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尔多斯学研究会的工作计划和朝鲁会长的要求,现提出关于编写《鄂尔多斯大辞典》的初步建议,供参考。
一、体例
1.《鄂尔多斯大辞典》是一部汇集鄂尔多斯各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情况的综合性、知识性工具书。
2.以规范的词条形式撰写和编纂,一个词条介绍一项具体内容,要求表述文字简练,内容准确、科学,作出总结性概括。如有未定论或有争议的问题,可以介绍不同观点,但不作论证。有的词条可以配以图片和表格。
3.编辑的体例有3种:一种是按内容和学科进行词条分编分类编排,一种是按词条第一字的拼音字母顺序编排,一种是按词条第一字的笔画顺序编排。建议参照国内一般阅读和检索习惯,按内容和学科分编分类编排,但可以附另外一种或两种词条编排方式的检索表。
二、内容
1.通过对各类词条的解释,全面介绍鄂尔多斯的地理环境、物产资源、历史沿革、文化源流、民族宗教、经济发展、社会变迁、风情习俗、名胜古迹、名优特产、重要人物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情况,以及当代经济建设、科学文化、社会政治的重大成就。总体上应有全面性、科学性、地方性、实用性。注重介绍最新的知识,列出新词汇的条目。
2.依据鄂尔多斯的区情实际,分设11个分编:地理、历史、政治法律、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民族宗教、文化、社会、当代人物。各分编词条的数量要依据实际内容进行分配和调整,不宜平均安排。
3.词条的设置和内容所涉及的空间,一般以今鄂尔多斯市的地域为界限,但在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词条和内容中,应从历史实际出发;时间界限为上不限,下至2004年。
4.“当代人物”收编的标准和要求,应与组织人事部门商定。
5.由于词条涵盖内容多少不同,词条字数的多少也不同。大体可设大、中、小三种词条,大条字数600~800字,中条字数400~600字,小条字数200~400字。个别重要词条可作为特条,字数可控制在1000~1200字。
三、组织
1.设《鄂尔多斯大辞典》编纂委员会,由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研究会的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编、副主编、各分编主编、编辑部主任及特聘专家学者组成,是辞典编纂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编写方案、聘任主编、副主编及分编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制订工作计划,筹措经费,审定书稿等。
2.设主编、副主编,具体负责辞典的编写及组织协调工作。
3.各分编设主编、副主编,由熟悉该编领域的专家或领导担任,具体负责该分编的编写工作。
4.设编辑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编写规范等,具体负责编辑及编务工作、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流程
1.组建编委会及聘任主编、副主编,各分编主编、副主编和编辑部负责人。
2.由编辑部提出编写方案及工作计划交编委会审定。
3.各分编主编聘请作者,并由作者提出词条条目。
4.各分编汇总审定条目后,由编辑部汇总、筛选、整理,提出全书词条目录,提交编委会审定。在编写的过程中,难免有重复、缺漏、条目不当等,还可调整、补充。
5.编委会审定的词条及编辑部拟写的词目样条发往各分编,由各分编聘请的作者调查收集资料,按要求和分工撰写词条。
6.各分编将初步审定的编写稿及图片交编辑部,由编辑部汇总初审并进行编排后提交编委会研究,这样的修改、补充、审定过程还要依据进展情况进行几次,逐渐使书稿达到出版要求。
7.主编、副主编和编辑部要负责编写、修改、审定到编辑出版的全过程的工作。
8.预计词条在3000条左右,总字数在150万字以上。如能约请100~150位词条作者,抓紧工作,资金保证,大体可在2年内完成,争取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2007年出版。
以上建议,仅供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