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华家训(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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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贾昌朝家训

“撰主简介”

贾昌朝(998—1065),字子明,北宋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赐同进士出身。历任国子监说书(官名,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崇政殿说书(官名,为皇帝讲解经书史传,并备顾问应对)、天章阁侍讲(天章阁的长官之一),并升迁为权御史中丞(御史台长官)兼判国子监(国子监长官之一)。仁宗庆历三年(1043),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庆历四年,改任枢密使(枢密院长官,主兵事)。庆历五年,拜同平章事(宰相)兼任枢密使。后封许国公,死后谥“文元”。仁宗亲书墓碑,称“大儒元老之碑”。著有《群经音辨》及奏议、文集百余卷。长子贾章,次子贾青,分别任馆阁校勘(史馆属官)和朝请大夫(从五品文散官)。他从政数十年,历任显要职务,熟悉官场习气。他的两个儿子都在朝廷做官,因而言传身教,撰写家训对他们进行告诫。

诫子孙

“原文”

今诲汝等,居家孝,事君忠,与人谦和,临下慈爱。众中语涉朝政得失,人事短长,慎勿容易开口。仕宦之法,清廉为最,听讼务在详审,用法必求宽恕。追呼决讯,不可不慎。吾少时见里巷中有一子弟,被官司呼召证人詈语,其家父母妻子见吏持牒至门,涕泗不食,至暮放还乃已。是知当官莅事,凡小小追讯,犹使人恐惧若此;况刑戮所加,一有滥谬,伤和气、损阴德莫甚焉。《传》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此圣人深训,当书绅而志之。

吾见近世以苛剥为才,以守法奉公为不才;以激讦为能,以寡辞慎重为不能。遂使后生辈当官治事,必尚苛暴,开口发言,必高诋訾。市怨贾祸,莫大于此。用是得进者有之矣,能善终其身,庆及其后者,未之闻也。

复有喜怒爱恶,专任己意。爱之者变黑为白,又欲置之于青云;恶之者以是为非,又欲挤之于沟壑。遂使小人奔走结附,避毁就誉。或为朋援,或为鹰犬,苟得禄利,略无愧耻。吁,可骇哉!吾愿汝等不厕其间。

又见好奢侈者,服玩必华,饮食必珍,非有高资厚禄,则必巧为计划,规取货利,勉称其所欲。一旦以贪污获罪,取终身之耻,其可救哉!

—节录自《诫子通录》

“译文”

我今教诲你们,你们居家要孝顺,事君要忠心,待人要谦和,对下要慈爱。凡是众庭广座之中有语涉及朝政得失、人事短长者,千万要谨慎而不要随便开口。做官最重要的是清白廉洁,办案一定要仔细慎重,用法执法必求宽宥体谅。追呼传讯,不可不慎。我小的时候见里巷中有一子弟,被官司呼召证人时说了一些骂人的话,他家里的父母、妻子见吏持牒至门抓人,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饭也吃不下,直到傍晚放回才放心。由此可知当官临事,官府小小的传讯,还常使人害怕惊恐到这个地步,况且刑戮相加;如果有弄错了的,伤和气、损阴德没有比这更厉害的了。《左传》上就说过:在上者失其道,人民逃散很久了,如得其实情,则要多哀怜同情而不要高兴。这是古代圣人深刻的教训,一定要牢牢记住并把它写在绅带上。

我见近来人们往往以苛刻为有本事,以守法奉公为没有本事;以揭人短处和发人阴私为能干,以少言慎重为无能。致使一些年轻人当官治事,一定崇尚于苛刻暴虐,开口说话一定高声诋毁别人。招惹怨恨和招致灾祸,没有比这更大的了。以此而暂时升官发财者是有的,但是自己能有善终,其福庆能延及后代的,还没有听说过。

另外还有一种人,喜怒哀乐专凭一己之私意。对所喜爱的人则变黑为白、黑白颠倒,尽量提拔;对所嫉恶的人则以是为非、是非混淆,排挤到沟壑之中。这样就使得一些无耻小人,奔走结纳,避毁就誉。或为朋援,或为鹰犬。只要能得到荣利,就什么廉耻也不顾了。真可怕呀!我希望你们一定不要侧足、参加到这当中去啊!

又有一些爱豪华奢侈的人,衣服玩好必讲求华丽,饮食则讲究贵重珍奇。如果不是有高资厚禄等高额收入,势必去设法弄钱,规取货利,勉强满足其欲望。一旦因贪污犯罪,招来终身之耻,这还有救吗?

“评析”

在这篇家训中,贾昌朝意味深长地告诫自己的子孙做人要正直,为官要清廉,办案要慎重。并勉励他们奉公守法,少言慎重,对人对事不要凭私人爱恶,尤其不能因挥霍无度而导致贪污犯罪,给自己招来终身的耻辱。这些内容,尽管不过是封建社会为官从政的道德规范,但对今天的人(特别是对今天从事公务的人)来说,仍然具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