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二十四史精华(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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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法制

第一节 于仲文断案神明

(于)仲文字次强,少聪敏……后就博士李详受《周礼》、《三礼》①,略通大义。及长,倜傥有大志,气调英拔。

起家为……安固太守。有任、杜两家各失牛,后得一牛,两家俱认,州郡久不决。益州②长史韩伯峻曰:“于安固少年聪察,可令决之。”仲文曰:“此易解耳。”乃令二家各驱牛群至,乃放所认者,牛遂向任氏群中。又使人微伤其牛,任氏嗟惋,杜氏自若。仲文遂诃诘杜氏,服罪而去。始州刺史屈突尚,宇文护③之党也,先坐事下狱,无敢绳者。仲文至郡,穷之,遂竟其狱。蜀中语曰:“明断无双有于公,不避强御有次武。”

(《北史·于仲文传》)

【注释】

①“后就”句:《周易》,本称《易》,儒家称之为《易经》。是古代用蓍草卜卦以断吉凶的书,含有一定的哲学思想。《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②益州:州名,治所在今四川成都。③宇文护:北周权臣,生年不详,卒于公元572年。鲜卑族。执北周大权期间,专断国政,后被人杀。

【译文】

于仲文,字次武,自幼聪明、繁捷……后来跟随博士李详学习《周易》、《三礼》,基本上通晓大义。成人后,卓越豪迈,胸存大志,气质和调,英雄盖世。

离开家开始为……安固太守。有任、杜两家各丢失一头牛,后来找到一头,两家都认领,州郡很长时间也没能解决。益州长史韩伯峻说:“于仲文少年时就聪于判察,可以让他来解决这个问题。”于仲文说:“这个问题容易解决。”于是,就命二家各赶驱自家的牛群来,把两家都认领的那头牛放出去,那头牛便向任氏的牛群中走去。又让人对牛造成微小的伤害,任氏看到后嗟叹而惋惜,可杜氏如同没发生什么事似的。于仲文就训斥了杜氏,将他治罪后放他回去。始州刺史屈突尚是宇文护的党羽,已经犯罪而判他入狱,而没有人敢将他绳之以法。于仲文到达始州后,就追究了这一案件,于是就将屈突尚逮进监狱。当时,蜀中有俗语说:“明断无双有于功,不避强御有次武。”

第二节 宋世景整肃吏治

(宋世景)后为伏波将军,行①荥阳太守。郑氏豪横,号为难制。济州②刺史郑尚弟远庆,先为苑陵令,多所受纳,百姓患之。而世景下车,召而诫之。远庆行意自若,世景绳之以法。远庆惧,弃官亡走。于是,属县畏威,莫不改肃。终日坐于厅事③,未尝休息。人间之事,巨细必知,发奸伏④,有若神明。尝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干⑤,受人一帽,又食二鸡。世景叱而告之,吏、干叩头伏罪。于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

(《北史·宋世景传》)

【注释】

①行:兼代官职。大官兼管小官的事,称行。②济州:州名,治所在埜珅城(今山东荏平西南)。③厅事:即“听事”,厅堂。④擿(tì)伏:揭发隐私的事。⑤干:办事人员。

【译文】

宋世景后来任伏波将军,兼代荥阳太守。郑氏强横,自号“难制”。济州刺史郑尚的弟弟郑远庆,以前任苑陵令时,收受了的贿赂很多,老百姓们都厌恶他。宋世景下车,召见并告诫他。郑远庆仍然是自以为是,行动自若,宋世景依法律来惩罚他。郑远庆害怕,于是弃官逃走。从此,他所属的县官吏们都敬畏他的威望,从事都很严肃。宋世景整天坐在厅堂里,从未休息过。凡是发生的事情,不论大小,他都肯定知道,揭发奸人隐秘的事,好像神仙似的明了。曾经有一个小吏,任职期满后返回荥阳郡,吃了人的鸡肉。又有一个办事人员,收了别人的一顶帽子和吃了两只鸡。宋世景叱咤了二人并宣布罪状,这两人连连磕头服罪。从此,郡内的大小官吏都为之震惊,不敢违反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