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康德理想的道德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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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民族的特性(1)

种族这个词,人们理解为结合在某个地域之中人的群落。就此而言,这些人构成一个整体。这样一个群落,或者这个群落的一部分,当它由于共同的出身而自认为是统一于一个市民整体之中时,就叫作国民,那置身于这些法律之外的部分(即这个民族中野蛮的一群),则称之为暴徒。他们的非法联合就是纠集,这是一种把自己从一个国家公民的性质中排除出去的行为。

休谟认为,如果国民中的每个人个别的特性都被努力吸收进来的话,那么国民本身就没有特性了。我以为他在这里是错了。因为作出某种特性恰好是他本人所属的、那个民族的普遍特性,这种特性也是对一切外国人的藐视,其原因特别在于,这个民族以为单凭一个把内部公民自由,与对外部的武力结合起来的精确的宪法就值得自夸。这样一种特性与那种容易造成亲密无间的殷勤相反,这是一种目中无人的粗野,是一种出于被误解了的独立自主性,而对一切外来者的执拗态度,这种态度使人相信他不需要别人,也自以为可以免掉他对别人的友好行为。

英国和法国以这种方式成为地球上两个最文明的民族,它们的特性形成鲜明的对比,也许主要因此而总是相互争斗。它们后来人为地造成的特性只是天生特性的结果,即使根据它们的天生特性,它们大概也是惟一能够被承认,有一种确定不变的特性的民族,只要它们还未被战争的强制力混合起来。法语成了一般的会话语言,尤其是在妇女们的高雅社会里;而英语却成了商业范围中最广泛的贸易语言。这也许是由于它们的大陆和岛国的位置区别所造成的。但是,它们现在实际上具有的天性,以及通过语言对这天性的培养,也许不得不追溯到它们由以起源的原始民族的天生特性,不过我们对此缺乏材料。但在实用人类学中,与我们有关的仅仅是,把这两个民族现在所具有的特性展示在一些例子中,并尽可能使之系统化。这些例子可以让人看出,一个民族可以在另一个民族身上期待些什么,一个民族可以怎样利用另一个民族的长处。

那些因袭下来,或是仿佛因长期运用而成为本性、而嫁接于本性之上,并表达着一个民族性情的格律,只不过是这样一些大胆的尝试,与其说是哲学家们想根据理性原则,对一切民族的自然倾向的多样性来作分类,不如说是地理学家们想根据经验来作分类。

认为一个民族的一切特性都取决于政府形式,这是一种未经证明的不明确的看法。因为,政府本身又从哪里得到它特殊的性质呢?即使是气候和地理也不能给这个问题提供钥匙,因为整个民族的迁移说明,他们并没有因为他们新的居住地而改变其特性,只是根据环境而使他们的特性适应于这种新住地,同时却让人总还是在语言、谋生方式、甚至穿着方面看出他们出身的痕迹,也看出他们的特性。我将更多地从他们的缺点和对规律的偏离方面,而不是从美化的方面(但也并不要漫画化),来大致勾勒一下他们的肖像线条。因为除了谄媚使人堕落、责备使人改善之外,如果一个批评者一律只强调人们的缺点,好像他多少作一点夸奖就会激起被评价者之间的妒忌似的,那么他就会更少触犯人们的自私心理。

1.法兰西民族在一切其他民族中,是以谈话风趣而独具特色的,在这方面它堪称是其他一切民族的楷模。他们尤其对来访的生人彬彬有礼,尽管现在宫廷礼节已不时兴了。法国人的这种特点并不是出乎利害,而是出于相互交谈的趣味上的直接需要。由于这种趣味首先涉及到与广大妇女界的交往,所以妇女语言成了这个圈子的通用语。毫无疑问,在心甘情愿为别人服务和助人为乐的友善方面,以及逐渐在人类的博爱原则方面,这种方式的意向也必定会有自己的影响,而且一定会使这样一个民族整个地成为亲切可爱的。

但事情的另一面却是,热烈并没有用经过考虑的原则加以足够的约束,而在理性的洞察上也是漫不经心,仅仅因为某些形式被认为是陈旧的,甚至只是被认为是过分的,就不能长久地坚持这些形式,哪怕他在这上头感到愉快。再就是一种传染性的自由精神,尽管在它的活动中也引入了理性,并且在民族对国家的关系中产生了一种震撼一切的热忱,这种热忱却仍然超出了限度。这个民族以魔法般的方式显示出来的、但却是来自现实生活的那些特点,可以很容易地单凭构成这特征的素材,即一些互不关联地随口说出的只言片语,来作一个整体的说明,而不需进一步的描述。

像这样一些词:“机智(而不是健全理智)”,“轻佻”,“骑士精神”,“花花公子”,“卖俏”,“轻率”,“名誉至上”,“时尚”,“精神贵族”,“俏皮话”,“密旨”——等等,是很不容易用另一种语言来翻译的,因为,与其说它们描绘的是一些浮现在头脑中的对象,不如说刻画了说这话的那个民族性情上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