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康德理想的道德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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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享乐的方式

有一种享乐的方式同时又是一种修养,即对自己享受这种快乐的能力进一步加以扩大,例如用科学和美的艺术来享乐。但另外有一种方式却是磨损,它使我们今后继续享受的能力越来越差。但要问人们可以用什么方法不断地去寻求快乐,那么像上面已说过的,这里有一条主要的准则:应当如此分配自己的享乐,使得它总是还可以再加提高。因为对享乐的腻足会导致人的恶心状态,对于一切都被满足的人,这甚至会使生命成为负担,而且使女人们因气郁而憔悴。——年轻人!(我再重复地说),你要热爱劳动,轻视享乐,不是为了放弃享乐,而只是尽可能多地将它们永远保持在视野中!不要过早地用享受来钝化对享乐的感受性啊!老年人,如果你从来不抱怨任何一种物质享受的缺乏,这样一种成熟性甚至会在这一牺牲中向你许诺一个心满意足的资本,它既不依赖于偶然,也不依赖于自然法则。

但是,对于快乐与痛苦,我们也通过我们自身的某种更高尚的(即道德上的)欢喜和讨厌来判断,看我们是应当节制它还是放纵它。

(1)对象可以是令人快适的,但对它的享乐却可以是令人讨厌的,所以有苦味的高兴这种说法。一个人处于不愉快的幸运状态之中,如继承了父辈或某个可敬而慈祥的亲属的遗产,会不可避免地对他们的逝世感到高兴,但也不可避免地对这种高兴感到内疚。一位助理带着并非假装出来的伤心为他所敬爱的前任上司送葬时,心里所产生的也正是这种感情。

(2)对象可以是令人不快的,但它引起痛苦却可以是让人喜欢的,所以有甜蜜的痛苦这种说法。例如一位寡妇在成为遗孀的同时变成了富翁,她是不希望人家来安慰的,那常常会被看作不合时宜的矫揉造作。

与此相反,一个人在他所埋头从事的那些事情上为自己争得荣誉,这样所获得的快乐还可能让人加倍地高兴,例如不是单纯的感官享受,而是以美的艺术来消遣,与此同时还为自己(作为一个高雅之士)具有这样一享乐能力而欢喜。同样,一个人在这种事情上的痛苦可以使他感到讨厌。一个被侮辱者的任何一种仇恨都是痛苦。但是一个思想深刻的人不能不自责的是,甚至在得到赔礼之后他仍然一直保持着对人家的余怨。

人们自己(即合法地)赢得的享乐是双重地被感受到的,一是作为得到的益处,此外还作为做出的贡献(即内心把自己看作是这种享乐的制造者)。劳动得来的钱至少要比靠碰运气赢得的钱带来更持久的快乐,并且,即使撇开碰运气所带来的普遍祸害不谈,从这种碰运气所获得的好处中,终归包含着使一个思想深刻的人不得不感到羞愧的东西。一件坏事,如果是由一个意外的原因造成的,它是令人痛苦的;但如果是由人们自己所造成的,则是令人悲哀和难过的。

然而,某些人对于从别人那里遭受到的灾祸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例如一个受害者说:“只要我在这上头有一点点过错,我也会无怨无艾了。”另一个受害者则说:“我对此完全无辜,这是我的安慰。”那么,应当如何来解释和统一这两种说法呢?无辜受害是令人愤慨的,因为这是别人所加的伤害;因过受损是令人难过的,因为这是内心自责。容易看出,在两者之中,后者会是一个更好的人。

使自己的快乐由于和别人的痛苦相比较而得到增加,同时让自己的痛苦由于和别人类似的甚至更大的痛苦相比较而得到缓和,这恰好是人类的一种并不十分可爱的标志。但这一作用只是心理上的(根据对比原理:而与道德上的事无关,例如希望人家痛苦以便能更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舒适状态。人们借助于想象力而怜悯别人(例如,当一个人看见另一个人在失去平衡快要跌倒时,他就不由自主地陡然向那边弯过身子,仿佛要把他扶起来一样),他高兴的只是自己没有被牵扯进同一种命运之中去。所以人们带着强烈的欲望跑去看一个罪犯的游街示众和处决,就像是去看戏一般。因为表现在那人面部和举动上的内心活动和感情在观众身上引起同感,并在观众的恐惧之余,通过其想象力(其强度由于隆重的气氛而越更加强)而留下一种既温和又严肃的松弛感,这种松弛使随之而来的生命享受变得更显著了。

哪怕是把自己的痛苦与同样可能在自己身上发生的另一种痛苦相比较,一个人也会因此而更能忍受些。对于断了一条腿的人,如果人们告诉他这本来是会掉脑袋的,那么就会使他更能忍受不幸。

能够最彻底、最容易地平复一切痛苦的手段是,人们也许可以使一个有理性的人想到这样一个念头:一般说来,生命在有赖于幸运之机的享受方面来说是完全没有价值的,只有在它被用来指向某个目的时才有价值。

这种价值不是运气所能带来的,只有智慧才能给人创造出来,因而是他力所能及的。谁担心价值的损失而忧心忡忡,他将永远生活得不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