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潘恩(1737~1809年),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著名的政治思想家,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生于英国基督教教友会信徒的家庭,很小的时候就因家境困难而辍学。后来离开英国,投入北美独立革命运动。主张美国脱离英国而独立,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美国独立后,又去法国参加了大革命,并取得了法国公民资格。1802年后回到美国,但是他的政见与美国联邦党人不符,受到联邦党人和反动教会的打击与迫害。潘恩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早将社会和国家区分开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社会是由人们的欲望产生的,政府是由人们的邪恶产生的;社会的目的在于维护大众的幸福,而政府是为了制止人们的罪行。他在政治思想方面的著作有《常识》、《人权论》、《理性时代》等。
《人权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柏克攻击法国革命的回答。在这一部分里,作者谈了自己的人权观以及由此得出的国家观。首先,潘恩指出在任何国家里,从来不可能有一个议会或者任何一类人拥有权利或者以权力来永远约束子孙后代。他认为死后统治的设想是一切暴政中最荒谬而又蛮横的,因为政府是为活着的人服务的,而不是为死人服务的。以前的法律之所以还在实行,那是因为它得到了当代人的认同。在法国,到处都有专制主义的标记。欧洲其他国家的革命都是由私人的仇恨所激发的,但是在法国,却是来源于人民对人权的合理考虑,而且他们的目标决不因一个仇敌垮台就能达到。
潘恩认为,所有的人都生来就是平等的,并有平等的天赋权利。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宣扬这个观点。人的一切公民权利的基础就是人的天赋权利。天赋权利是人在生存方面所具有的权利,公民权利则是人作为社会一员所具有的权利。由此可以得出三个结论:公民权利来自于天赋权利;这种天赋权利在个人身上是不充分的,但是如果汇集到一点,就能满足每个人的要求;由天赋权利集合而成的权力不能侵犯由个人保留的那些天赋权利。宪法不是因一种理想而存在,而是现实的需要。最后,作者对英国和法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做了一番比较。英国和法国的行政权都在“国王”的手中,但是法国宪法把国王和主权区分开了,而且总是把国民放在国王前面,把立法放在行政前面,把法律放在国王前面。代议制政府和世袭继承制政府分别是建立在理性和愚昧这两种基础之上的。主权作为一种权利只能属于国民,而不属于任何个人,国民任何时候都有权废除一种他们认为不好的政府。从人类进步的角度可以看出,世袭的政府正走向衰亡,而代议制政府则是时代潮流的产物。
在第二部分的导言中,潘恩强调美国革命的意义在于它伴随着一场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而不仅仅是脱离英国。人类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秩序,都是社会的原则和人类的天性所造成的结果。政府的作用最多在于解决社会和文明所不便解决的少量的事务,正式的政府不过是人类文明生活的一小部分。现存的旧政府是开始于罪恶和耻辱的,对于这样的政府,最迅速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重新开始。旧体制的政府夺取权力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而新体制的政府则不一样,它代表社会共同利益而行使权力。代议制政府以社会和文明为基础,世袭制政府则排斥人类的智慧。如果不为公众的利益而工作,那么任何一个政府都不是好政府。宪法不是政府的法令,而是一种对政府加以控制的法律。政府没有权利,而只有义务。在美国和法国,宪法总是排在政府的前面,并且总是和政府相区别的。政府的惟一目的是谋求普遍的幸福,如果政府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那么一定要改革政府所依托的那种制度。革命产生于两个原因,一是要逃避灾难,二是要获取利益。前一种革命因情绪慷慨激昂往往容易付诸东流,后一种则较容易成功。不管是哪一种,一旦获得成功,就会影响其他国家,甚至把专制主义和腐败政府彻底地铲除。
《人权论》是潘恩除《常识》外的又一部政治学名著,该书出版的直接目的是批驳英国政治思想家柏克的《法国革命论》一书。对于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攻击与责难,潘恩在书中一一予以回击。除此之外,作者在书中还宣扬了美国独立革命的意义。在该书中,潘恩提出了许多后来广为人知的理论与观点,如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政府的作用与限制,权利的分化与制衡等,这些现在都成为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基本原则。该书与《常识》一起直接影响了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对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的政治原则和法律原则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总体而言,该书在政治思想史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了解西方政治体制与原则发展的一个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