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富兰克林揭示科学奥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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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在书中寻找乐趣

有了书的富兰克林是快乐的,可是快乐的时光又总是过得太快,转眼间两年过去了。两年中小富兰克林的职业问题一直困扰着父亲佐赛亚。最后使佐赛亚为小儿子择定行业的是儿子读书的嗜好。

通过对小富兰克林的观察,佐赛亚非常清楚自己的儿子不仅喜欢航海,还特别喜欢读书。富兰克林买的第一部书是分做数册的《约翰·班扬集》,其中的《天路历程》是他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另外,富兰克林还通过父亲的藏书,读过古希腊学者普鲁塔克的名著《希腊罗马名人传》,笛福的《计划论》,科顿·马德的《为善论》。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父亲终于决定让小儿子天天与书打交道,通过书找到自己的职业。

佐赛亚希望儿子做的,就是一名印刷工匠。当然,父亲的这个决定,也有一定的偶然因素。

有一天,富兰克林的一个哥哥詹姆斯从伦敦回来了,并且带回了一架印刷机和全套字钉,并说准备在波士顿开一家小型印刷厂。

詹姆斯对父亲说:“爸爸,我的印刷厂还需要一个伙计,你帮我物色一个吧。”

父亲听了詹姆斯的话后,心里不禁一动,既然自己的小儿子喜欢书,何不让他去印刷厂去学印刷呢,将来也能混口饭吃的。

后来的事实表明,父亲的这一决定是非常明智的,它对富兰克林的一生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父亲对詹姆斯说道:“你的小弟弟本杰明聪明伶俐,又喜欢读书,不妨就让他去吧。”

“只要他肯去就行,我听你的。”詹姆斯回答说。

富兰克林虽然一直热望着能去航海,但父亲不能给他提供这个选择。比起制作肥皂蜡烛这些无聊的事情,他只能更喜欢印刷业。最主要的是,印刷可以与书籍天天作伴,也就是说,可以天天有书读了,这对于富兰克林来说,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因而,在抗拒了一段时间后,富兰克林服从了父亲的安排,到哥哥詹姆斯的印刷所当起了学徒工。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老板收学徒是要签合同的。虽然富兰克林是詹姆斯的亲弟弟,但是合同还是要签的。按照他们兄弟的合同,富兰克林作学徒的期限是从12岁至21岁。

在学徒期间,学徒住在老板家里,给老板干活,一切都得听老板的,老板包吃饭,但没有工资。只有满了20岁后,老板才给学徒发薪水,在做学徒期间,学徒不得随意解约离开。

尽管条件很苛刻,富兰克林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从此他成了哥哥詹姆斯的手下的一名学徒。在母亲的含泪注视下,富兰克林离开家来到了哥哥的印刷厂。从此与印刷业结下了不解之缘。

印书学徒的生活是异常艰苦的。哥哥詹姆斯性格暴躁,他完全把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弟弟当作了一个廉价的劳动力。排版、校对、背纸、送书、跑腿,富兰克林在哥哥的印刷厂里什么都得干,即使是这样,他也常常遭到生性暴躁的詹姆斯的毒打。

这段悲惨的生活大概给他留下了不可忘却的记忆,后来富兰克林在他的自传中这样写道:“我的哥哥非常粗暴,喜欢生气,动不动就会对学徒拳脚相加。”

尽管如此,印刷厂两年的学徒生活还是使富兰克林长大了许多,不但个子长高了,模样成熟了许多。最主要的是,富兰克林已经从一个起初对印刷并不很感兴趣的少年,成为了一个校对、排版、印刷样样精通的熟练工,成了哥哥的好帮手。

印刷厂的生活是繁忙的,可是富兰克林并没有因此放弃了读书。只要一有机会,他就会捧起书本,忘我地读起来。碰到詹姆斯高兴的时候,富兰克林还能得到一两本装订不良的次品书。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富兰克林就躲进阁楼,点上蜡烛,兴趣盎然地阅读那些刚刚装好,还散发着油墨味的新书。

一天吃过晚饭后,詹姆斯喊到:“本杰明,你过来一下,把这包书送到马尔太先生家去,路上别贪玩,快去快回。”

马尔太是这里一位很有钱的商人,也是一位藏书家,他经常光顾詹姆斯这里。

那个时候一本书的印数是很少的,不像现在出书一次可以达到数万册以上。当时一本新书能卖出几百本就已经很不错了,如果能卖上千本,就得是十分畅销的书了。因此对于常来购书的老主顾,书店都是派人专门给送书的。

富兰克林从哥哥手里接过己打好包装的书,顺着一条石铺的马路,向马尔太家走去。

傍晚的微风轻拂着他的面颊,简直舒服极了,他一边走着一边低声地哼着歌。走着走着,忽然从对面走来三个少年,拦住了富兰克林的去路。其中一个高个少年高声对他喊道:“快把你的包交出来,然后快滚,否则你小子就得挨收拾了。”

说完那个家伙向同伴们使了个眼色,三个年轻人就把富兰克林围在了正中间。

富兰克林面对这三个地痞,并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他知道自己是不能把书交给他们的。而且富兰克林从小就是伙伴们的领袖,长期的海边生活也造就了他健壮的体魄,对于这三个瘦高的家伙,他还是有自信的。

“你们是什么人,我凭什么要把包给你们。”富兰克林面无惧色地大声说。

那三个家伙一看,今天遇到了一个硬茬子,不动点武力是不行的。于是他们二话没说,就扑了过来。

富兰克林想,擒贼得先擒王,必须先制服那个大个子才好。于是他挥起拳头向那个大个子打去,四个人一场恶战。没一会儿,大个子的眼睛肿了起来,另外两个人脸上沾满了血,富兰克林也被打的鼻青脸肿。

情势有些危急了,富兰克林终究有些寡不敌众,现在已经被三个地痞压在了最下面。这些坏蛋们们的拳头像雨点般地落在了富兰克林的身上,可是他仍然死死地抱住自己的那包书不放。

这时,恰好有一个少年路过这里,他看见三个人欺侮一个人,非常生气。

“不许欺负人!”这个少年大吼一声,然后向这几个人直冲过来。

三个地痞正在那里对富兰克林拳打脚踢,忽然听到后面有声音,他们不得不停下手,向后面看。当这几个家伙看见来的也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时,就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你是那里来的,也敢来管大爷的闲事,给我跑得远远的,不然小心连你小子一块揍。”那个高大子的家伙说。

这时富兰克林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了,他一边擦嘴角的血,一边大声说:“别让这几个流氓跑了,他们抢东西!”

那几个家伙翻着眼睛看了一眼富兰克林说:“小子,打你是轻的,还敢在这胡说,乖乖把东西给大爷放下,给我走人。”

“凭什么,你们想要就要啊!你们是什么人,敢随便抢人家的东西。”富兰克林不甘示弱。

那几个家伙看不来硬的不行,于是又向富兰克林围了过来。那个见义勇为的少年一看,从后面就下手了。

富兰克林一看有人帮忙,也忘记了自己身上的痛,两个人与三个地痞又打了起来。两军对阵虽然是二比三,但三个地痞渐落下风,为首的大个子眼见情势不妙,于是大喊:“兄弟们,快跑……”

于是,这三个家伙狼狈地钻进一个小胡同,一会儿就看不见踪影了,富兰克林他们也没有追赶。

这时,富兰克林才想起帮助自己的这个朋友,他抹了抹脸上的血,向那个少年鞠了个躬。

“多谢你救了我,我叫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印刷厂的学徒。”富兰克林诚恳地说。

对方也友好地向他还个礼,并拍了一下富兰克林的肩膀,高兴地说:“我叫约翰·格林,也是个印刷学徒,咱们还是同行呢!”

夜幕降临了,一轮金月升上了天空,似乎也在祝贺这对患难之交的朋友。格林一路上与富兰克林谈笑风生,一直陪伴富兰克林来到马尔太家门口,两个人告别后并约定了再见面的时间。

富兰克林敲开了马尔太家的门,说明自己的来意后,跟着仆人上了二楼。来到二楼,仆人让富兰克林在门外稍等,自己进去报信。

一会儿,仆人出来了,让富兰克林进去。来到屋里,富兰克林一眼就看见一个矮胖壮实的绅士正坐在壁炉前读书。

仆人对他说:“这位就是马尔太先生……”

“马尔太先生,我是书店的伙计,是来给您送我们新出版的书的!”富兰克林一边鞠躬一边说道。

马尔太先生抬起头,看了看这个满脸挂彩,衣服也撕的破破烂烂,却又彬彬有礼的少年。然后马尔太先生十分诧异地走到富兰克林的身边说:“小伙子,你这是怎么了?”主人和蔼地问道。

“先生,刚才半路上,有人要抢我要送给您的书,为了保护您的书,我进行了英勇的奋战。”

富兰克林不乏幽默而又略带自豪地挺了挺胸膛说。

“啊,小伙子,你可真勇敢。”马尔太先生十分感动,接过了富兰克林的书。随后,马尔太先生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一边递给富兰克林,一边微笑着说:“太感谢你了!小伙子,这个银币你拿去买点点心吃吧!”

可是这个胖乎乎的小伙计并没有去接马尔太先生的钱,此刻的富兰克林被马尔太身后那一排书柜里整整齐齐排放的书给吸引住了。

小伙子略带腼腆地说道:“先生,我不想要您的银币。如果您能借给我一本书读就好了!”

“小伙子,你喜欢读书啊!我的书柜有许多书,你可以随便挑选你喜欢的,下次来的时候记着送来就行。”

富兰克林听了马尔太先生的话,简直高兴极了,面对这些书,简直让人目不暇接。最后,富兰克林挑了一本希腊著名史学家色芬的名著《苏格拉底回忆录》,欢天喜地地告别了主人。

尽管是满身的伤痛,可是对于酷爱读书的富兰克林来说,这又是一个快乐的夜晚。

马尔太先生亲自把富兰克林进出了门,一边对富兰克林说道:“你可以随时到我这来借书看的。”

望着这个爱书的少年渐渐消失在夜色中,马尔太才转身回到屋里,这个送书童对于书的渴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富兰克林带着从马尔太先生那儿借的来的书回到印刷厂时,詹姆斯和其他工人都早已进入了梦乡。富兰克林悄悄地用冷水洗了把脸,随即爬上了自己住的阁楼,点燃了一支半截蜡烛,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刚刚借来的书。

书的封面上印着古希腊建筑装饰的图案,在摇曳的烛光下显的格外别致。对于苏格拉底这个名字,富兰克林记不清在什么书上曾经看到过,只是隐约记得他是古希腊的一位大哲学家。此刻,当富兰克林翻开《苏格拉底回忆录》,书中的内容立刻把他给吸引住了。

书中详细地介绍了苏格拉底的人品、思想和辩证法,把富兰克林带进了一个闪烁着哲理光芒的思想世界。苏格拉底的思想和辩论法给富兰克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如饥似渴地开始在哲人们的思想里漫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