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对于中央政府,其资产和负债主要为中央政府机构所持有和承载,所以编制中央政府资产负债表,最为重要的是确定哪些部门、机构是资产(负债)的权重持有机构。这主要包括:国资委,主要负责监管非金融国有企业,实施控股和参股;中国铁路总公司,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央汇金公司,负责对大型重点金融机构实施股权投资;中投公司(海外),利用外汇进行海外投资;全国社保基金,接受财政部注资和国有股权拨入,通过直接运作与委托投资管理基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东方和长城),在编制中央政府资产负债表中,主要将财政部对它们的权益视为资产;最后还有财政部。
对于地方政府,从资产看,较为重要的是土地储备和地方国有资产;从负债看,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贷款、债券、向上级财政借款、通过其他渠道如影子银行实现的负债。对应来看,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研究,有两个需要把握的核心要素:一是地方政府土地储备机制及规模,二是地方政府融资的机制、类型及规模。
对中央政府资产方的主要项目解释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产:即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具体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科教文卫、体育、军队、警察等公共部门服务的国有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相对应的就是:经营性资产,其最大的特点是盈利性、要求保值增值;对于政府经营性资产,我们的统计范围包括:中央层面的中央政府国有资产(非金融)、中央汇金拥有股权(金融)、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地方层面主要是地方国有资产。
二、国有资产(非金融):主要指中央和地方政府拥有的非金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权益,包括70多个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企业,国资委监管的100多家中央企业和36个省级单位(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所属的非金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国有资产合计为18.8万亿,其中中央所属9.5万亿,地方所属9.3万亿;归国资委系统监管的资产占比75%。
三、铁路总公司资产:其出资人为财政部,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同时考虑铁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服务职能和社会服务角色,资产和负债具有独特性,在中央政府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出。
四、中央汇金拥有股权及中投公司海外资产:中央汇金公司为“中央金融国资委”,主要职能是: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投海外资产主要为中投国际拥有,资产类型主要包括:现金、现金产品和其他,公开市场股票、固定收益产品、绝对收益产品、长期资产。
五、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全国社保基金主要管理两部分基金:a)中央政府集中的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所获资金和股权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构成。b)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省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中央补助资金:社保基金会受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管理的个人账户资金及其投资收益。
六、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权益:2009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东方和长城)负责管理和处置1.4万亿不良资产(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开行)的任务基本完成,均逐步向商业化转型。其中信达于2010年6月完成股份制改革,成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融于2012年10月完成股份制改革,成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七、中央财政存款:财政存款数据较易获得,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下,近期数据没有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做区分,而是统一作为“财政存款”,根据历史经验,将中央与地方比例定格为1∶1进行分拆。
对中央政府负债方的主要项目解释如下:1)国债:该数据容易获得。需要说明的是,2007年中投公司注册资金2000亿美元,来源于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的15500亿元人民币,这也在国债项目中得以反映(2007年国债规模相较2006年增加1.7万亿);2)铁路总公司债务:即原铁道部的债务,数据来源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审计报告;3)中投公司负债和全国社保基金负债:两项数据来源于中投公司和社保基金年报;4)国外负债:该项为中央政府直接承担的国外债务。
地方政府资产分项说明如下:
一、非经营性资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和地方财政存款:此三项为全国数值的拆分项目,具体数据来源、划分和核算方法参见中央资产负债表中对相应分项的解释说明。
二、土地储备:地方政府土地储备缺乏统一的统计数据,且该数据较为分散,分布在各市、县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我们关于土地的专题研究,“适合于搞建设的、法律允许的、能够较为自由使用的城市建设用地约为400万公顷,包括已建成城区301.38万公顷(2009年数据)和城市建设土地储备”,这意味着全国土地储备规模约100万公顷,而目前(2010—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面积年均约30万公顷。在测算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时,采用如下方法:以每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的3倍为当年土地储备的资产价值,不过2010年以来的数据,我们的测算规模较大,录入时做了相应调整,这主要是考虑到受土地资源禀赋的“紧约束”(如耕地红线)对土地储备规模扩张的限制。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是地方政府融资的核心抵押资产,是地方政府加杠杆的支点;对于未来土地储备的核算需要密切关注国家土地政策的变化,对其较为精确的测算还需要继续挖掘。
对地方政府负债分项的说明如下:2011年6月27日审计署发布的“2011年第35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是这里核算和分类基础。在该次审计中,审计署将地方政府债务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该划分使得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测算较央行和银监会等部门的测算较为严格、可信。具体来看,地方政府债务分四类: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地方政府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
1)地方政府债券:主要包括城投债、有资格自主发债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从整理的数据看,2011年、2012年城投债规模分别为9638.8亿和1.76万亿;地方政府债存量分别为6000亿和6500亿。
2)地方政府贷款:地方政府贷款中一半以上为土地抵押贷款。2011及2012年的贷款余额规模根据下面两方面信息测算:a.银监会提到的2012年9月末的数据——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9.25万亿元;b.审计署《2013年24号公告: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这36个政府债务占所有地方政府债务的比例约为31.79%(2010年),2012年底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比为78.07%。我们推测2012年底地方政府贷款余额约为9.45万亿,2011年约为9.1万亿。
3)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2003—2008年,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余额的增速均保持在26.3%,2009年异常增加,达到61%,2010年回落至18.9%。假定2011年和2012年逐步向危机前水平恢复,增速为25%,据此估算2011年和2012年地方政府向上级财政借款余额分别为5600亿和7000亿。
4)地方政府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该项主要为地方政府通过政信合作、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影子银行”渠道获得的融资规模,根据有关“影子银行”的研究成果,对相应融资机制和规模做如下梳理。政信合作模式及规模:政信合作是地方政府通过“影子银行”融资的最主要形式,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信托贷款;二是增资扩股:信托到期时,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溢价受让信托资金所持有项目公司股权;三是应收账款债权: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受让政府平台公司对地方政府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由地方政府偿还信托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上述合作模式均需地方政府提供隐形信用担保。根据社科院的一份研究报告,2011年底基础产业信托余额约为1万亿,2012年约为1.65万亿,增长了62.5%,在信托业务总额中占比达23.62%。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成立,通过发行投资计划收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受托人募集资金,投资包括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或其他不动产项目,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运作模式与政信合作相似。2011年底,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存量余额约为1431亿,2012年为1763亿,增长23.2%。上述两种主要融资模式的合计规模,2011年为11586亿,2012年为18265亿。
基于以上对政府资产负债表要素的解构,再将它们有机整合、构建成完整的资产负债表。下面两张表就展示了2002—2012年,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资产、负债的存量规模。中央政府资产负债表涵盖8项资产和5项负债;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涵盖4项资产和4项负债。
初步的结果显示了中国政府的家底——总体增加,但分化明显。中央政府家底稳健而快速地增厚,地方政府家底较明显地受土地价格波动和债务负担影响。在2002—2012年,中国政府的资产从11.75万亿增长至58.9万亿,年均增速17.6%;净资产从7.98万亿增长至33.45万亿,年均增速15.6%,同期名义GDP年均增速15.8%、M2增速为18.1%。2012年底,中央净资产为16.1万亿,地方为17.3万亿,地方占比趋势性下降;2006—2012年,中央净资产保持着年均20%的扩张速度,而同期地方增速波动较大,较中央低5个百分点。
伴随国民经济规模的增长,中国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也保持着不断扩张的态势,这源于中国政府不仅仅是经济的调控、管理者,同时也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之一,特别地,政府经济经营者的角色集中地从“非金融国资”和“金融国资”的控制、管理和扩张中看出,从地方政府以“土地储备”作为抵押,支持规模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占固定资产投资的30%),以拉动和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中体现。
快速扩张
整体上看2002—2012年,中国政府的资产从11.75万亿增长至58.9万亿,10年翻了5倍;负债从3.78万亿增长至25.46万亿,10年翻了6.7倍;相应地,净资产从7.98万亿增长至33.45万亿,10年翻了4.2倍。政府负债增速高于资产增速,且二者均高于经济增速(名义GDP):2003—2012年,政府资产平均增速为17.6%,负债增速21.3%,名义GDP增速15.8%、M2增速为18.1%。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国有资本介入经营的行业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等),普遍杠杆率较高,导致债务膨胀速度较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对债务融资依赖程度较高,且建设周期较长;最后,大危机时期的紧急救援政策刺激,导致地方政府债务扩张过快。
如果进行中央与地方的分解:在资产维度上,中央与地方占比基本保持平稳状态:2003—2005年,地方政府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从63.2%回落至53.1%,此后基本一直维持在该水平,无明显变化。
最大的区别来自负债方,地方政府债务增速持续高于中央政府债务增速,并且在2009年以后,地方债务成为整体债务的主导部分,更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主导力量”逐步增强。2002—2012年,地方政府债务平均增速为26.8%,中央政府为17%,整体为21.3%,名义GDP增速为15.8%;地方政府债务增速持续高于中央债务增速(除2007年,这年中央政府债务增速为41.6%,主要是中国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15500亿元人民币,购入2000亿外汇储备并注入中投公司),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需要强调的是,2009年地方政府债务增速高达62%,随后回落至19%,2011—2012年维持在16%附近,而对应时间区间上,2009年中央政府债务增速虽上升至18.2%,但2011-2012年增速持续回落,目前为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