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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黄昏之恋亦芬芳

黄昏恋,又称中老年恋爱。黄昏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青春时代未解决好个人问题,到中年遇到合适的才谈恋爱;另一种是中老年丧偶或离婚后再成家进行的恋爱。

黄昏恋在现在的形势下并不是特别容易被人接受,很多人都觉得这种行为很丢人,或者是认为对方图谋不轨,所以在我国,行婚恋不是很多,但是,事实上,这确实对中老年人的极度不公平,黄昏恋,其实更是充满芬芳。

多因素致使中老年人畏惧黄昏恋

1.传统观念的束缚,使得丧偶的中老年羞于再恋爱成家。

2.克服阻碍黄昏恋的不良心理因素。“看破红尘”不愿再恋。一般发生在多年夫妻或家庭感情不和睦的丧偶者身上。他们对再婚已无兴趣,甚至厌恶婚姻生活,希望一个人了此残生,就是子女帮其找老伴也不愿意。

3.怕子女干涉。“对比效应”影响再恋成婚。丧偶中老年人在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而且总是觉得不如过去的老伴好,因而迟迟下不了决心。

4.怕社会偏见影响恋爱。因财产和经济原因,对再恋顾虑重重。中老年再婚,一般都有一些财产和金钱,结合后,二人的财产与金钱的处理,是一个很敏感而现实的问题,许多中老年人在再次恋爱时,都是因这一具体问题谈不好而告吹的。特别是农村中老年人,这些问题的处理更为敏感和突出。

放弃世俗观念,为自己幸福出手

1.要对生活充满信心,不要因有一次婚姻挫折而抛掉终身的幸福。

2.要做好子女的工作,子女应该体贴老人,理解老人。要知道,再孝顺的子女,也不及伴侣的照顾周到。

3.要消除消极的对比效应,多看到新伴侣的优点和长处,尽快缩短与新伴侣的心理距离和情感距离。

4.社会要理解老人,关心老人。中老年人丧偶后,如能情投意合再组建幸福家庭,是一件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减少社会问题的大好事,应予支持。

5.进入黄昏恋的中老年人,在财产方面,如双方子女无干预思想,两人又情投意合,共同使用并无妨。否则,可采取现在进行的婚前财产登记手续,做到所有权分明、共同使用。

奉孝箴言:

中老年人是否再恋爱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即使是子女也不应该干涉,对自己的父母而言,这是有利于他们生活方式,子女怎可以以一己之私阻断父母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