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当代大学生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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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源论篇(8)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不发达的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为人的发展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前景。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从而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在朝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目标而努力。

新形势下,教育的最终落脚点,必须是也只能是服务社会。这一点,就是西方教育界也是赞同的,哈佛大学的校训就是:“为增长知识走进来,为服务社会走出去!”当代大学生应当正确认识人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成为自尊自爱、善待他人;热爱社会,超越自我;积极进取、服务社会的公民,成为一个大写的“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随着国门的打开,经济体制的变革,中国社会日益融入国际社会。当今世界的主流文化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文化,即注重力量,注重财富,注重对比的文化。这种文化观以及衍生出的价值观已深入并影响了社会的各个方面。现实似乎告诉我们:拥有强大的物质力量才可能拥有一切。曾被视为象牙塔,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高等学校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自身也出现了许多困惑和病态。前些年,不少教师因为无法忍受清贫而边上课边做生意,有的最后干脆“下海”经商,缺少门路和胆量的教师就难免会在课堂上说些不应该说的话,由此在学生中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这个教训是深刻的。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视教育越来越功利,教育与我们本身一样越来越沉重,而我们也离教育的真正目标越来越远。一方面痛感我们的社会“信仰迷失、价值错位、自我膨胀、非理性泛滥、心境浮躁、道义沉沦、人格分裂”等品行危机的严重,另一方面我们有很多教师和许多学生家长一样不再履行他们作为道德标准的维护者和促进者的职责。用“误人子弟”来形容这样的教育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三、人的本质自私论的认识误区

无论在中外思想史上,还是在当今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比较典型的一个认识误区是人的本质自私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而最具迷惑性和影响广泛的是所谓“合理利己主义”。认为趋乐避苦、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人在一切行为中所能遵循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因此,不应也不能放弃利己主义。只能使人们“合理地”理解自己的利益,“合理地”组织社会。从而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协调起来。

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有关具体人的本质问题的困惑。杨朱说“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宋明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把“人欲”视做罪恶的本性和自私的根源。一些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认为,人的“自保”、“自爱”是人的天性,由此导致人与人之间“像狼一样”,“他人就是地狱”。其中,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每个人的思考选择实际上都不可能离开现实的社会关系及发展而孤立存在,对于这样一个事实似乎没有人会在理性上给予否定。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论述在理论上亦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承认。然而,如何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理论来回答和解决具体人性中的困惑、利益冲突和矛盾。还有许多问题或者认识上的误区,需要我们进一步澄清。从根本上说,人的本质自私论的认识误区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人的本质自私论”把人性中的自然属性当做人的本质属性,实际上混淆了人与动物的根本界限。虽然,人的自然属性是人之为人的条件之一,人若不吃不喝,便无法维持生命;人不恋爱结婚也无法延续后代。但是人的自然属性只是人的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物质承担者,而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在劳动过程中,人类的饮食变成了文化,性欲转化为爱情,本能升华为道德,感觉产生了审美。如果一个人仅仅有自然属性,那就无异于动物。也就不具有人的本质了。

马克思主义人性观并不否定人的自然属性,认为人的自然本能恰恰是构成人之为人的生理基础。人作为动物性的存在,自然的生物本能必然要对其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人的许多行为必然受到这种本能的驱使和策动。然而,马克思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旧唯物主义把饮食男女这种自然本能当做是人性的根本特性,而马克思主义则认为,人的根本特性,或人之为人的本质特性在于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这种“社会本能”构成了人的本质。正因为人的这种社会本质,使得人和动物虽然都有满足饮食男女等自然本能欲望的要求,但如何饮食男女,其内涵、方式、目的却显然不同。性交不只是为了交配和繁衍后代,而是表现为对爱情的追求,吃喝不仅是为了充饥,而且包含了饮食文化的意义。所以,马克思认为,饮食男女等等也是真正人类的机能。然而。如果把这些机能同其他人的活动割裂开来,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惟一的目的,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们就只有动物的性质。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人的本质的现实性既不是自然本能,亦不是社会本能,而是在现实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二者的统一。或者说,人性的这两个方面在现实性上是不可分的,只有社会属性而没有自然属性的人是不存在的;而只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人。可见,把人的自然属性当做人的本质,实则使人沦为与禽兽为伍了。

第二。“人的本质自私论”把自然属性等同于自私本性犯了一个混、淆概念的错误,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人的自然属性仅仅是人与生俱来的生理机能,这些生理机能不具有任何遭德意义。无所谓善恶、自私或不自私。而只有当这种机能被赋予社会生活的内涵时,才具有道德评价或价值评价的意义。自私是一个关于道德评价的概念,即在人的自然属性与自私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否则我们无法解释同样具有自然欲望的人,有的人高尚,有的人卑微,有的人堕落。这种情形,恰恰证明了不同的人对于本能的需要、欲望有不同的态度,这种态度就是人们的道德和价值选撬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的利益和需要,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与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把这种本来是人的后天选择的结果当做人先天具有的必然性。在实践上是为人的自私自利的行为提供理论依据和合理保护。而且,按照这种逻辑,“自私”既是与生俱来的必然性,用人为的道德规范来限制、约束它,反倒成了违背人性的枷锁。在现实生活中,推崇这种观点的人喜欢使用反证法:即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谓完全没有个人需要和欲望的人。而这种个人的需要和欲望就是人的自私本性。我们认为,人的自然本性不等于自私,并没有否定自然本能与自私具有某种联系。然而,根本的分歧却在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把自私当做人的本质,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私有制度的必然在这里,我们评价的是人们为实现自然属性所采取的行为态度。人的自然本性不等于自私,人的生理机能跟自私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历史上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陶渊明“不为五斗来折腰”,革命战争中战友们把最后一把米、最后一口水让来让去,革命先烈为了崇高的理想不肯出卖组织,而宁可选择死亡……这一切看似违反自然本能,却是人的本质的最高表现,这是只有在人类中才会产生的现象。

第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人的本质自私论”犯了一个违反历史事实的错误。考古学、人类学和社会发展史等科学已证明,人类社会已有350万年的历史,而私有制产生不过5000年。自私是私有制生产关系的产物,在漫长的原始社会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没有私有制,因而也不存在私有观念。人的本质当然也不是自私的。可惜,人的个体生命一般不过百年,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恰恰始于阶级社会即私有制产生的社会,因而,若从个人的感性经验出发,或从文化典籍等“集体记忆”中寻找。很容易得出“人天生是自私的”这一错误结论。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出现了某些混乱的局面:干部腐败严重,公民道德行为失范,刑事犯罪升级,社会监控不力,舆论导向偏颇,致使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集体主义受到了普遍怀疑,而贪图享受、惟利是图的个人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又流行起来。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中还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分配方式上还有其他分配方式。各种非公有经济是形形色色观念生存与流行的土壤,而中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利己主义与西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体系成了某些人的自私自利的思想文化资源,可见自私观念还会长久地腐蚀人们的精神,这说明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事业。但是我们仍然坚信: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绝对的、永恒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自私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的灭亡,私有观念也将逐渐灭亡。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不足、理性思维水平不高。而囿于历史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局限,是“人的本质自私论”的认识论根源。

第四,人的本质自私论实际上为合理利己主义提供了理论依据。“合理利已主义”是现代社会生活中颇有影响的道德倾向,这种倾向之所以有一定的“普遍性”,从心理上说,与人们的两种心态有关:其一,合理利己主义打着“合理”的旗号,给人一种强调追求正当个人利益的感觉,而正当个人利益是人们正常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这种理论容易引起人们的某种“感情共鸣”;其二,我国的“十年动乱”对人性、个人利益的扭曲与摧残所留下的创伤使人们在现实中容易产生逆向倾斜,从而使合理利己主义获得了某种认同的契机。

显然,合理利己主义内含了一个基本的逻辑前提,即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其悖论恰恰证明了人的本质自私论的实质。合理利已主义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坚持“人的本性自私论”立场,打着“合理”的旗号,开出种种调解社会冲突的药方,企图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结合起来。然而,这一理论却无法消除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与资产阶级的剥削本性之间的冲突。也无法消除资本主义的贪得无厌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从而无法改变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不合理性,只能充当美化资本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的遮羞布,使残酷的阶级剥削与阶级压迫“合理”化。合理利己主义认为,自已是目的,他人只是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从这个逻辑出发,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做目的,把他人当作手段。其最终结果,目的与目的,手段与手段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冲突的结果要么是放弃目的(而这对利己主义者来说是不可能的),要么是改变合理的手段。这样一来,把利己主义作为惟一目的,“合理”的手段就不可能真正合理了。

合理利己主义的另一种说法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这种说法认为“为自己”是一切行为的动机,那么,实际上“为别人”则充其量是附带的偶然效果。如果把为自己当做一切行为的动机,其实质仍然是利己主义的,而利已主义只有当其放弃利己的惟一目的和动机时,才可能“合理”,否则“合理利己主义”就必然陷入极端利己主义。因此,否定人的本质自私论,并不是否定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正当要求,而只是否定那些以个人为目的,以他人和社会为手段,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地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曾引起激烈争论,至今仍有人在极力鼓吹这一观点。这一观点的要害是把“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作为理论前提,割裂人的行为目的与手段两个方面,认为一切利他之举无不以利己为出发点,“为别人”仅仅是手段,是利己行为的“副产品”,而自私与利己才是真正追求的目的。我们不否认在生活中也会有这样的“巧合”在利己动机下竟出现某些有利于他人的效果。但这种现象往往是偶然的。如果一个人处处怀着自私的动机,怎么会时时出现利他的结果呢?把人性中的自然属性当做人的本质属性,实际上混淆了人与动物的根本界限,否认和抹杀了人的本质的历史性和阶级性,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一位经济学家曾指出,现在似乎有一种误解,以为我们今天可以一切以一己私利为依归,把利己主义的世界观作为改革的精神武器,把承认人的价值转化为对金钱价值的顶礼膜拜。极端的反面其实依然是极端,这种所谓的理由其实只是借过去的某些错误来掩盖自己今天的丑陋罢了。我们要警惕,要批判,要积极主动地用科学的人生观来武装自己,切不可才出禁区,又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