,必须主动返回娘家,嫁妆全归夫家。”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法典的有些条文既不合理,又很古怪。但在当时,这部法典却是人人遵守、信奉的。鉴乎此,法典为人们提供了研究当时社会形态的丰富资料,使我们了解到,古巴比伦时期的各种制度是一种较石器时代末期更进步的文明。汉谟拉比法典的成文,正是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

有人认为,汉谟拉比并非法典的拟定者,他不过是从先人们依循的法律中加以修正而使之“生效”罢了。即使如此,这一壮举也足以令人瞩目了。虽然在世界上曾出土过比这更早的法律,但全是不成章句的片断,不如汉谟拉比法典来得完整。因而,不可否认,汉谟拉比法典在法律发展史上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是一切法律典章的始祖。

欧洲大陆许多国家(特别是法国)、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拉丁美洲部分国家的法律,甚至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民法.主要由一个从未钻研过法律的人所制定的法典演变而成。此要就是由科西嘉行伍出身,经法国大革命之后登上皇帝宝座的拿破仑。他在1800年设立五个委员会,负责重订法国当时杂乱不一的法律制度。

1804年,制定了举世闻名的拿破仑法典。

尽管拿破仑对法律全是无师自通,法典的228l条条文却全受他的思想影响,有些还是拿破仑亲自草拟的。这套法典创建了空前的公平司法制度,公民不论贵贱贫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文字写得浅白,老百姓都看得懂。当时源自罗马时代的早期法律,却只有拉丁文学者才读得懂。

他放弃了荣华富贵,放弃了妻爱子,又经历了千苦修,万般寻觅,才有了一刹那的醍醐灌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