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森林中生活着很多凶猛的野兽。这使得生活在森林里面的弱小动物整日提心吊胆,害怕一不小心就被比它强大的动物吃掉。而生活在森林外面的人也并不好过,因为凶猛的野兽并不好对付。
山脚下有一幢桦树架起来的小木房。房后不远处有一股溪水常年不断地从山谷间流出来,汇成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水中有鱼,说不清什么原因,鱼总是长不大,像蝌蚪般在水中飘游。这样的小鱼,人没办法捉到,即使侥幸捉到几条也不能食用,因此,小木屋的主人只能靠打猎为生。
猎人起初对野猪很感兴趣,做梦都想打一头野猪当下酒菜。但经过几次生死较量,猎人有点胆怯了,便改变了野猪肉好吃的看法。
野猪常常在粗糙的松树皮上磨蹭解痒,身上会沾满松油,然后再在沙土中洗澡。沙土黏在松油上,使野猪身上变得坚韧无比,简直刀枪不入。于是猎人将野猪排除在外,不作为狩猎对象。
猛虎比野猪更凶猛,猎人想都不敢想,更不用说去猎杀猛虎。豹子是小一些,不过它太灵敏,而且凶悍,足以使猎人望而生畏。猎人见到豹子,只能远远避开,谨慎的猎人从不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
猎人只能打狐狸、野兔等弱小动物。
有一次,猎人很走运,打了十几只野兔,他决定把最大的那只卖到山外去,换些盐来调解口味。
他拎起野兔,穿山越岭,向集市走去。走到半路,对面过来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绅士,绅士穿得十分体面。
猎人很恭敬地侧身站在路旁,待绅士走近时,问道:
“先生,难道您不想尝尝野兔的味道吗?”
绅士勒住马,很不屑地瞄了一眼野兔,说:
“兔子倒是不小,不知道肥不肥,只怕太瘦了,吃不得。”
猎人将兔子高高举过头顶,炫耀说:
“哪儿的话?先生,这是秋天的兔子,太肥了,只怕您吃了发胖。”
绅士说:
“你拿过来,我掂量掂量。”
猎人将兔子递给绅士。绅士接过兔子,看也不看,立刻掉转马头,飞奔而去。
绅士骑的是一匹骏马,而猎人靠的是一双脚,他双脚再快也跑不过四只脚的骏马。猎人追不上了,只好求绅士停下来商量,他说他有意将野兔送给抢走他猎物的绅士。绅士不理猎人,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停下来,说不定猎人恼羞成怒,会一刀将他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