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世界历史博览2
10926900000118

第118章 日耳曼帝国与英、荷签订“屏障”条约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英、荷之间第一次在1709年10月29日缔结了“屏障”条约。

根据这项条约,英国保证自己的盟国荷兰在西属尼德兰的下列地点:纽波特、伊珀尔、梅嫩、里尔、图尔内、孔代、莫伯日、沙勒罗瓦、那慕尔等约20个地点一线拥有驻军的权利。英国是为了取得荷兰人对英国新教徒继承王位,和荷兰承担在法国未承认新教徒女王安娜即英国王位权利以前,不同法国媾和的保证,从而向荷兰提供这种保证的。1710年英国托利党执政,英国的对外政策方针发生了变化,反对辉格党政府缔结的上述条约,因而在1712年1月在乌特勒支召开和会时,英国代表不反对在媾和中对1709年的“屏障”条约作有利于法国的重大修订。其后,1714年奥地利同法国、西班牙缔结了拉施塔特和约,据此西属尼德兰归属奥国所有。日耳曼皇帝查理六世、荷兰和英国之间于1715年11月15日再次缔结了“屏障”条约,条约规定:荷兰在尼德兰南部(现在的比利时)的一些所谓“屏障”的地点拥有驻军权利。这道“屏障”是准备用来保卫尼德兰免遭法国方面可能的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