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生产什么产品、消费对象是谁、价格的高低,应当完全由企业自身去决策,局外人是无需插嘴的。但住房市场情况有所不同,仅以一般商品的市场供求理论来讨论住房问题是不全面的,因为住房不仅是商品,它还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无论是哪一种经济形态的国家,都应该建立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会制定一些特殊的制度,帮助那些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如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房制度、廉租房制度等。并且,住房保障制度还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政府既有向无能力购房者提供住房的责任,也有出台相应的土地、税收、银行信贷政策帮助经济困难者解决住房的制度义务;除了政府的政策以外,房地产开发商的企业责任也是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必不可少的一环。所谓企业责任,即房地产开发商在政策指导下,为广大民众提供价廉物美的住房。只有这几个方面形成一个整体,才能建立公平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然而,事实并不是理论和美好的制度设计所能代替和掩饰的。
有许多人还要在房价如此高企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无泡沫论。希望借助住房市场的特殊性、借助于中国土地市场的特殊性,来操纵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从而获取暴利。整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目的也已经很明确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就这样任由他们制定一切规则吗?我们就心甘情愿地任由他们来欺骗我们的感情吗?我们就毫无怨言地任由他们掏空我们的腰包吗?甚至我们还要一相情愿地因为他们而超负荷地举家负债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显而易见,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以利益集团为组成方式的共同体。而当我们以个人的身份去面对一个联合的共同体时,你会发现,个人的一切都是那样弱小、那样单薄、那样的微不足道。
所以,我们也一样要联合起来。
我们也只有自觉地联合起来,才能走出整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联合包围,只有我们主动地联合起来,才能最终维护我们自身的一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