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血煞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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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逛街

大致浏览了一下玉简里的内容后,秦锋发现里面不但有控制“噬魂钵”的灵诀,还有一个叫“清心诀”的法诀,联想起了尘让他少造杀孽,那么这个法诀很可能就是用来平息杀意的吧?

“那就练练吧,我也不想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啊。”秦锋随手布下了一个小型的结界,然后就开始修炼“清心诀”。按照秦锋的想法,这么一种小小的法诀,最多一个小时就能搞定了,他还打算修炼完后打个电话给文飞,问问那边的情况呢。可惜上天再一次

跟他开了个玩笑,“清心诀”看似简单,实则十分繁奥,秦锋修炼完开头一段后就觉察到了这一点,同时也觉察出此法诀不止是“清心宁神”那么简单。于是,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出于知难而进,秦锋把全副心神都沉浸在法诀里面,誓要修炼好它!(他又忘记刚才“弱水”爆炸的教训了)

时间悄悄溜走,当秦锋醒过来的时候准确地说,当秦锋被手机的震动弄醒的时候,已经是七天后了。幸好他的手机质量比较好,待机时间超长,否则早没电了。(至于秦锋用的手机是什么牌子,我就不透露了,免得大家以为我在替手机厂商做广告,呵呵)

其实两天前秦锋就把“清心诀”修炼得很好了,但他自从修炼“灭世诀”后,内心还是第一次这么宁静祥和,一时“意志不坚”,就沉醉在那种境界中,直到被手机震醒。

秦锋掏出手机一看:“咦?是梦暄的电话?”马上接了,说道:“梦暄早上好啊!”他发现朝阳正把并不强烈的光线透过窗户玻璃投射到房间里。

“锋哥,起床了吗?今天有没有空?”余梦暄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喜悦。

“起床?啊,哦,起来了。我有空,什么事?要我送你上学?”秦锋虽笨,也知道这个时候不管有没有空,就算很忙,也得说有空,事实上他还想把控制“噬魂钵”的灵诀学了,此外还要了解一下文飞那边的事,不知道在过去的一天中那一千多小弟取得了什么样的进展了哦秦锋

还以为仅仅过去了一天呢!他入定时是下午,而现在是早晨,也难怪

余梦暄娇嗔道:“什么上学呀今天是星期天!笨蛋我想去逛街,你陪我去好不好?”

虽然是在打电话,秦锋还是不自觉地挠了挠头,“嘿嘿”一笑道:“你知道我对日期之类的向来没什么感觉。好吧我陪你,你现在是在家里吗?我去接你?”

“OK!我在家门口等你。限你在半个小时内到,如果你敢迟到,哼哼哼”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小恶魔的冷哼。

“首长放心,属下保证提前赶到!”秦锋答到,话一出口,他自己也吓了一跳:“我刚才说了什么?我怎么会那么说话?难道”他隐隐觉得这件事跟修炼“清心诀”有关。

关掉手机,秦锋闭上眼睛放出灵觉,不一会儿就锁定了他的汽车,直接瞬移了进去,刚好坐在驾驶座上他能把握得这么精确,还得感谢上次无双子弄出个什么雷火阵,简直就是在帮助他完善瞬移技术嘛!

仅仅用了十来分钟,秦锋就开到了余梦暄家门口,他笑着打开车门,正要叫站在家门口的余梦暄上车,余梦暄却已经竖着柳眉叉着细腰骂了起来:“我让你陪我逛街,又不是去兜风,你开车来干吗?真笨,笨得跟个蛋似的”

秦锋的笑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瓜脸,他走出汽车小声嘀咕道:“不是吧?骂人都骂得这么有创意?”

余梦暄的听力显然很好,骄傲地昂起头说道:“哼!我还没说你傻得跟个瓜似的、呆得跟头鹅似的呢!”

看着秦锋越来越苦的苦瓜脸,余梦暄忍不住大笑起来,好不容易止住笑,手往她家一指:“把车停车库里去吧,再停这儿就要有人过来赶了。”

秦锋又钻回车子开进了余家的车库。他知道余博文有一辆“奥迪”,却没在车库里看到。

“余叔叔和凌阿姨出去了?”秦锋问道。(一般来说,对于比自己年龄不是大很多的男女,南方人称呼其为叔叔、阿姨,北方人则称呼为伯父、伯母好象是这样的吧?)

“恩。我妈完全康复了,所以我爸就带她出去玩几天。”余梦暄答道,说完一把挽着秦锋的胳膊,“我们走吧。”

秦锋的脸微微一红,却也没有挣脱内向的性格不是说改就能改得了的,但是为了对得起“余梦暄的男朋友”这个光荣而伟大的称号,秦锋只好强迫哦不,是心甘情愿地厚起脸皮,任由两人的亲密状态在大庭广众之下。

二十多分钟后,两人来到了繁华的市中心,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逛街”。而可怜的秦锋也终于见识到了陪女性逛街的恐怖。

原本走两三里路也会喘上半天的娇贵的余大小姐,如今却是龙精虎猛(这个词用得好象不是很恰当嘿嘿,将就一下吧。)地拉着秦锋一家店一家店、一个商场一个商场地逛过去,无论卖什么东西的她都要凑过去看看,不光是看,还要拿个样品研究研究,碰到衣服鞋子之类的更是要试穿一下,最可恶的是她居然什么都不买,好象是专门来消遣那些商家的。可惜这年头大家、特别是商家,都信奉“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是对的”(即使心里不这么认为,表面上还是要这么说的),所以上百个铺子试过去,秦锋没发现一家对余梦暄的这种行为表示不满。唉,这世道

好不容易把门面鲜亮点的商店、商场逛了个遍,已经将近一点,秦锋提议:“梦暄,我看你也累了,找个地方休息一下,顺便喝口水吃点东西吧?”

“你累了?”余梦暄扭头看着秦锋,小脸红扑扑的,显得尤为娇媚。

“我是一点都不累,就怕你累着啊,我会心疼的!”秦锋答道,当然,最后一句说的很小声。

“肉麻!”余梦暄撇撇嘴表示不屑,不过秦锋看得出来她还是很开心的。

“再逛一会儿吧,我买点东西,买好了去吃麦当劳。”余梦暄拉着秦锋又开始了“长征”。秦锋只好翻着白眼,无奈地跟上了。

“老板,这件多少钱?”余梦暄拿着一件淡黄色的女式无领羊毛衫问道。

胖胖的三十多岁的女老板熟络地笑道:“小姐,你可真是好眼力呀,这件羊毛衫是我这些货中最好的一件,颜色和你很配,你穿上一定好看。至于价钱嘛,看你也是行家,就二百八吧。”

余梦暄摇摇头没说话。

女老板一看,知道眼前这位小姐很精明,于是把脑筋动到了被余梦暄挽着的秦锋身上:“这位先生是这位漂亮小姐的男朋友吧?长得可真帅气!哎,先生,你看这衣服多配你女朋友啊,买下来送给他多好!只要二百八呀,很便宜对不?”

秦锋目前当然不会在乎这么一点小钱,当下便要掏钱买下,却被余梦暄制止了,她很自然地把羊毛衫挂回原处,拉着秦锋就走。

女老板这下急了,喊道:“小姐先别走啊,你诚心买吗?诚心买的话价钱好商量嘛,二百六?要不二百五?唉,我吃点亏,二百三卖你怎么样?”

余梦暄回头笑道:“八十,不卖拉倒。”说着又要走。

“好啦好啦,八十就八十,来来来,我给你包好。”女老板屈服了

余梦暄对着秦锋作了个“V”的手势,笑着过去付钱拿衣服了。秦锋摇头苦笑,抢在前面付了八十块钱,他是真的不明白,怎么买个东西还要先磨上半天嘴皮子呢?累不累啊

又逛了一会儿,余梦暄挑了几个小饰品,还给秦锋选了条裤子当然,都是秦锋结帐,他怎么会让自己的女朋友出钱呢?那也太没面子了!(大男子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