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罪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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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池塘谋杀案(2)

她忍着伤痛,开始一点点向“蓝夹克”那一边游过去,她的手臂和腿已经完全没了章法,就像一条快淹死的狗在涉水一样,动作缓慢而费力。朦胧之中,她好像看到“红毛衫”在往“蓝夹克”那边跑,原来这两个人打算会合在一起,共同等着她上岸。

她终于挣扎着游到了岸边,踉踉跄跄地涉水上岸。最后,当水深只到她的腰部时,她一下子摔倒了。

“红毛衫”和“蓝夹克”拉住她的胳膊,将她从水里拽上来,“你看,她长得并不是很好看。”他们中的一个说。

彼特又完成了一次巡逻,当他驾驶着警车返回公园大门的时候,他注意到在门口的停车场上,红色佳宝车和黄色马自达车仍然静静地停在那里。

他低头看看手表,指针显示的时刻是下午四点三十分。看来,那两辆车在那里已经有好一阵子了。

“车是什么人的?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不见踪影?”一种不安从他的心中隐隐升起。他走下警车,来到那两辆汽车旁边。

彼特看看这两辆汽车的牌照,都是本地的。他再看看车锁及车窗,也都完好无损,车内似乎也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那么他内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安的感觉呢?他也不晓得。

彼特点燃了一支烟,倚在黄色马自达车上抽着。这时,公园的四周很寂静,只有归巢的鸟叫声以及风吹树叶的声音。

“但愿那些人会自觉地在天黑之前走出公园。”彼特想。因为他实在犯不着大声吆喝他们,或者进去找他们。

一根烟抽完了,他将丢在地上的烟头用脚踩灭,然后又回到巡逻车上,继续巡逻。

“喂,达克,你看,她怎么不动了?”

达克脸上的狞笑消失了,这使他多少看起来像一个正常的青年。他的两眼像两块灰绿色的玻璃,散发出一种奇异的神色,过了半晌,他终于说:“我想她是死了。”

“死?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她不再呼吸了。”

两个年轻人这下傻眼了,他们望着地上那个已经失去了生命气息的躯体,不禁面面相觑。他们自己身上也沾满了泥巴和污水。

“趁现在没人,我们快走吧。”杜尔站起来,紧张地瞧瞧四周说。

“可我们不能把她的尸体留在这儿!”达克提醒他。

“我们还有什么好办法呢?”杜尔显得有些烦乱。

“傻瓜,如果有人发现了她的尸体,我们就完了!”

杜尔咧嘴笑了笑说:“别担心,这里很少有人来,等一会儿我们到公园外开走她的车,再将车随便丢弃在某个路边,即使第二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也不会想到是我们干的!”

“不行!这个公园里会有警察在巡逻。”达克说,“也许在我们进公园的时候,警察就已经注意到我们的汽车了,还有她的汽车。看我们这么长时间没有出去,也许警察早就记下了我们的车牌号呢!”

“那我们怎么办?”

“我想,我们最好是把她的尸体藏起来。对了,藏在池塘里,怎么样?”

“哈哈!好主意!”杜尔说,“就让她静静地在池塘底下沉睡吧,睡上一个星期,最好能睡上一个月或一年!假如没人知道池塘底下有尸体,就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她。对了,我们必须让她一直沉入池底,让池塘里的鱼将她吃掉,这样就干干净净,完全找不到尸体了。没有尸体,警察就无法证明我们杀了人,即使能记住汽车牌照也没用!”

于是,他们赶紧手忙脚乱地捡来许多石头,尽管双手都磨破了皮。

然后,他们把石块塞进女孩子的口袋里。

可是,怎么才能把尸体放到水中呢?达克建议说:“得把她丢到深水中!”

“要多深才够?”

“至少得四五米深,难道你不会估计吗?”

他们清楚,假如站在岸边把尸体抛入池塘中,顶多也就能抛两三米远,这样的距离和深度是远远不够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尸体搬入水中,但是他们俩谁都不会游泳,可随着天色逐渐变暗,他们必须快速行动,毁尸灭迹。

他们不能穿着衣服下水,因为这样会把衣服弄得又脏又湿,在出公园的时候反倒会令人生疑。于是,他们只好脱掉衣服,搬着尸体,瑟瑟发抖地走进冰冷的水中。

他们向池塘里走了大约五六米远,实在走不动了,这时尸体已经完全浸在水中了,塞在女孩子衣服兜里的石块正坠着尸体往下沉。他们双手一松,看着尸体慢慢沉入水底,然后涉水奔回岸边,匆忙穿上衣服和裤子。待他们掉头要跑时,一眼看到留在池塘边的那些杂乱鞋印,这又让他们犯了愁。

“如果这些鞋印让警察发现,他们一定会怀疑这里发生过什么事情,会进行追查的。”杜尔不无担心地说。

“不用担心!你看这天色,很快就要下雨了,到时候就会把这里冲刷得干干净净。”达克自信地说。

于是,他们两人又从原路返回。

在林地中,他们找到了女孩子的皮包,打开一看,里有一把马自达汽车的钥匙,还有十六元的零钱,这些都被他们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至于包里的其他小物件,如梳子、化妆品、小刷子、唇膏和眉笔等,这些东西不仅没有用处,反而是必须要销毁的物证。

达克提着皮包又跑回池塘边,他右手抓住皮包的长带子,用力在手中旋转了几下,嗖的一声就抛进了池塘中央。

那个皮包飞在半空中时,皮包口开了,里面的那些杂物散落了出来,落在池塘中央的水面上。有些物体迅速地沉到了水底,但有一张黄色的化妆纸,却孤零零地漂浮在水面上,就如同坟头上的一朵雏菊。

他们站在岸边看了一会儿,就急匆匆地向公园大门口的方向跑去。

此刻,彼特正懒洋洋地坐在警车里,他手表的指针已经指向了六点钟——冬天的天色暗得早。

“这两辆车的主人怎么还不出来?我是不是该进林子里喊那些人?”彼特正在犹豫着。

这时,一阵脚步声从公园里传来,彼特向车窗外一看,只见树林中有一红一蓝两抹鲜艳的颜色渐渐地接近,他如释重负。

待到人影走近时,彼特证实了自己先前的猜测:果然是两个年轻的无赖。

然而,真正令彼特感到意外的是,那两个人分别朝两辆车走去——穿红羊毛衫的走向佳宝车,穿蓝夹克的则走向黄色马自达。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彼特冷眼旁观着。只见那个“蓝夹克”伸手去拉“马自达”的车门,但却打不开,于是,他从兜中摸出一把钥匙插进钥匙孔。

彼特心中的问号越来越大,他琢磨:“看这两个人的衣着穿戴和身份特征,应该是同开一辆佳宝车来的,不像是分乘两辆车来公园里见面的。更何况,这个穿蓝夹克的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是驾驶一辆几乎全新汽车的人。”

那个穿蓝夹克的开车门的速度很慢,显然他对这部车并不熟悉。

看到这里,彼特下了警车,快步走上前去,问道:“你散步愉快吗?”

正在专注开车锁的“蓝夹克”听到背后突然响起的问话,吃了一惊,猛然转过身子,他的两眼发直,脸上带有凶狠的表情:“什么?”

“我是问你,刚才散步愉快吗?”彼特又靠近了一步。

一见是公园的巡警,“蓝夹克”的凶狠表情一扫而空,“呃,当然,愉……愉快。”他结结巴巴地说,并且身体因紧张还在发抖。

彼特机警地打量了一下他捏着车钥匙的手,那是一只冻得通红的手,可是天气似乎还没有冷成那样。“他的手是湿的,难道是在出汗?不,绝对不会是汗。是水弄湿的?对,一定是公园池塘里的水。”他猜测着。再看看“蓝夹克”的全身,也都是湿的。

彼特断定,他一定在池塘里游过泳。公园有明文规定是禁止游泳的,然而他却无法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因为他没有证据。

“蓝夹克”又继续回过身去开马自达的车门。现在,他已经打开了,钻进汽车,在驾驶座上坐下来。可能他觉得有点挤,就将手伸到座位下面摸索着调节钮,按住按钮,他往后推动座椅,把座位距离放大了一点儿。做完这些,他抬起头冲着彼特笑了笑,然后关上车门,开始发动汽车,不一会儿,佳宝和马自达两辆汽车就绝尘而去了。

彼特呆呆地望着那两辆消逝在夜色中的汽车。这时,他突然回想起刚才看到的一个细节——那个“蓝夹克”把车座往后推。

“虽然调节座位本身并不能证明什么,但显然那个座位的空间太狭小,不适合他的身材……或许有一个身材比他小的……难道是一个女孩子?莫非……树林里还有其他的人?”彼特一边走向自己的警车,一边思忖着。

“不对!”彼特猛然朝着公园里面跑去,大约跑了五十米后,他放声大喊:“喂,这里有人吗?”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回应,甚至连树林也在沉默。

他继续向树林深处跑去。毕竟他上了些年纪,而且身体肥胖,这让他跑了一会儿就开始气喘吁吁,但是他坚持着,不能停止。

“池塘!”彼特猛然想到“蓝夹克”那湿漉漉的衣服。他斜穿着跑过树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眼前。

彼特沿着泥泞的池塘边仔细查看,发现了乱七八糟的鞋印,它们都是新留下的,显然那两个家伙在这里下过水。

“难道他们发疯了,在这样冷的天气还下水。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不管是游泳还是涉水玩,这显然都不合乎情理啊。”彼特疑惑着。

他又反反复复地在池塘边查看,仍然没有发现任何女孩子来过的证据。“可能这些证据都被那两个家伙毁掉了。可是,‘蓝夹克’推汽车座椅的举动又该如何解释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彼特感到头部有些发胀。他直起身子,望着那没有涟漪的湖面,希望能从水上找到一点儿蛛丝马迹。

“咦,那是什么?”他突然发现水面上正漂浮着一样东西——似乎是一张湿了的化妆纸或纸巾,不过,瞬间他又觉得那倒没什么特别之处,因为游客随处丢弃杂物现象是很常见的。

借助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彼特又看见水面上漂浮着一个小小的黑东西,也许是一小段树枝,也许是别的什么东西。

不知怎么搞的,这时彼特的内心驱使他做出了一个近乎疯狂的举动: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涉水进入池塘中。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他只是一个公园的巡逻警察,但是他痛恨无赖,尤其是那些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他要看看那两个家伙究竟干了些什么。

彼特大约向水中走了五六米远,一把将那个小小的黑东西抓在手中,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支女孩子化妆用的眉笔。

“为什么会有一支眉笔漂浮在池塘中,它的主人在哪里呢?它是木制的,会漂浮,但漂浮不了多久,也就是说它的主人应该在不久前来过这里,可是,在哪儿呢?”他站在冰凉的水里,看着手中的眉笔不停地思索着。

彼特警官赶紧跑回到警车旁,利用车载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进行联络。

“是的,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车牌号是JO-1578,我对车主的身份很感兴趣。还有一辆红色的佳宝也要查,是1959年的,牌照号码是WY-203354。”彼特焦急地说。

“彼特,”副警长打岔说,“车主犯了什么罪?”

“在公园里游泳。”

“游泳?”

“罪名当然就是这个!”彼特吼叫道。

“要快!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对,就以游泳的罪名拘捕他们,直到我把池塘里的水放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