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青少年道德修养综合手册:理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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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实现理想的基本方法(1)

人生充满着矛盾。在人生旅途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生与死、苦与乐、逆与顺、荣与辱、美与丑、善与恶、爱与憎、公与私、义与利、得与失等具体的人生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取决于人们的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使自己度过美好而有意义的一生。

一、正确对待生与死

人有生也有死,这是客观规律。但是,对于生的意义,人们有不同的见解;对于死的价值,也有不同的态度。在人的短暂一生中,如何才生得有意义,死得有价值?是每个人都回避不了、必须用行动来回答的问题。对于生与死的不同回答和态度,就构成了人们不同的生死观。

(一)生与死及其辩证关系

首先,从自然属性方面看:生,是指一个人生命的开始以及生命延续的全过程,死,是指一个人生命的终结,人生的终点。生,是生命体活力的存在;死,是生命体活力的丧失。其次,从社会属性方面看:生,是指生命有价值、人生有意义,人生对社会,对人类所做出的贡献,死,是指人生对社会没有价值,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生有价值,就视为生;人生无价值,就视为死。

生与死是一对矛盾,二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首先,生与死是相对立的。第一、从个人生命的自然发展过程看,生是生命的存在和延续,死是生命的结束,二者是互相排斥的。对于一个人来说,他的生死是不可逆转的,生就是生,死就是死,生不是死,死了不能再生。第二、在面临生死抉择的紧要关头,生与死两者不可同时兼得。或舍生就死,或舍死就生,两者必居其一。其次,生与死又是相统一的。第一、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各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从人的生命意义上说,生对死而言,死对生而言,没有生就无所谓死,没有死也就无所谓生。从社会意义上讲,只有生得有意义,才能死得有价值。第二、二者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就自然意义而言,生与死相互联系,统一于人的生命过程中。人的生命活动就是人体新陈代谢的矛盾过程,就是生和死的辩证统一。恩格斯曾说过:“今天,不把死亡看作生命的重要因素,不了解生命的否定实质上包含在生命自身之中的生理学,已经不被认为是科学的了,……辩证的生命观无非就是这样。……生就意味着死”。再次,生与死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第一、从自然属性来看,生命的新陈代谢过程就是生与死不断转化的过程,整个人类的发展过程就是在生生死死的转化中,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的。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生物都有新陈代谢,有生长,繁殖和死亡。在生命活动的过程中,生与死也在不断地互相斗争,互相转化”。第二、从社会意义来看,生与死的转化包含着更深刻的哲理。个人的死可能转化为他人的生,少数人的死可转化为多数人的生;个人的生命融化到永久的事业中,可以转化永生,“死而不亡,与天地并久,日月并明”;为人民利益而死可转化为精神的永生。著名诗人臧克家在《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这首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二)树立正确的生死观

在短暂的人生中,每个人都有一个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死,如何对待生与死,如何评价生与死的问题。这就是生死观问题。所谓生死观,就是人们对生命的存在和归宿抱什么态度和采取什么行为反其社会评价,是人们对生与死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态度。生死观是人生观具体而集中的体现,是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的具体化。因而,它最能体现一个人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境界。生死观是人们在同自然和社会的斗争实践中形成的,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阶级性。剥削阶级的生死观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都是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来对待和评价生死问题的,都是极端利己主义的。大致有三种表现:一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宿命论的生死观。这种生死观认为,人的生死祸福、富贵贫贱都是上帝或神根据每个人的前世行为早就安排好的,任何人都是无能为力的。前世积德行善。今世就赐以富贵荣华;前世为非作歹,今世就受苦受难,这都是天意。所以人生在世要逆来顺受,甘于吃苦受罪,以求“来世生活”的快乐。欧洲中世纪的“原罪说”、“赎罪说”,伊斯兰教的“今世说”、“后世说”,佛教的“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说等,都反映了这种生死观的特点。二是贪生怕死、及时行乐的享乐主义生死观。这种生死观认为,人活着的目的就在于享受,“尽骄奢之极,姿无厌之情”,花天酒地,方不虚此一生。为此,他们总希望其生命长生不老,永享荣华富贵,于是或炼丹寻药,或求神拜佛,以求延年益寿。三是生不足暮,死不足悲的悲观主义生死观。这种生死观认为,生死茫茫,不可预测。不知生为何生,死为何死。自以为看破红尘,人生没有任何积极的目的和意义,没有什么理想和目标值得去追求。于是逃避现实,悲观厌世,或削发为僧,或轻生丧命。与一切剥削阶级的生死观不同,无产阶级的生死观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它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以集体主义原则为出发点,与共产主义事业相联系,与坚持真理相联系,它把生为人民,珍惜生命,创造生活,多做贡献;死为大众,坚持真理,无私无畏,勇于献身,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是人类历史上是最科学、最进步、最崇高的生死观。

正确的生死观是在科学地认识生与死的意义及其辩证关系的基础上,在与种种错误生死观的斗争中逐步树立起来的。只有树立正确的生死观,才能做到生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死为人民利益而献身。要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明确无产阶级衡量生与死意义的标准

无产阶级认为衡量一个人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的标准,不是看其生命的久暂,也不是看其从事什么工作或职位的高低、权力的大小,而是看其是否对社会和人民有所贡献,是否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人民的事业,即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一个人生为人民谋利益,死为人民利益而献身,他就“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为剥削阶级卖命,就生的可耻,死有余辜;为个人利益,就生的渺小,死的卑微。

2.必须正确认识生命的意义,生为人民利益而奋斗

无产阶级历来非常重视生命的意义,认为人间一切事物中,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生命是个人体力智力的物质承担者,一个人要在社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就要珍惜自己有限的生命。然而,生命的宝贵、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并不在于生命的长短,而在于活着的时候,怎样生活、工作和学习,在于有生之年,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为社会和人民多做贡献。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至于因为虚度年华而痛悔,也不至于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身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一个人在其有生之年,只要为社会、为人民尽心尽力,有一分热发一分光,那他的生命就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3.必须正确认识生命的价值,死为人民利益而献身

毛泽东同志说过:“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一个人的死是重于泰山,还是轻子鸿毛?要看他站在什么立场上,为谁而死?为什么而死?只要为人民利益而死,他的死就比泰山还要重。

在人生征途上,常常经受各种各样的考验,面对生与死的抉择,则是人生中最严峻的考验。生与死的抉择,跟一个人所具有的献身精神相联系,跟一个人的思想境界相联系,也体现在一个人的日常工作和事业之中,在日常生活中,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有勤勤恳恳,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埋头苦干的品质。正是这种平时的千锤百炼,才能达到崇高的思想境界,才能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有人说:“要我上战场,跟敌人拼死了也光荣,也值得;如果为了素不相识的人见义勇为,被歹徒捅死,并不值得”。这是为自己贪生怕死的辩解,也是贪生怕死的表白。我们说,上战场跟敌人拼和见义勇为,同样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同样是跟敌人斗争,只是地点、环境不同,是同样光荣、同样值得的。试想,那种平时不能见义勇为、贪生怕死的人,到战场上能够成为英雄吗?还有人说;“人都死了,再高的荣誉有什么意义?”“革命烈士永远活在人民心中,不过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罢了”。对于这个问题,看你站在什么立场上来理解。如果你站在个人主义的立场上,就根本不理解,也永远理解不了。要问荣誉对于死去的烈士有什么意义?那答案就是:烈士自己根本就不考虑这样的问题。“革命烈士永远活在人民心中”的根本点在于:为人民利益而献身的革命烈士,他们把自己的一切都溶化到了人民的事业之中,完全忘掉了自己,而忘掉自己的人,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的,他们将在人民中得到永生。把荣誉授给死去的烈士,正表明我们决心继承先烈的遗志完成他未竟的事业,表明我们决心坚持先烈们的革命节操,在任何风浪里绝不动摇,这便是授予烈士荣誉的意义所在。

二、正确对待苦与乐

人生有苦亦有乐,苦与乐、幸福和不幸与人生相伴随。然而,人们对于什么是苦,什么是乐,如何对待和评价苦与乐,却有着不同的回答和态度,从而构成人们不同的苦乐观。只有马克思主义才对苦与乐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了科学的回答。

(一)苦与乐及其辩证关系

所谓苦,是指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所产生的一种心理反应,也就是一种痛苦、烦恼的心理状态。所谓乐,是指人们经过艰苦奋斗战胜困难和挫折所感受的幸福,也就是痛苦、不幸的消解。

苦与乐是人生观的一对基本矛盾范畴,它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首先,苦与乐是相对立的。二者的含义不同,各有自己质的规定性,不容混淆。其次,苦与乐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没有苦就所谓乐,没有乐也就无所谓苦,它们每一方都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二者又相互渗透,苦中有乐,乐中有苦,不幸之中包含着幸福,幸福之中潜藏着不幸。老子说:“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再次,苦与乐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即化苦为乐,或比乐为苦。常言道“苦尽甜来”,“乐极生悲”,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一个人“乐中生邪”,就会把自己从乐推向苦。如南唐后主李煜、唐玄宗李隆基、从省长到囚犯的倪献策等,都是乐极生悲者的生动典型。

(二)树立正确的苦乐观

苦与乐都是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感受。人们把这些感受联系起来,从总体上回答什么是苦,什么是乐,怎样才能获得快乐和幸福,用什么标准来衡量苦与等根本问题,就是苦乐观。所谓苦乐观就是人们对艰苦和困难、享受和愉快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是—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在苫乐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从实质上来看,苦乐观就是幸福观。所谓幸福就是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和意识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的而引起的精神满足。当实现不了自己的愿望时,就会感到失望、痛苦。苦乐观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现实生活的反映,是由人们的经济利益、阶级地位所决定的,同时又受人们政治态度和道德观念的制约。所以,在阶级社会中,苦乐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阶级有不同的苦乐观。一切剥削阶级都是极端利己主义者,他们的苦乐观最根本的特征是以利己主义为核心,为了满足个人发财欲望和享乐目的,总是不择手段地残酷剥削和压榨劳动人民,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劳动人民的痛苦之上。同一切剥削阶级苦乐观相反,无产阶级在对待苦与乐的问题上,是以革命事业和人民利益为原则、以革命乐观主义为核心的。凡是革命事业和人民利益所需要的,不管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也心甘情愿。为了革命事业,虽苦犹乐;为了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人生旅途不是一帆风顺的,人的一生总是既有成功的欢乐,又有失败的痛苦;有幸福的追求,也有不幸的遭遇。只有树立正确的苦乐观,才能真正理解苦和乐,获得真正的幸福。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正确把握人生苦乐的标准

与人民共苦乐,在奋斗中享快乐,以为人类谋幸福为最大快乐,是无产阶级苦乐观衡量苦乐的根本标准。无产阶级苦乐观告诉我们,只有把自己的快乐融汇到人民大众中去,在艰苦的劳动创造中去品尝人生的快乐,以为人类谋幸福为最大快乐,才能产生真正的快乐,给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鼓舞和力量。我国著名科普作家高土其病得很重,有人问他苦不苦,他笑着说,“不苦,不苦,因为我每天都在斗争,而斗争是有无穷乐趣的。只有无所事事,碌碌无为,那才是痛苦的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恃洛夫斯基在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时候,一位英国记者提问说:“请你告诉我,你很痛苦吧?你想你是瞎子呀!多少年躺在床上不能动了。难道你一次也没有想到自己失去了幸福,没有想到永远不能看东西、走路,而感到失望吗?”他笑着回答说:“我简直没有时间想这些,幸福是多方面的,我也是很幸福的。创作产生了无比惊人的快乐,而且我感觉自己的手也在为我们大家共同建造的美丽楼房——社会主义砌着砖块。这样,我个人的悲痛便被排除了”。1979年,我国保卫南疆的将士,身处艰苦的战争环境,整日整夜在潮湿的防空洞里守卫祖国的南大门,但他们却苦得甘心,苦得快乐。他们说:“吃饭闻火药别有味道”。因为他们深深懂得;“甜中有苦,苦中有甜,一人辛苦万人甜;圆中有缺,缺中有圆,一家不圆万家圆”的道理。每个青年都应以英雄为榜样,从甜中悟出苦来,从苦思到甜。像鲁迅那样,“在生活的道路上,将血一滴滴地洒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