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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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喜欢的伙伴和老师

父亲病逝时,萨缪尔仅有12岁。此间,他已经亲眼见过太多死亡的恐怖场面,经历了3次至亲的丧事。

4岁时,他见过姐姐玛格丽特躺在棺材中的模样。7岁时,他伤心地看着哥哥本杰明的尸体。而父亲临死前微声召唤姐姐帕梅拉,并亲切吻她的场面,这是萨缪尔见过的父亲唯一一次亲吻家人。这一切,都让小萨缪尔悲伤不已,他在这些痛苦中似乎长大了一些。

那时候,哥哥奥利安已经在圣路易斯一家印刷所里当排字工人。父亲死时,他回来奔丧,随后便又赶了回去,有近三年时间没回过汉尼巴尔。奥利安在那里辛苦地干活,挣得一份工钱,来养活妈妈和几个弟妹。姐姐帕梅拉在镇上教几个孩子学钢琴,赚来几个学费补贴家用。

父亲刚去世时,萨缪尔还继续在学校上学。他对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十分厌恶,也不喜欢老师们没完没了布道似的讲大道理。他对同学中有着“特异功能”的人羡慕不已。

阿奇·富卡有个本领,每到夏天便大展其能。夏天,小学生们都是赤着脚走路,富卡的奇特本领就在这个时候显露出来了。他能叫大脚指头折叠起来,然后猛地放开,30米外就可以听到弹大脚指头的声音。

而同学西奥多·埃迪,能像马那样转动自己的耳朵。两个人可谓各有特色。一个因有声音而叫绝,但冬天穿上鞋子就不行了;另一个没有声响,但四季都可以叫人欣赏这个绝活。

萨缪尔还有一个小伙伴叫乔治·罗巴兹,他也有让萨缪尔羡慕的地方。乔治长得细高,脸色苍白,他勤奋好学,老是专心致志地看书。他长长的黑发一直垂到下巴颏,仿佛脸部两侧挂着黑帘。乔治经常习惯性地将头一甩,一侧的头发忽地就甩到脑后去了。

在当时,男孩子头发那么软,能够头一摆便甩到后边去,在萨缪尔看来,那可真是一件十分了不起的事。因为他们中间没有哪一个人的头发,能像乔治的头发那样潇洒。

萨缪尔觉得自己的头发简直糟糕透了,又短又卷,乱七八糟的,他的弟弟亨利也是这样。于是他们想尽办法,把这些卷发搞直,好随意甩动,可是从来就没有一次成功过。有时,他们把脑袋浸在水里,然后梳啊,刷啊,把头发梳得平平的,这使他们欣慰了一会儿。不过只要头一甩,头发就又恢复了原样,让人感到好不气馁。

后来,萨缪尔成人后,有人问他:“要是按照你的年龄秃了头的话,你便不会显得这么年轻。你是用什么法子,把你那乱蓬蓬的头发保护下来的呢?你怎样叫它不往下掉呢?”

萨缪尔告诉他们,据他看来,他的头发之所以至今还没有掉,那是因为他保持得干净。每天早上,他用肥皂水彻底洗一遍,再冲洗干净,然后用肥皂沫涂得厚厚的,再用一块粗毛巾把肥皂沫擦掉。这么一来,每根头发上都薄薄地涂了一层油,是肥皂上的油,又冲洗,又上油,合起来就使得头发滑溜溜的,一整天舒舒服服的,不变样。不过,这是萨缪尔成年后才创造出的方法。

童年小伙伴的“特异功能”给萨缪尔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只要一想起他们,萨缪尔就会很快地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之中。

在汉尼巴尔,小萨缪尔不仅有许多要好的小伙伴,而且还有他非常喜欢的里奇蒙老师。里奇蒙老师有一个特点,让萨缪尔着实羡慕了好长时间。

有一回,里奇蒙老师不小心用锤子砸伤了自己的大拇指,致使指甲歪曲变形了,就像鹦鹉的嘴一样。其实这并没什么可稀奇的,但是在萨缪尔看来,这是一个更好的装饰,因为这在全镇是独一无二的。

里奇蒙是一位十分和蔼的老师,对人很有耐心,富有同情心,因而深受同学们的欢迎。在学校里,备有纸板做成的细长形的蓝颜色的票签,类似这种带颜色的票签,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描写过。

不过,学校里的这种票签上印有《圣经》上的一首诗,如果你能背出两首诗,就能得到一张蓝色的票签。能背5首诗,就能得到3张票签。然后可用这些小票到书摊上去借书,一个星期可以借一本书。

萨缪尔虽然对《圣经》不感兴趣,但是他很想读书,因为书能扩大他的视野和认识世界。在两三年的学校生活中,里蒙奇老师从没有对萨缪尔表现过粗暴的行为。

每逢星期天,萨缪尔总是背同样的5首诗。几个月来,里奇蒙老师每个星期天听到的,总是那5首童贞女的诗。而里奇蒙对此却总是感到很满意,他似乎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或者根本就不愿意注意到。最终,萨缪尔总是能拿到票签,然后高高兴兴地去换一本书,好好地看一看。

可是,小书摊上的书让萨缪尔既感到高兴,又感到不是很满意,因为这些都是一些枯燥乏味的、内容十分沉闷的书,书中都是一些好姑娘、好男孩。可是萨缪尔觉得,在他的周围,包括他自己,都是非常淘气的孩子。

萨缪尔很想读到自己认为好的书。有一次,萨缪尔向邻居借阅了一本书,邻居对他说:“当然可以,但我定了一条规则:从我的图书室借去的图书必须当场阅读。”

一个星期后,这位邻居向萨缪尔家借用割草机,马克·吐温笑着对他说:“当然可以,毫无问题。不过我定了一条规则:从我家里借去的割草机,只能在我的草地上使用。”这个邻居站在那里,一时间哑口无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