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决定一生的8种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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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圆融处世四“不”

1.话不说满

有的人在说话时,为了强调自己的观点,动不动就说“绝对”怎么样,把话讲得斩钉截铁,不留半点余地,以致在特定情况下,使自己进退维谷,颇为尴尬。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一是判断失准。当事人对现实情况掌握得不充分,匆忙之中草率判断,所以难免出错。

二是预测有误。当事人对未来的情况推断得不准确,说话时以目前的情形推断未来,但事情的发展却常常出乎意料之外。

三是情况有变。当事人对事情进展的复杂性认识得不深刻,出现许多自己无法把握的事。而有外圆内方个性的人就不会感情冲动、头脑发热,也不会把话说得过于果断,避免把自己的退路全都封死。他们永远不会说这样的话:“看着吧!你会知道谁是谁非的。”这实际上是一种挑战,在还没证明对方有错误之前,对方已经准备应战了。外圆内方的人绝不会无端地为自己树敌。因而,他们在遇事时多用“可能”、“也许”、“力争”;少用“绝对”、“肯定”、“保证”,以便使自己遇到特殊情况时有个回旋的余地。

2.事不做绝

俗话说:“人情留根线,日后好相见”,这是教人做事不能做绝,以防日后还有打交道的时候。不把事做绝这是外圆内方者的表现,因为:

(1)当时认为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没看到可能理亏的一面,把事做绝便无挽回的余地。

(2)当时一气之下把事做得过了头、出了格,但事后想起来也觉得荒唐甚至内疚,把事做绝便很难进行补救。

(3)将会给他人以刻薄、霸道的印象,这样也不利于今后的人际交往和个人发展。

(4)很可能把对方逼得忍无可忍而形成对抗的僵局,有时甚至产生难以预料的恶果。

(5)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有求于他,若把事做绝,就有可能使他拒你于千里之外。

把事做绝是莽汉的举动、愚人的行为,故古人有“杀人一千,自损八百”、“穷寇勿追”的说法,外圆内方者做事审慎而为,从不轻率地把事做绝。

3.功不全吞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当青少年在某方面小有成就时,这当然是值得庆幸之事,但是,如果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大家集体的功劳,或者离不开他人的帮助,那就千万别独占它,否则会给他人留下好大喜功、抢占他人功劳的恶劣印象;如果某项成绩的取得确实是个人的努力,当然应该值得高兴,但是千万别高兴得过了头,一来可能会伤害有些人的自尊心,另一方面,也可能引起有些人的嫉妒,产生不良后果。

有一位卡凡森先生很有能力,他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并担任下属的一个杂志的主编。平时在部门里上上下下的关系都不错,而且他还很有才气,工作之余经常写点东西。有一次,他主编的杂志在一次评选中获了大奖,他感到十分荣耀,逢人便提自己的努力与成就,同事们当然也向他表示祝贺。但过了个把月,他却失去了往日的笑容。他发现同事们,包括他的上司和下属,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地和他过意不去,并回避他。卡凡森为什么会遇到这种结局呢?其实原因简单明了,他犯了“独享荣耀”的错误。就事论事,这份杂志之所以能得奖,主编的贡献当然很大,但这也离不开其他人的努力,他们当然也应分享这份荣誉。他们不会认为某个人才是唯一的功臣,而总会认为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这位主编“独享荣耀”,当然会引得别人不舒服,尤其是他的上司,会因此而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害怕失去权力。

成功者心里非常明白,一个人分享成果,是一种吃独食的心态,这样会引起其他人的反感,从而为今后的合作带来阻碍。所以,青少年要懂得:如果功劳是大家共同取得的,就不能一人全吞其成果;如果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将会受到别人的指责。自己心里也不舒服。

4.理不独占

唐朝的边塞诗人卢纶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塞下曲》,这首诗是这样写的:“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现代有位名人作了一首诗讽刺这首唐诗的“荒谬”,原诗现找不到,他的看法大致是:月黑之时看不见雁飞,有雁之时便不会下雪。后来有人专为这事进行了考证,指出月黑听声应知有雁,在北方某地,雪天雁飞也确有其事。这件事告诉我们: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站在这个角度看有理,站在另一个角度看便不一定还有理;在此一时看有理,但在彼一时看就未必有理。有时受认识的局限,自以为有理而实则无理。

在人际交往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也难免一方有理一方无理,或一方理多一方理少。一些修养较差的人,当觉得自己理由充足时,总要把人驳得哑口无言而后快。其实,这样做表面上虽赢了而实际上是输了,他输掉了自己的形象,输掉了交往的情谊。而外圆内方之人的做法就非常高明,他们往往是在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以后,也对对方的观点做一定程度地肯定,或是对对方的观点的局限性表示理解,给人家一个台阶下,不独占大道理,让人脸面尽失。其实,如果盛气凌人,意气用事,说不定小事也会伤害相互的感情。外圆内方的人也从不以“理论家”自居,也不会大事、小事都跟别人抬杠、论道理,以此避免使社交圈子里的人疏远或回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