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公平。各行业和工种尤其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等条件,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应一视同仁。
(2)不合理收费要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经商的不合理收费应取消,如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和外地(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等。
(3)管理、服务须完善。农民工的就业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卫生防病、子女教育、法律服务、治安管理工作等,应该列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的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