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晋商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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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不断创新金融机构

明清时期,中国与欧洲几乎同时发生了商业革命和金融革命。欧洲商业革命从1500年开始,经过250年,到1750年导致了工业革命。中国的商业革命虽然没有促使中国发生类似于西方世界的工业革命,但是商业革命也为中国带来了新的生机。伴随着商业革命,中国也出现钱庄、印局、账局和票号等金融机构,这其中尤以晋商创办的票号为代表。这些金融机构在诚信经营基础上,不断创新了大量的金融工具、金融业务,但是每一种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的创新,在提高经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的金融风险,如何控制企业的风险,晋商通过金融制度的创新,得以实行。

中国最早的金融机构是典当,早在南北朝时已经出现,明朝出现了钱庄,但是,到了清康熙以后,与中国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金融机构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当铺、钱庄遍布全国城市集镇以至农村,而且又出现了印局(印票庄)、账局(账庄)、票号(汇兑庄)等金融机构。

狭义说的山西票号是由山西商人经营的从事异地款项汇兑的金融机构,但是后来它以汇兑为主,也做存款、贷款、兑换等业务。山西商人经营的金融机构在票号之前还有钱庄、当铺、印局、账局。钱庄主营钱币兑换,当铺主营消费抵押贷款,印局主营短期小额信用放款,账局主营商业信贷,特别是钱庄、账局和票号,一般都经营存、放、兑、汇业务,所以外国人常用山西银行或山西票号、山西钱庄统而称之。这样,广义上山西票号也可以理解为上述几种金融机构的统称。

当铺是从事消费抵押信用的金融机构。明清以后,随着山西商人资本的发展,当铺有了较快的发展。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全国有当铺7 695家,其中山西省有1 281家,占16.6%;1724年(雍正二年)全国有当铺9 904家,其中山西省有2 602家,占26.2%;1753年(乾隆十八年)全国有当铺18 075家,山西省有5 175家,占28.6%。清末著名的银行家李宏龄说:“凡是中国的典当业,大半是山西人经理。”19世纪50年代,在北京有当铺159家,其中山西人开办的当铺有109家,占68.55%。印局,是指放印子钱的商号,这种借贷一般按日或者按月计息归还,多数是朝借夕还,也有10日或30日归还的。每归还一次,盖一次印,故名印子钱。印局最早出现于明代,是主要办理对城市贫民和小商贩的短期小额信用放款的金融机构。清初时,无论京城还是蒙古草原,印局在中国北方已相当活跃。内阁大学士祁隽藻给皇帝的报告说:“窃闻京城内外,现有山西等省民人开设铺面,名曰印局,所有大小铺户及军民人等,俱向其借用钱文”,“京师地方,五方杂处,商贾云集,各铺籍资余利,买卖可以流通,军民偶有匮乏日用以资接济,是全赖印局的周转,实为不可少之事。”印局与当铺的主要区别是,典当一般是以实物抵押提供信用,而印局则无需抵押凭人信用,而且典当一般期限较长,有三个月、半年以及一年以上。账局,也称账庄,是一种专门从事放贷取息的金融机构,产生于清雍正乾隆年间。账局起初的主要业务是给候选官吏放账,这就与清政府的捐纳制度有一定联系。候选官吏一到京城,账局就与之接近,如其有经济困难,账局就给以借贷支持。18世纪中后期,山西账局和钱铺在北方迅速蔓延,服务对象转向工商业商人,多以一年为期。1853年北京有账局268家,其中山西商人开设的账局有210家。当时负责管理货币事务的户部右侍郎王茂荫说“账局帮伙不下万人”。账局自清初至民国大体存在了300多年。1904年北京“账庄商会”成立,这时账局业务与钱庄业务类似,所以民国时期的山西商人自己也不把账局与钱庄作严格区别。

钱庄,也称钱铺、钱店、钱局、钱号,最初是从事钱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明清社会的货币有铜钱、银块,零星的小额交易需要铜钱,大额交易一般需用银两,铜钱与银块间的兑换多由殷实商号代为办理,后发展为专门的店铺,并办理存款放款业务。1765年(乾隆三十年)在苏州就有山西人开的钱庄81家。1853年(咸丰二年)在北京有山西商人开的钱庄40余家。山西钱商在北方很多城市钱行中居于垄断地位,如北京、苏州、张家口、归化、包头、库伦等地,都有自己的行会。钱业行会如包头的“裕丰社”、归化的“宝丰社”等作为所在城市的钱庄行会,承担着当地商业票据转账结算、银行清算、确定利率、组织货币市场、管理金融市场等职责。票号,亦称票庄或汇兑庄,是一种专门经营异地款项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商品交易有了较大发展后,之前以镖局运送现银的方式与商业的及时清偿及现款的安全调拨的矛盾日益尖锐。1823年(道光三年),山西平遥的西裕成颜料庄放弃颜料生意,专营汇兑,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家票号。之后,山西商人纷纷效尤,投资创立票号,从而产生了著名的山西票号。19世纪40年代票号有9家,1862年(同治元年)上海一地就有山西票号22家,对上海的钱庄放款达300多万两。1871年,票号把自己的业务重心从长江流域的汉口转移到了上海,1876年24家山西票号在上海成立了“山西汇业公所”,但在汉口的票号到1881年(光绪七年)为止仍然有32家。在1883年的金融大危机中,上海78家钱庄关闭了68家,票号却未受损失。1894年(光绪二十年),在北京的票号对户部放款100万两。1904年“京师汇兑庄商会”成立。1906年票号分号分布达110多个城市,年汇兑公款2 257万两。

评析

山西货币经营资本的形式,最早的是典当,以后又有印局、账局、钱庄、票号等,不论其是哪种形式,都是晋商资本的组成部分。由于典当、印局、账局、钱庄,这四种金融机构资本金相对较低,分支机构少或者没有,而票号不仅资本金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以至国外,业务量大,并且与政府关系密切,因而票号的影响很大,也为国人所熟知。其实,典当、印局、账局、钱庄的机构数量也很多,并且它们不仅为晋商提供了巨额资本和良好的信誉,而且为山西票号的经营管理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技术和管理人才。

晋商的典当、票号等金融机构,通过银钱兑换、货币保管、资金借贷以及拨账转账等货币技术性业务和信用活动,支配和服务于当时中国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大小商号,甚至直接资助政府和官吏,可以说他们是近代中国商业革命和金融革命的主力军。

(案例撰稿人陶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