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无出路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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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说是的,是在地铁站。在美国半年,我起码知道,杀人放火,只要拼死抵赖,出路总会有的。我说完局面就僵了。理查把纸页翻出烦躁的声响,我呢,抬眼去看空白的四壁。昨天下午我在教室里看见理查·福茨的便条时,并没想到会有这间密不透风的审讯室。便条上写:“请务必在明天上午十点到杰克逊街×××号××层来一趟。希望我们会有一次愉快的面谈。”当时我的反应是:寄出的无数份求职信终于有了回复。理查·福茨是用中文写的便条,他向系里的值班秘书临时要了张打字白纸,就地写的,写完便交给了秘书。秘书是五十多岁的女人,是离罪恶最遥远的良民。她对我说她对不住我,因为她完全无意地瞄了便条一眼,“杰克逊街×××号”这几个英文字是它们自己进入了她的眼睛。她突然前后左右看看,问我是否知道杰克逊街×××号是什么地方。我说我怎么会知道。她坐在椅子上尽量靠近我的耳朵,声音很轻但每个音节都吐得很卖力。她说杰克逊街×××号可是个有名的地方,不信问问大马路上的人,他们都会知道杰克逊街×××号。

“假如今天我不来,你会怎样?”我的语调不好,似乎有惹一惹理查的意思。

“你不来不要紧,”他说,“我们会持续邀请你。”他现在仰靠着椅背,差不多是半躺。他的姿态像是在海滩上享受日光浴。他用这个姿态告诉我,他是如此舒服,可以把任何事情持续很久。

“要是我持续不接受你的邀请呢?”

“没关系,你会接受的。因为你不合作会对戴维斯先生不利,也会对你不利。”

他脸上有了种无耻,同时也有种骄傲,这几乎是认定自己正干的是项神圣使命才会产生的骄傲。我也有过这样的自我正义感,我们都有过,它使许多荒谬的事情正义化了。理查一小时至少挣五十美金,花在我身上绝对不值,但自我正义感使他觉得很值。因而他年轻英俊的脸虽然带些无耻,却毫不耽误他执行正义,他认定的正义。这让他和电影里的FBI有着天壤之别。电影里的FBI连他们自己都不喜欢自己。

“你想好了吗?”理查·福茨恢复了中文,一点儿也不无耻不油腔滑调了。

“什么?”

“你和安德烈·戴维斯真实的见面地点和时间。”

“我告诉过你了。”

“你们不是在北京认识的?”

“我说了,我只记得我和他认识,是在地铁站。能不能问一句:在哪里跟一个美国外交官相遇,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对我?不重要。”理查·福茨说,“不过对你非常重要。”

他脸上的笑容有了点儿恐吓的意味,白牙齿闪着一线寒光。他必须给这滑头的中国女人来点儿恐吓了。这女人二十九岁,学龄混乱,主修文学写作,穷得只能在旧货店买围脖、手套、皮靴,穷得只得去偷书来满足学校的书籍需求。他确信警告的信息已被我完整地收受下来,才说:“我要是你,我从现在起就加倍小心,尽量多说实话。”他的中文虽然无可挑剔,但说法是纯粹美国式的。美国原则是绝不劝你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只告诉你,在你的位置上他会怎么做。“我会非常小心,尽量不说谎,因为……你现在讲的每句话都至关重要。我要是你,我绝不会因为把重要的话讲错,而伤害到自己的未婚夫。”

我可不能当它好玩,他已经一再示警。事情已经很不好玩了。

“没错,我认识安德烈·戴维斯是在地铁站。”

我双手交握在胸前,声音单调。我想我不必偷看手表,最好大大方方地扬起手腕。眼睛的动作也要大些,不,要更大些,要他明白四十五分钟已经过去,审讯大致没有进展,我们可以客气一些,消磨掉剩下的十五分钟。

果然,你看,理查·福茨叹了口气。“好吧,”他说,“你在地铁站认识了安德烈·戴维斯?”

“是的。”

我在郊外公路上见到安德烈时,黄昏正在逼近,那黄昏显得是那么妩媚,因而阿书的笑容比实际上要妩媚得多。在阿书看,我的姿态、笑容简直就是在向安德烈撒网。安德烈的车及时刹在阿书的车后。我看见它是辆七成新的福特,浅蓝色。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穿北欧人的超厚羊毛衫的男人,就是安德烈。深蓝和白色织成的图案,领子一直拉到耳朵,一个年轻的猎人形象,皮肤让雪原辐射成了深色。他问我们的车是不是熄了火,是不是需要他帮助。阿书请他帮着看看,年轻的猎人弓下腰,在打开的车前盖里拨弄几下。我注意他浓黑的眉毛不是在纠结而是在痉挛,把所有的思考和感觉都抓成一团。然后他抬起头告诉我们:“这车太老了。”

阿书大失所望,像美国人那样把眼珠翻上去迅速看一眼上天,然后说:“这还用你来下诊断书?”

他又说:“这么老的车还能动,非常了不起。”

不久,车在他手下慢吞吞地发动起来。他说:“你看,它没毛病,就是个老东西,该死了。”

阿书说:“这样好不好?我们跟你换车,你来开这辆老东西。”

他不置可否,听觉和视觉都留在烂糟糟的车内脏上,以食指和拇指伸进裤兜,小心地抽出一块手绢,是一块折成正方形、在飞快加深色彩的傍晚空间中显得极其洁白的手绢。

我对安德烈的最初好感,就发生在那个刹那。

他拿洁白的手绢擦了擦手上的黑色油污,又把它折好,放回裤兜。

“怎么样?”阿书说,“你来开这老东西?”阿书和美国男人交往起来,总带点儿欺负人的态度。

“那你们呢?”安德烈问。

阿书说:“我可以开你的车啊。”她让人上当的意思十分明确无误,十分公然,毫无圈套感,因此人们恰恰忽略了:这是一个圈套。她看我一眼,用中文对我说:“学着点,看我怎么让人伺候。”阿书来美国五年了,对待我自然像对待晚辈。她鼻子冻得又红又亮,用大拇指一指,说:“这小子,他要不看见我们俩是女的,才不会停车。”

他掏出车钥匙递给阿书。我突然看见他特别浓密、向上卷曲的睫毛,我头一次如此近地去看另一种族的睫毛。他向阿书交代浅蓝福特的种种怪癖,比如每次启动它都会向后滑动两英尺。他的睫毛有力地张着,使他有了一副极其聚精会神的面容。

就在这个时刻,我向他发出了一个笑容。我一点儿准备也没有,这笑容是“走火”出来的。一个刚刚踏上异国国土的二十九岁女人,她束缚不了这个暧昧的、微妙的笑容。二十九岁的女人什么也没有:赤贫,无助,只有这个笑容为她四面八方地抵挡。只要有一线希望,这笑容就会“走火”地发射出去。

我马上看见我笑容的成效:他先是一怔,之后便跟上了我。他投给我幽深的一瞥,那是他接受我笑容的收据。我感到我心里出现一股感动:他在对阿书说话,知觉却在我这里。

他说:“这样吧,你们俩全坐到我车上,我把你们载到前面的加油站去。”

阿书说:“去加油站干什么?”

“那里暖和啊,”他说,“你们等在那里,让他们来拖这老东西。”

“不行!”阿书大嚷起来,“拖一次要七十五块钱!”

他清白无辜地耸了耸肩——这样黑心赚中国穷学生的钱,他也认为非常糟糕,但这不是他的错。我发现他的眼睛转向我,意思是把我拉成他一伙,让强硬地索取援助的阿书碰些钉子,我对他又来一个微笑。我被事情的进展吓一跳:我和他暗中已成了一伙。

他说:“那你想怎么办?要你是我,肯把自己的车给陌生人开吗?”

阿书说:“反正要我花七十五块是绝对没门的!”

“你听着,”他说,“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坐到我车里去,二是不坐到我车里去。”他眼睛和我眼睛的往来,已相当密切。

阿书头一次碰到如此不肯上她当的人。她摔摔打打地打开她那老车的门,取出她的皮包和我的帆布包,又让我把后备厢里一双旧高跟鞋、一把破伞、一把刮雪的刮子、一件带旧货店霉味的短大衣,两听可乐搬进浅蓝福特。她怕人偷她的这些家当。搬迁结束,她突然又想不开了,怨愤地大声说:“凭什么让我花七十五块钱?”她戴皮手套的手在她的老车顶篷上拍了一把,拍出一声钢精锅的声响。

“因为你不付七十五块的话,就得付三百块让人把它当垃圾拖走。”他说。他又朝我看一眼,又给了个第三者看不见的笑容。现在轮到他忙了:他在浅蓝福特里钻进钻出,把一大堆相片、二十来本书和四五十本杂志、一张毛毯还有一架七十年代末式样的录音机一一清理出来,放进后备厢。他解释说他对两个女客人毫无准备,车内的清洁整齐程度是单身汉标准。

阿书安排三人的座次:她和他坐前排,我坐后排。车刚开动,她就伸手去调收音机频道,同时大声对我说:“唉,听见没有,这家伙是个单身!”

我笑笑,突然发现他在后视镜里看我,也在笑。

“不过他肯定没什么钱!”阿书又说,“这车还没有道格拉斯的好!”道格拉斯是她的前任男友,据说又穷又帅,又浪漫又不负责任。“我觉得你不必和他暗送秋波,他说不定是个邮差,最多是个中学代数老师,你看他的车嘛!”

我见他又笑起来,这次笑得更妙,仅是眼睫毛的一张一弛。他有一副生动的五官,连同阿书,他们都有着生动的五官,而且每一笔画都那么浓重,因而那笑容一点儿也漏不掉,全被我接住了。

阿书问他,“你是不是教书的?”

他说他讨厌教书,他在少年时代就常听伙伴们说:实在什么都干不了,大不了就去教书。他反问:“你们俩是留学生?”

“对,职业学生,”阿书说,“业余保姆,看护,业余厨子,业余情妇。”阿书说得自己也大笑起来。她随便起来比美国人还随便。瘦小的阿书在贫嘴时就变得粗大狂放,笑出敲锣般的洪亮笑声。“唉,你不是教书的,那你是干什么的?”

“我?”他说,“我在外交部上班。”

阿书马上把四分之三的脸对着我:“这小子说他在外交部上班。你信不信?我反正不信。”她转脸盯着他的侧影,“肯定吹牛。说不定撩起袖子,胳膊上还有刺青。他看上去像干糙活的。”

他突然从后视镜里瞅我一眼,说:“业余情妇,你们怎么有这么好的业余爱好?”

我说:“我刚到美国才几个月,我这位朋友来了五年了。”我暗中检查了一下我的英文句法,有三处小错、一处大错。这是由于紧张,可我不知自己紧张什么。很可能我在打这个美国男人的主意,不然我这句答非所问、通体毛病的话算什么意思呢?只要我想好好给人露一手,就会变得很没出息,英文漏洞百出。

天完全黑了。我们三人一个接一个地沉默下来。

阿书突然觉得事情有了疑点。

“你把我们往哪儿开?!”她问他。

“你们饿不饿?”他说,“我特别饿。”

“过了两个加油站了!”阿书揭露性地说。

他在黑暗中笑了。他的声音都是笑的:“过了四个加油站了。”

阿书用中文说:“坏了!”她声音压得很低,“我的高跟鞋呢?”

我说我看见她把所有破烂和他的破烂一块儿锁进后备厢了。她让我把我的皮靴脱下来——那鞋跟不够尖利,不过比赤手空拳强。我说:“我可不想动手,一鞋跟打下去打冤了算谁的?”

她说:“好,那你把靴子递给我——别从这边!从右边偷偷递给我!”

前面灯光稠密起来。阿书催促我快脱靴子。我说:“我可就这一双过冬的鞋。”

她不耐烦了,顶我一句:“不就是两块钱在旧货店买的吗?”

我说:“那么大个旧货店我在里面开矿开了一下午,开出一双凑合能穿的鞋容易吗?”

她简直像吵嘴一样说:“打又打不坏!打完他你再接着穿呗!”听我不吱声她又说:“前面好像是个大住宅区,我叫他停车,他要是不停,你就往他后脑勺上拍一下,你那皮靴够沉。”

我说:“不是说好你拍吗?”

她说:“我怕你舍不得你的破皮靴!”

我说:“那你凑合着用你的鞋拍吧。”

阿书说:“谁让你坐后面?我要坐后面我就拍……”

他突然说:“以后可别随便搭陌生男人的车。你们常搭陌生人的车吗?”

我正要说我们从来不搭陌生人的车,阿书却抢先开了口。她大声说:“对呀,我们最喜欢搭陌生人的车,陌生人才礼貌客气。这个鬼国家,一成了熟人,才没人来理你!”

他说:“听说过年轻女孩失踪的事吗?”

“那是年轻女孩!”阿书说,“我们又不是年轻女孩。真比画起来,吃亏的还不一定是谁呢!一般带大武器太累赘,随身揣把微型手枪、催泪瓦斯什么的,大致可以打遍天下。”

“噢!”然后他转脸问阿书,“你叫什么名字?”

阿书抬杠一样反问:“你叫什么名字?!”

车进入了人烟旺盛的地带,一群十四五岁的男孩在人行道上溜冰,还顺手向过往的汽车上扔雪团。阿书紧急向我布置:“现在车速才三十迈,跳下去摔不死。他不停车我就喊一二三,你跟着我跳……”她扯了嗓子便喊:“停车!叫你停车!”

“好的。”他心平气和地说。车平滑地飘过极光润的马路,两岸的公寓满是温暖的灯火。

“停啊!”她对他叫道,同时气急败坏地对我用中文说:“你怎么回事?!拍呀!怎么这么饭桶?!”

我说:“你不饭桶你来!”

“你看你看,他就是不停车!”阿书要吓哭了,“停车!”她吼得肺腑震动。我知道她一半是在吼我。

“好的,马上就停。”他答应着,一点儿也没听出阿书声音里的哭腔。他的脚在油门上加了一把劲,车速平稳地上去了。

阿书说:“完了,跳车也没法跳了。”他倏地笑出声来,轻打一下方向盘,我们进入了一个小小的闹市区。车子不动声色地停在了一家餐馆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