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走进孩子心灵:家长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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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凭初中档案,方可取得正式学籍。

二、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填写。成绩品德评语交学校保存,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均要及时入档。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籍。

1.新生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尚未入学或入学后一个月内因病停学;

2.在籍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达三十六节(迟到或早退三次算一节旷课);

3.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达两个月;

4.在籍学生开学时逾期三天不到;

5.休学期满,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

6.因犯严重错误而被勒令退学。

四、学生因病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到教育局办理手续。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休学后一般不能提前复学。因特殊原因提前复学必须经学校审批。

五、学生因特殊原因可准予转学,转出时要有居住证明或经商证明,并填写转学联系单,经转入学校同意和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正式办理转出手续。转入学生,学校要严格进行审查,手续合格签订转入协议书后方可接收。

六、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降级。辍返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留级或降级,降级要经过校长行政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

七、学生退学必须持家长书面申请及家长所在单位的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能退学,并由学校发给退学证明。

八、学生毕业后,学校会保存好档案资料。

九、毕业生要及时领取毕业证,办理好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