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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方寸间的诱惑——信用卡非理性消费及陷阱

狐狸在翻越篱笆时脚滑了一下,幸而抓住一株蔷薇才不致摔倒。可是它的爪子却被蔷薇的刺扎伤了,流了许多血。受伤的狐狸就埋怨蔷薇:“你太不应该了,我是向你寻求帮助的,你怎么反而伤害我呢?”蔷薇回答道:“狐狸啊,你错了,我本来就生有尖刺,是你自己不知道也不够小心,才被我刺到的啊!”

现实生活中,事物大多具有很强的两面性,善加使用,可以给自己带来帮助,而错误的使用方法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信用卡就是这样的一种工具。

中国人向来看重信用,在商业社会中,信用被量化成了可支配的财富。信用卡是常见的把信用量化的产物,它的主要用途是支付消费款项。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需支付现金,待结账日时再行还款。信用卡和借记卡不同,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并不会从用户的账户直接扣除资金,只是记录了消费的金额数量,之后在结账日,持卡人只要向发卡银行归还相应金额的资金就可以了。

信用卡消费具有使用方便、功能灵活和安全性强的特点,因此,它成为都市“卡式生活”一族所采用的主要消费途径。甚至有些人充分利用它异地消费无手续费、正常消费支出存在免息期等特点,变相套现来获得收益。使用信用卡消费与使用现金消费相比,除了付款方式的不同,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异,这两种支付方式最终都是需要消费者用自己的财产来承担消费所支出的金额。

人的心理是微妙的,消费行为常常是非理性的,以至于有些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常常由于并没有使用到现金,从而减小了心理压力,增大了消费幅度。但信用卡仅仅是一个贷款消费的工具,虽然正常消费不需要另外支付利息,但仍然需要每个月及时归还相应款项。在每月的还款日,冲动型消费的快感会被长长的账单所带来的痛苦冲得一干二净。甚至有些人本来已经没有资金可供消费,但由于手中持有信用卡,就透支尚未获得的财富进行消费。今天支出了明天的收入,那后天又将如何生活呢?一些非理性的消费者常常沦为“卡奴”。

这些仅仅是使用信用卡进行非理性消费的体现,在办理和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大量的“陷阱”,大家应时刻留心,谨慎对待,否则稍有疏忽,就会给自己造成损失。常见的信用卡“陷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最低还款额藏危机。每个月的信用卡账单上常常会有“最低还款额”一项,有些使用者误认为只要按这个额度归还款项就可以了,但事实上这个“最低还款额”仅仅是指不会影响你信用额度的一个“最低还款额”,如果仅按个这金额归还消费款项,则之后还款时,还需要支付利息,有些甚至需要支付滞纳金。

各个银行的信用卡都有一个免息还款期,其时间长短不尽相同。在免息还款期,消费者对于透支的消费金额无需支付利息。在免息期内还款,消费者只需支付与透支额度相等的费用,而没有任何其他的费用产生。如果到了免息还款期,消费者还没有还清信用卡欠款,那么除了欠款费用,还有其余两笔费用会产生:一是欠款利息,二是滞纳金。

信用卡欠款利息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而滞纳金会对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同时,如果利息和滞纳金没有及时归还,下次计息时,会被作为计息的基数,这就是俗称的“利滚利”。消费者还了最低还款额之后,信用不会产生问题,多数情况下滞纳金也不用交了,但是银行仍然会收取利息。值得注意的是,银行是按照账单的欠费的总额计息,并不扣除消费者已经归还的最低还款额。也就是说,当消费者用信用卡消费了20000元,虽然在在免息还款期内归还了19999.99元,仅余1分钱没有归还,但银行仍会按照全额20000元来计息。

有些银行信用卡账单上面所写的最低还款额,并不包括分期付款购物的那部分应还款项。如果仅按账单上面的最低还款额还款,还有可能出现需支付利息和滞纳金的情况。

其二,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很多银行与商户进行合作,对于某些价格较高的商品,可以采取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这个商品的金额只要消费满银行规定的额度,就能够分6期、12期、18期或24期免息分期偿还。有的银行还规定,如果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持卡人可以获得双重信用额度,也就是说,分期消费额不影响其他的信用透支,同时还享受“免息”的优惠。

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分期付款虽然“免息”,但并不代表消费者无需支付其他的额外成本,因为分期付款几乎均是“免息”不免费的。银行都会按照消费总金额对免息分期付款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其三,超出额度因小失大。当消费者的消费金额已经达到或超过银行设定的信用额度时,有些银行并不会因此而限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甚至也不会有任何提示。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无条件地享受更大的信用额度,相反,银行通常会加收一种“超限费”,即使用超出限定信用额度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同时,银行还有可能因此而提高你此后在免息还款期以外还款所需支付的利息。一旦消费金额超出信用额度就意味着消费者属于“高风险客户”,个人信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消费者应该随时了解自己的信用额度使用情况,以免因消费超出额度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其四,积分促销存蛊惑。银行经常会在一些节假日与商家联手进行促销活动,比如信用卡双倍积分、积分换礼等。但事实上,“羊毛出在羊身上”。若信用卡的积分规则为每消费1元钱,对应一个积分,即便是双倍或是3倍积分,也仅仅是消费1元钱,对应两到三个积分。然而换购的礼品,动辄需要成千上万,甚至百万以上的积分。若消费者以积分换取礼品而增加不必要的消费,则正中银行和商家的下怀。消费者经过“血拼”买回来大量并不需要的消费品,虽然换得价值低廉的积分礼品,却要承担巨大的还款压力。

其五,免年费不等于优惠。许多银行会宣传“免年费办理信用卡”的优惠,但事实上,多数所谓的免年费,只是指从办理时起,一年内免除年费,或者是从办理时起,免除年费至当年的12月31日。还有的所谓免年费,是需要当年消费达到一定的笔数,才免除相应的年费。但如果没有消费到足够的次数,还是要缴纳相应的年费。所以对于有些听信“免年费”宣传,而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的消费者来说,应该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一到两张信用卡继续使用,而将其余的全部注销掉,否则就有可能承担不必要的年费成本。

其六,信用卡提现利息高。信用卡除了具有透支消费功能以外,还具有一定的提现额度,这给临时急用现金的使用者提供了方便。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消费者享受到的便利,是以高昂的利息成本换来的。银行设定的信用卡取现的手续费标准,其利息远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所以,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提现功能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是否确有必要,否则就会支出不必要的费用。

以上是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却常被忽视的问题,希望能藉此使消费者认识到,在使用信用卡时,应讲求策略和计划。否则,就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看似正常的消费,却付出了比使用现金更大的代价,在看到账单后才知道自己不慎落入陷阱。而原本为了提高消费的便利性而办理的信用卡,反而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在办理和使用信用卡时,应该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第一,选择适合自己的信用卡,并只办理一到两张即可,以减少需要承担的年费成本。在具体选择时,应考虑到信用额度是否足够支付自己每月的正常消费,如果不能满足自己的正常消费水平,则很容易出现超出信用额度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到还款的便捷程度,有些信用卡使用时非常方便,但还款时却常因难以找到还款网点而错过还款期限。另外,还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考虑信用卡的附加功能。比如,有些信用卡可以按积分附送机票里程,对于经常出差或是喜欢旅游的消费者就比较适合;还有一些信用卡的合作商户较多,对于一些商务人士是合适之选。

第二,在使用信用卡进行分期付款消费时,一定要弄清其利息和手续费,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的费用,不能被笼统的宣传用语所误导,以至于支付过高的消费成本。

第三,除非迫不得已,尽量不要用信用卡提现民。因为这样做不仅需要支付手续费,而且是按日记息,利息极高。所以,用信用卡提现的做法并不可取。否则常常是在不经意间,财富就偷偷地从你的口袋缝隙溜走了。

第四,按照当月记账日之前所消费的额度,及时还清欠款。否则不仅有可能影响信用情况,留下不良的信贷记录,给以后的经济生活带来不便,还有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滞纳金和利息。

第五,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应当保持理性的态度,一定要认识到,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与现金消费没有任何差异。千万不能因为没有支出现金,就冲动地过度消费,从而背负沉重的债务。这最终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生活质量,使原本便捷的支付工具成了禁锢快乐的枷锁,使原本灵活的消费方式成了财富流失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