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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法国督政府执政

1794年7月27日“热月政变”后,雅各宾派统治结束,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高潮过去了,热月党人开始在法国执政。1795年8月22日,热月党国民公会通过了“共和三年宪法”,这一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两院组成的立法团,立法团由上、下两院组成,法国的行政权属于由两院联合选出的督政府;督政府由5名督政组成,每年改选其中的一名;5名督政以3个月为斯轮流担任主席。督政府有任免官吏,统帅军队、掌握财政、外交等大权。1795年10月,国民公会着手立法团选举,接着产生了两院。两院又议定,督政官须在国民公会投票赞成处死国王的议员中产生。结果选出的督政官是:拉雷韦耶尔、西哀耶斯、勒图尔纳、巴拉斯和勒贝尔。西哀耶斯认为,《共和三年宪法》不能有效地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拒不参加督政府,改由卡尔诺代替了他。1795年10月26日(共和4年雾月4日),存在3年之久的国民公会在“共和国万岁”的欢呼声中闭幕。在政治方面,督政府保证“向保王主义积极开战,振奋爱国主义,严厉镇压一切乱党,熄灭任何党派意识,消灭一切复仇愿望,建立和谐、融洽的气氛,恢复公共信贷”。自此,设在卢森堡富的督政蒲开始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