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马克思主义与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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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邓小平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6)

第七,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不可逾越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开始到现在,经过4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近20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不能盲目乐观,离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实行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政策。

由于篇幅所限,十五大以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发展,将另文专门论述。

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什么样的特征,要确切地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把它放在一定的参照系之中。离开一定的参照系,不通过与一定的参照物相比较,任何事物的特征都无从确定。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参照系是什么呢?它应该是资本主义社会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包括其发展的各个阶段。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将经历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四个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参照物应该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和过渡时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三个发展阶段。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同于过渡时期、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其中,最主要的参照物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说,这一阶段所以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与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相对应、相比较而言的。目前,世界上存在的和存在过的社会主义社会,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进入或进入过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具有的基本规定性和基本特征,实际上只是一种科学的预测和理论上的设想。这就是说,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参照物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在目前还不是现实中已有的参照物,而是设想出来的理论上的参照物,是以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他们当时所见到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固有矛盾和发展趋势所设想出来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为参照物。下面,我们参照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规定性的预测和设想,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为依据,概括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第一,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由于革命前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差悬殊,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这个差距。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的说来,生产力发展水平仍然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即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才能从总体上接近、赶上以至超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除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外,我国目前还存在具有雇佣劳动性质的私营经济,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个体经济,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等。这些经济成分虽然不是或不完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促进生产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第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样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决定了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按劳分配是主体,其他分配方式是补充。目前,我国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出现了凭债券取得利息;随着股份制经济的产生,出现了按股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着部分风险收入;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提倡先富帮助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完整的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它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决阶级斗争问题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第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仍然存在着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敌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势力,所以还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以便镇压国内敌对分子的反抗和防止国外反动势力可能的颠覆活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否认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是不正确的。

第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通过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生产的商品化,是实现生产的社会化和现代化不可缺少的条件。企图超越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由商品经济不发达、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直接过渡到产品经济,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西方传统经济学的基本信条之一,是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把私有制看作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并且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是不相容的。例如《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就把资本主义定义为“自由市场经济”,并且提出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资料大都为私人所有,主要是通过市场的作用来指导生产和分配收入的。”《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也把市场经济看作是一种经济制度,并且指出它有三个基本要求:“(1)私有财产制度;(2)契约自由的原则;(3)自我负责的原则”,并且认为其中“私有财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他指出:

“市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才是可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是不可能被‘人为地’仿制的。”他认为,要把市场和它的价格形成的功能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分离开来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没有企业家(包括股票持有者)对利润、地主对地租、资本家对利息和劳动者对工资的追求,那么整个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成功地运转。”

因此,他得出结论:“二者必居其一,要么是社会主义,要么是市场经济。”

在西方经济学家中,也有人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理解为经济运行的调节方式,它们可以与不同的经济制度相结合。例如,瑞典经济学家K.埃克隆德认为,“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以及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有许多结合的形式”,可以是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是私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结合,即资本主义计划经济;可以是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他明确指出:“资本主义并非等于市场经济,因此,人们可以坚决地反对资本主义,但却不必因此而不要市场经济。同样,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也绝非是等同的。因此,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绝非等于争取实行更多的调节和计划经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概念并非取决于市场经济的程度,而是由所有制的状况而决定。”但是,持这种看法的人很少,他们的观点也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社会影响不大。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国内理论界由于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并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应该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实行产品经济的理论,无条件地运用到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来,也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背道而驰的,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要求人们摆脱传统经济理论的束缚,提出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并能指导改革开放实践的理论和观点。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党逐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有关的政策、法规。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观点,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在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实行产品经济的观点,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内在统一的,二者说明的是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运行的不同机制,因而在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的功能上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的。

近些年来,邓小平立足于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前提,反复强调应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光达等谈话时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1980年,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提到要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1982年10月,邓小平在与国家计委负责同志的谈话中又提出了如何处理好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的问题。他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

1985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

1987年2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明确讲到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他指出:“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

1990年12月,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的谈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准。他说:“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资本主义就没有控制,就那么自由?最惠国待遇也是控制嘛!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

1991年1月,邓小平视察上海时说:“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的谈话”中又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这些论述的实质,是把计划和市场看作是经营形式和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方法,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区分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标准的传统经济理论,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