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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用兵有言①:”吾不敢为主②,而为客③;不敢进寸,而迟尺。”是谓行无行④,攘无臂⑤,扔无敌⑥,执无兵⑦。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⑧,故抗兵相若⑨,哀兵胜矣⑩。

【注释】

①用兵有言:傅奕本作“用兵者有言”。

②为主:主,战争时的主动进攻、攻势。为主,即采取攻势。

③为客:客,指战争时的被迫自卫。为客,即采取守势。

④行无行:第一个“行”,动词,排行、摆阵势的意思。第二个”行”,名词,行列、阵势。行无行:摆阵势,就象没有阵势那样。

⑤攘无臂:攘(音:rǎng),举起手臂。攘无臂,要挥举手臂,却象没有手臂可举一样。

⑥扔无敌:扔,对抗的意思。扔无敌,指虽然面对着敌人,却象没有敌人可以攻击一样。

⑦执无兵:执,拿、持;兵,指兵器。虽然有兵器,却象没有兵器可拿一样。

⑧吾宝:指六十七章阐述过的“三宝”—慈”、俭”、不敢为——“““天下先”。

⑨抗兵相若:抗,相对抗;兵,指军队;相若,相当。抗兵相若:两军相对,力量相当。此四字王弼本作“抗兵相加”,帛书本、傅奕本等作”抗兵相若”。

⑩哀兵胜矣:哀,一说沉痛,悲愤;一说哀是慈爱、慈悲的意思。今从后解,即(两军相对时,力量相当,则)慈悲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译文】用兵打仗的说过这样的话:”我不敢采取攻势。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寸,而要后退一尺。”这就是说,摆阵势,象没有阵势可摆一样;挥胳臂,象没有胳膊可举一样;迎敌人,象没有敌人可攻击一样;手执兵器,象没有拿武器一样。最大的祸患莫过于低估了敌人的力量,低估敌人的力量,就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的原则。所以,两军相对,力量相当时,慈悲的一方可以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