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音乐:悠扬古乐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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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原始劳动号子与大曲雏形

先秦音乐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根据音乐考古发现和历史文献记载,大概在夏商周时代就已经产生了我国最初的音乐教育行为。夏商周时期是我国古代音乐教育从萌生、逐步定型到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

《韶》乐史称“舜乐”,起源于5000多年前,为上古舜帝之乐,是一种集诗、乐、舞为一体的综合古典艺术。我国音乐史,同时也包括俗乐历史,俗乐以民间歌谣为主体,成为我国古典艺术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我国原始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生存十分困难。但是古代原始人为了生存,他们常常聚集力量做同一件事情,比如打猎等。古代的原始人由于共同生活和共同劳动,这使他们逐渐创造了相互沟通的表达符号和语言。原始人在共同的生活和生产中为了表达思想,他们必须有声音、有语言,因为他们要宣泄情感,就必须得唱呀跳呀的。

当然,古代原始人原来是连话也不会说的,只能结绳记事。但是,他们为了共同的劳作,需要发表意见,这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

假如那时原始人一起抬木头,他们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用什么来表达,其中有一个肯定就会叫道:“吭哧吭哧!”这其实就是我国语言以及音乐的最早形式了。根据儒家经典《尚书·尧典》中记载:

予击石拊石,百曾率舞。

这便是说,一群原始狩猎人披着各种兽皮,他们用石头相击,或者用手击石打出节奏,载歌载舞。后来战国时期,秦国著名政治家吕不韦主持编著的《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记载:

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

从这个记载中可以看出,原始音乐与原始舞蹈是相伴相生的,这就是原始社会歌舞与音乐的结合。

后来,到了奴隶社会,古人的宗教祭祀活动就成为了崇拜祖先和崇拜自然神的一种礼俗了。这便产生了以祭祖活动为职业的“巫觋”,他们自称是神和王的传达人,由他们主持来求雨、宁风、驱邪、除灾和治病等仪式。在这些祭祀仪式活动中,巫觋大多都要表演歌舞节目。

当然这些巫觋都是为奴隶主服务的,奴隶主利用巫觋和这些活动来达到为他们歌功颂德的目的。比如古籍《吕氏春秋·古乐》篇中记载:

汤让伊尹作大蠖,歌晨露,修九韶、六列。

这便是说,商代帝王汤想让伊尹为他歌功颂德,这些都是为了宣扬贵族帝王们,歌颂他们文治武功的一种方式。

在先秦音乐中,最著名的是六代乐舞,又称“六乐”,它是我国奴隶制时期歌颂帝王的代表性宫廷乐舞作品。

“六乐”包括黄帝时期的《云门大卷》、唐尧时期的《大咸》、虞舜时期的《韶》、夏禹时期的《大夏》、商汤时期的《大蠖》以及周武王时期的《大武》等,都是当时比较著名的乐舞。

六代乐舞是我国上古音乐的最高等级,它们是用于郊庙祭祀的,《云门》用以祭祀天神;《大咸》用以祭祀地神;《大韶》用以祭祀四方;《大夏》用以祭祀山川;《大蠖》用以祭祀商人的始祖;《大武》用以祭祀周人的祖先。

周代初期,周武王伐纣成功以后,他为了建立和巩固新的政治秩序,便让周公旦制礼作乐。最后,周公旦制定了一整套形式丰富内容充实的礼乐制度,其中六舞和六小舞是这一制度的重要支柱。

“六乐”主要用于周代宫廷祭祀礼仪时使用的音乐,其表演场合隆重,人数众多,天子用64人舞阵的规格标准。六部乐舞的大部分由所传周代以前各代的代表性乐舞整理增删而成,所以又叫“六代之乐”。

另外在当时,还有民间大型音乐存在。在民间有腊祭活动,也就是每年农历十二月慰劳万物和农民暂得休息的祭典。春秋时期的圣人孔子曾经对腊祭有过解释:

百日之劳、一日之乐、一日之泽。

这便是说,我国古代农民终年劳作,他们只有腊祭这天是他们最欢乐、最放松的日子。

后来奴隶主派人采集民间歌谣,编成了《诗经·国风》,用他们的礼乐观点将这些民间祭典纳入他们的规范中来,所谓“家为巫史”就是这个时代。

这就说明了,先秦音乐的实用性是显而易见的,在没有阶级的时代是人们的一种本能需要,是一种发自本能的宣泄。这种宣泄所形成的古乐较低级,并没有规律可循。

而到了奴隶社会,又主要用于祭祀活动,就有了一定的规律和章法,其规模和形式就有了约定俗成的限制。

例如周代殷商后裔宋国公室祭祀祖先的乐曲《商颂·那篇》和战国屈原作词的楚声《招魂》,这些都是由若干段组成的乐曲主体与结束部联成的。

它们与后来汉代的相和大曲《白头吟》的结构形式几乎完全相同,可见后世的大曲音乐都是上古六代的音乐继承和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