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父母与儿童早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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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婴儿的依恋

依恋是儿童早期生活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是个体社会性发展的开端和组成部分。它对于儿童身心发展尤其是社会性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依恋的性质

1.什么是依恋

依恋是指婴儿与父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感情上逐渐形成一种联结、纽带或持久关系。依恋是婴儿情感社会化的主要标志。

2.依恋与依恋行为

婴儿的依恋包括依恋关系和依恋行为两种成分。通俗地讲,依恋关系表现为“对谁依恋”,而依恋行为则是“怎样依恋”。

起初,最强烈的依恋对象基本上都是母亲或其他第一照看者。但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依恋发展得很快。儿童很快向父亲寻求亲近,并且在他接近时,表现出愉悦。实际上,儿童对母亲和父亲的依恋几乎同时发展。儿童也许还依恋祖父母,或是在照看过程中,他们还依恋一个有吸引力的游戏伙伴。有人发现18个月的婴儿,大多数至少依恋3个人。这表明,婴儿可以建立多重依恋,但第一个依恋对象往往是母亲。

一旦依恋形成,婴儿就以各种方式对待依恋对象,如经常接触他们,一起游戏,更为重要的是:依恋对象能给婴儿提供一种安全感。疲倦或紧张的婴儿会靠近其依恋对象,并且在感情上表现出更大的宽慰。一个哭叫的婴儿被抱起后,通常会安静下来。同时,婴儿对于依恋对象的分离极为敏感。一旦依恋对象离开,婴儿就表现出强烈的“分离保护”(表现为哭叫、尖叫等),变得紧张起来。由此可见,婴儿寻求亲近的基础是他们安全感的需要和依恋对象能够提供安全并安慰他们。

依恋是一种情感联结,依恋行为是其外在表现。在婴儿和儿童早期,儿童的依恋主要表现为一系列有固定倾向的行为:譹訛想接近某人;譺訛与该人分离时紧张不安;譻訛重逢时高兴或轻松起来;譼訛即使没有紧密接触,也喜欢朝向此人,听其声,观其行,与之交往(Macobby)。但是依恋行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人类具有很多行为系统,它们控制着一组组行为模式,这些行为模式共同作用来取得一个特定的具有生物学意义的结果。每个行为系统都与其他行为系统相联系,任何时候出现的行为都是行为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依恋行为系统与好几类依恋行为的控制和联系有关。

婴儿的依恋行为有一个发展过程,例如微笑,在交往过程中,逐渐获得社会意义,并分化指向特定的依恋对象(母亲或主要照看者)。在儿童早期,正是这些行为保证并维持了亲子之间的亲密关系。通过这些依恋行为,婴儿可以激发父母作出反应,并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依恋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婴儿认知水平和社会化水平的提高,依恋行为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例如与母亲重逢时用亲吻、拥抱等方式来表达喜悦。

二、依恋的发展

婴儿依恋的形成建立在他们与照看者(主要为母亲)多方面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在形成过程中,哺乳起一定作用,但婴儿与母亲的身体接触和建立在相互信号—反应系统基础的信息交流起更重要的作用。通过身体接触,婴儿能缓解紧张的情绪,产生一种愉快的体验,并获得安全感;不是突然发生的,依恋的性质也是有所不同的。

根据心理学家特别是鲍尔比(J。Bowlby)、安斯沃思(M。Ainsworth)等的研究,依恋是婴儿在同母亲较长时期的相互作用中逐渐建立的,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无差别的社会反应阶段(从出生到3个月)。

这个时期婴儿对人反应的最大特点是不加区分、无差别的反应。婴儿对所有人的反应几乎都是一样的,喜欢所有的人,喜欢听到所有人的声音、注视所有人的脸,看到人的脸或听到人的声音都会微笑,手舞足蹈。同时,所有的人对婴儿的影响也是一样的,他们与婴儿的接触,如抱他、对他说话,都能引起他高兴、兴奋,都能使他感到愉快、满足。此时的婴儿还未有对任何人(包括母亲)的偏爱。

第二阶段:有差别的社会反应阶段(3~6个月)。

这时婴儿对人的反应有了区别,对人的反应有所选择,对母亲更为偏爱,对母亲和他所熟悉的人及陌生人的反应是不同的。这时的婴儿在母亲面前表现出更多的微笑、咿呀学语、依偎、接近,而在其他熟悉的人如其他家庭成员面前这些反应则要相对少一些,对陌生人这些反应就更少。但是此时依然有这些反应,婴儿还不怯生。

第三阶段:特殊的情感联结阶段(8个月~2岁左右)。

这时婴儿对熟悉的照料者的依恋已十分明确。这时的婴儿表现出一种分离焦虑,当他们所依靠的成人离开时,孩子会非常不安。分离焦虑通常在6个月后表现出来,并逐渐发展直到15个月大。这种表现清楚地说明,此时孩子已经明白成人不在视野范围内后还会继续出现。除了离开父母时的焦虑,大一点的婴儿或学步者还会努力把她留下来。他们会接近她、跟着她、爬到她身上。孩子们以母亲为安全基地,在新环境中探寻、冒险,然后又回来寻求情绪庇护。这一切显示婴儿出现了明显的对母亲的依恋,形成了专门的对母亲的情感联结。

与此同时,婴儿对陌生人的态度变化很大,见到陌生人,大多不再微笑,而是紧张、恐惧甚至哭泣、大喊大叫。

第四阶段:互惠关系的形成(18个月~2岁以后)。

2岁后,随着语言和表达的迅速发展,婴儿能明白父母离开回来的原因,婴儿能认识并理解母亲的情感、需要、愿望,知道她爱自己,不会抛弃自己,并知道交往时应考虑她的需要和兴趣,据此调整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这时,婴儿把母亲作为一个交往的伙伴,并认识到她有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交往时双方都应考虑对方的需要,并适当调整自己的目标。这时与母亲的空间上的邻近性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比如,当母亲需要干别的事情、要离开一段距离时,婴儿会表现出能理解,而不是大声哭闹,他可以自己较快乐地在那儿玩或通过言语、目光与母亲交谈,相信一会儿母亲肯定会回来。

三、依恋的类型

婴儿对母亲依恋的性质并非相同。安斯沃思等通过陌生情境研究法,根据婴儿在陌生情境中的不同反应,认为婴儿依恋存在三种类型。

安全型依恋(secure attachment)。这类婴儿与母亲在一起时,婴儿能安心地玩耍,尽情地探索环境,婴儿并不总是依偎在母亲身边,更多地表现为用眼睛看看母亲,对母亲微笑或与母亲进行远距离的交流。母亲在场时,对陌生人的反应比较积极,能和陌生人一起玩。母亲离开时,婴儿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痛苦与不安;当母亲回来时,表现出非常高兴,并与母亲身体接触,期望被拥抱和抚慰,但很快就会平静下来,继续进行自己的游戏活动。母亲在场时,婴儿感觉到安全。1岁婴儿中大约有70%属于这种婴儿。安全依恋对婴儿的情绪发展、信任感和爱以及良好的人格发展都有极大的帮助。

回避型依恋(avoidant attachment)。这类婴儿对母亲在不在场都无所谓。母亲离开时,他们并不表示反抗,很少有紧张、不安的表现;当母亲回来时,也往往不予理会,表示忽略而不是高兴,自己玩自己的。有时也会欢迎母亲的回来,但时间非常短暂。因此,实际上这类婴儿对母亲并未形成特别密切的感情联结,所以,有人也把这类婴儿称为无依恋婴儿。这类婴儿约占20%。

反抗型依恋(resistant attachment)。这类婴儿在母亲要离开前就显得很警惕,当母亲离开时表现得非常苦恼、极度反抗,任何一次短暂的分离都会引起大喊大叫。但是当母亲回来时,其对母亲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既寻求与母亲的接触,但同时又反抗与母亲的接触,当母亲亲近他,比如抱他时,他会生气地拒绝、推开。但是要他重新回去做游戏似乎又不太容易,不时地朝母亲这里看。所以,这种类型又常被称为矛盾型依恋。这类婴儿约占10%~15%。

梅因等人(Main&Solomn,1987),在研究中发现,除存在上述三种类型之外,还存在第四种类型,即组织混乱/方向混乱型依恋(disorganized/disoriented attachment)。这类儿童表现出最大程度的不安全感。重逢时,表现出一系列混乱、矛盾的行为。如父母抱起他时,他还看着别的地方,或对父母的出现毫无表情,或者很沮丧。很多这样的儿童面目表情茫然,交流紊乱。这类儿童容易发展成为精神障碍患者(Main&Solman),只有少数儿童属于这种类型。

其中,安全型依恋为良好、积极的依恋,而回避型和反抗型依恋又称为不安全性依恋,是消极、不良的依恋。

同时,安斯沃思和其他研究者认为,婴儿对母亲的依恋类型既具有明显的稳定性,但同时在家庭环境经历较大变化、母亲与婴儿的交往发生较大转变时,也可能发生变化,安全型可以转变为不安全型,或者不安全型转变为安全型。最近的一个研究表明,不少婴儿在12~19个月改变了依恋的类型。有些在7个月前属于不安全型依恋的婴儿,19个月时转变为安全型依恋,也有约1/3的婴儿在1岁时属于安全型依恋,7个月后转变为不安全型依恋。

婴儿依恋的性质取决于与婴儿有关的母亲的行为。依恋并不仅仅是母亲使婴儿的需要(包括食物、水、温暖、舒适、解除痛苦等)得到满足,婴儿与母亲在一起的时间多少也不能单纯决定婴儿依恋的性质。依恋是在婴儿与母亲的相互交往和感情交流中逐渐形成的。在这一社会性交往过程中,母亲对婴儿所发出的信号的敏感性和其对婴儿是否关心是最重要的方面。如果母亲能非常关心婴儿所处的状态,注意听取婴儿的信号,并能正确地理解,作出及时、恰当抚爱的反应,婴儿就能发展对母亲的信任和亲近,形成安全型依恋。安斯沃思及其同事的研究表明,对婴儿的需要信号高度敏感的母亲,其婴儿都属于安全型依恋,而在12个对婴儿需要不敏感的母亲那里,有10个婴儿属于回避型或反抗型,即不安全型依恋,只有2个婴儿属于安全型依恋。

母婴依恋是母婴双方在相互应答中建立和进行的,良好的母婴依恋是婴幼儿情绪行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并为他们的交往和探究活动提供安全场所。因此对于儿童以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影响依恋的因素

婴儿依恋的发展受一系列环境因素和儿童自身主体因素的影响。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母爱缺失、抚养质量、家庭生活环境乃至儿童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特点等,而儿童自身的机体成熟与健康状况、气质特征及智力发展等则构成依恋发展变化的主体因素。

(一)母爱缺失

婴儿与抚养者情感纽带的重要性在这种纽带关系缺失时表现最为明显。有关母婴依恋的研究,就是从母婴分离的严重后果开始的。英国心理学家John Bowlby根据调查指出了机构养育,尤其是母爱缺失的危害。同期的动物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如著名的哈罗的“恒河猴社会剥夺实验”。出于伦理原因,研究者不能进行人为的母婴分离实验,但通过自然或半自然条件下的观察仍然使人们认识到母婴剥夺或长期分离的严重后果。早在20世纪40年代,斯毕兹(Spitz)受罗猴实验的启发,研究了孤儿院婴儿的表现。在这些保育机构中,婴儿缺少与母亲进行交往的机会,即所谓早期母爱剥夺,保育员每天只是履行公事般地与婴儿进行接触,没有亲吻,没有逗乐,缺乏游戏,社会性刺激极其贫乏。长大后许多孩子患了“失怙性忧郁症”。在这种集体养育的环境下,婴儿无法体验母亲的关爱,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抑郁感与焦虑感迅速加深。

有心理学者认为,养育院的儿童之所以经常体验到消极情绪,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与一个或几个成人建立亲密关系的机会。在对孤儿院儿童的一项追踪调查中,研究者跟踪研究了一些在抚养院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该抚养院给儿童提供了合理的抚养者与婴儿比例,以及丰富的可供选择的书籍和玩具。然而,抚养人员更换太频繁,以至于孩子在四岁半时已经历了50位抚养者的照顾。这些孩子中许多在四岁后被领养时表现出适应迟缓,但大部分孩子能与其养父母建立深厚的情感纽带。这表明儿童在4~6岁时仍能产生依恋关系。但在整个儿童期和青少年期,这些孩子很可能出现情感与社会问题,包括要求成人过多地关注、过度的交往以及缺乏亲密的友谊。虽然对成年期的追踪调查较少,但上述研究结果强化了这种认识,即:完全正常的人格发展有赖于是否在生活的最初几年与抚养者建立亲密的关系。

有相当多的心理学家强调包括亲子关系在内的一系列早期经验在形成依恋中的重要作用。其中隐含着心理学界长期持有的观点:儿童年龄越小,接受他所经历事件的影响就越大。母婴分离进而与家庭分离对儿童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事件,对儿童心理的发展会产生不利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影响。鲍尔贝在1951年出版的《母亲照顾与心理健康》一书中强调,如果婴儿在关键期内没有与母亲建立紧密的情感联结,那么儿童的人际关系和情绪发展就会受到严重的、不可逆转的损害,形成一种“无情感的性格”。

一系列的研究表明,早期的母爱缺失会对儿童的社会能力、认知、语言的发展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乃至到了成年,他们还往往表现出人格失调、人际关系破坏、犯罪、父母角色意识与能力较差等倾向或者特征。

(二)抚养质量

尽管婴儿具备与一个或多个抚养者建立亲密关系的机会和能力,但若父母的养育行为对儿童的需要不敏感仍然会导致不安全依恋。为了验证这个观点,Ainsworth等研究者把母亲养育行为的各个方面与依恋关系的质量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的母亲对婴儿发出的信号反应敏感迅速,表现出更多的积极的情绪反应,而且照顾婴儿温柔细心。相反,不安全依恋型的儿童的母亲不喜欢身体接触,照顾婴儿显得笨拙无能,当婴儿哭闹烦躁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且对何时以及如何满足婴儿的需要缺乏敏感性。

是何种机制使安全依恋型儿童的母亲的行为增强了婴儿的信任感,从而形成安全依恋的呢?在一项研究中,一些研究者对母婴在生活情景下的交互作用进行录像,并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一种被称作“交互作用同步性”的特殊交流方式区分了安全与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的体验。交互作用同步性可以被形象地描述为一种“情感舞蹈”,即抚养者能对婴儿发出的信号在恰当的时间、以恰当的方式作出反应,而且参与双方通常能配合这种情绪状态的发展演进,尤其对通常作为积极一方的母亲更是如此。

交互作用同步性与安全依恋的确切关系有赖于更多的研究去证实。一项研究揭示,母婴双方之间的交流中只有30%的时间是处在交互作用同步性的状态,余下70%的时间的交互作用会产生错误。可能温情敏感的抚养者及其婴儿更擅长修正这些错误以回到同步状态。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亲切的语调、协调的交互作用并不是所有文化背景下母婴关系的特征。在肯尼亚的Gusii族中,母亲很少搂抱亲吻孩子或与她们的孩子玩耍,虽然她们对满足孩子的需要同样具有责任感。这表明,无论处于哪种文化状态,安全依恋的形成都有赖于精心的养育,但母子交互作用与安全依恋的关系可能存在文化的差异。

与安全型儿童相比,回避型婴儿被认为接受了过多的刺激性、侵扰性的照顾。例如,母亲可能对一个左顾右盼或将要入睡的孩子喋喋不休。通过对母亲的回避,这些婴儿表现出对过多的交互作用的逃避。抗拒型儿童通常会体验到不协调一致的照顾,如当孩子哭闹时,母亲要么一味地给他喂奶,要么置之不理,这类母亲似乎不愿意过多卷入抚养行为,对婴儿的信号缺乏反应。然而当婴儿开始探索外部世界时,这些母亲却往往又加以干预,试图把婴儿的注意力转移到她们身上。因此在母亲缺乏参与的场合下,婴儿表现出过分地依赖、愤怒和挫折感。

国外的大量研究显示,忽视或虐待儿童与三种不安全型依恋都存在较显著的相关。在受虐待的儿童中,混乱型依恋的比例最高。长期处于忧郁状态的母亲的情绪也会影响到其孩子的行为表现,当孩子自身表现出抑郁或难过时,会产生混乱的亲近、抗拒和回避的行为。

(三)家庭与社会环境

家庭与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依恋质量。如在一个有压力、不稳定、不敏感养育的家庭里,不安全依恋的比例很高。

研究者日益发现,气质以及其他的个性特征与依恋并没有显示出非常显著的关系。研究者开始从环境与特质互动的角度分析原因。托马斯和切斯首先提出“拟合优度水平”以描述气质与环境压力如何结合起来影响儿童的发展进程。这种观点认为,当孩子的反应方式与环境要求和谐一致时,或者说达到一种“良好拟合”时,其发展前景往往是令人乐观的。当两种力量存在较严重“不良拟合”时,结果可能导致扭曲的发展或适应不良。为了确保“良好拟合”,成年人必须营造适合每个儿童的养育氛围,以激发其更多的适应性功能。以这种观点来看,只要抚养者调整其行为以适合幼儿的需要,无论何种气质的儿童都会形成安全依恋。但当母亲调整其行为的能力受到限制时,如她自己存在人格问题或生活压力太大,则存在困难气质和行为问题的儿童更容易形成不安全依恋。由此可见,母亲敏感的养育能较好地预测依恋的性质,因为敏感的养育意味着这个母亲有能力调整其养育行为以适应具有独特个性的婴儿。

“拟合优度模型”的提出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存在困难气质的儿童更容易在今后的发展中出现行为与情感障碍,进而导致不良亲子关系。困难儿童往往更多地经历了与其性情不适合的教养方式,例如,其父母经常无助的借体罚与愤怒达到改变其行为的目的,反过来,儿童的反应则是公然抗拒和不服从。另外,父母的教养行为通常是相互矛盾的,如通过让步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以及对孩子错误行为予以姑息,尽管这样做违背了父母的初衷。这样,困难儿童的气质与其严酷、矛盾的教养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不良拟合”,这种“不良拟合”维持甚至增强了困难儿童的易激惹性和养育的反抗—控制模式。在这种情况下,亲子关系不可能良好发展。当然,家庭环境的其他方面也会影响依恋的质量,如家庭的物质文化生活、父母的感情关系等。

在拟合优度模型中,家庭环境及教养方式并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拟合优度也有赖于整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在西方国家,害羞和退缩的儿童被认为缺乏社会交往能力,然而在中国的文化背景里,成人会给这类儿童更多的积极评价——成熟和善解人意。因而文化背景与儿童特征的互动也将影响到亲子关系的水平。

众所周知,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为孩子的发展创立良好的家庭环境。因此借助社会支持系统改善养育行为和亲子关系往往成效显著。在国外一项对贫困、抑郁且有虐待倾向的母亲进行指导与帮助的研究中发现,受过养育训练的家庭访问者比较容易与婴儿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信赖的关系。与控制群体中的儿童相比,有家庭访问者的儿童的智力测验得分高10分,而且形成安全依恋的概率两倍于前者。这种干预持续的时间越长,则形成安全依恋的可能性越大。这说明利用社区资源提供帮助,往往会规范并强化更有效的养育行为。

总之,除了家庭的养育方式,增强获取社会支持系统的能力、改善婚姻关系、增加配偶在养育中的协助、利用社区服务,会减少环境方面的压力,改善依恋质量。

(四)婴儿的个体特征

依恋关系是父母和婴儿双方共同构筑的,因此婴儿形成哪种类型的依恋不只是与母亲养育、家庭环境有关,还可能与婴儿本身的气质特点有关。例如,具有早熟、先天并发症和其他疾病的新生儿自然要求父母承担更多的抚养行为。研究表明,耳聋婴儿的依恋发展比正常儿童慢,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儿童与母亲的相互作用甚至存在异常。如果父母肯花时间和耐心去照顾这些有特殊需要的婴儿,并且这些婴儿的疾病又不是十分严重的话,那么这些新生儿会同样很顺利地与其父母建立起安全的依恋关系。

婴儿存在很大的气质上的差异。有些儿童从一出生就表现出不愿人抱、不安分、不喜欢盖被子等特征。但研究也发现,这些不喜欢密切身体接触的儿童往往喜欢其他形式的接触,如目光交流、亲吻、呵痒、摇晃身体等。婴儿早先的这些气质特征很可能影响父母对他们的印象与态度。有一种观点认为,那些见人便笑、喜欢人抱的孩子更容易赢得成人的欢心,从而易于建立良好的母婴互动关系。而那些不喜人抱、不易被抚慰的婴儿就可能遭受冷落,与人交往的机会将大大减少。

人们对气质在依恋发展中的作用存在激烈的争论。

一些研究者认为,气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儿童在陌生情境下的反应方式。他们认为那些易怒和恐惧的儿童只是用强烈的焦虑对短暂的分离作出反应,与父母对幼儿的照顾是否敏感关系不大。例如Kagan就认为儿童的气质是依恋类型的决定因素,陌生情景测验测出的婴儿差异主要是儿童气质上的差异,而不是依恋性质的差异。难以教养的儿童往往被归结为反抗型不安全依恋,易教养型儿童被归为安全型依恋,行动缓慢型儿童则被归结为回避型不安全依恋。与这种观点相一致的几项研究揭示,在婴儿阶段,那些暴躁、容易烦恼的倾向与后来的不安全依恋存在显著的相关。另外,还有一些学者考察了儿童的气质的抑制性与非抑制性特征与依恋的关系,结果发现,反抗型依恋的婴儿抑制型居多,回避型依恋的儿童非抑制型的居多,安全型依恋在两种气质类型之间都适度存在,不存在极端情况。

但许多研究者反对把气质作为决定依恋模式的首要因素。

首先,婴儿对父母的依恋性质通常是相似的,如相当多甚至大部分的儿童与其父母会建立良好的依恋,而且婴儿与其父母或其他抚养者可以建立不同性质的依恋关系。如果婴儿的气质是决定因素,那么就无法解释上述现象。

其次,当婴儿的兴奋性水平等气质特征与不安全依恋存在一定联系时,养育行为会影响这种关系。例如,一项研究认为,具有抑郁倾向的儿童之所以易于形成不安全的依恋,很可能是因为他母亲的性格是严厉的、有控制欲的,对于抚慰一个哭闹的孩子存在困难。在另一项研究中,研究者试图设计一项计划以提高六个月易怒婴儿母亲的敏感性,结果促使母亲反应敏感性的改善及儿童形成安全依恋机率的提高。而且这种干预的效果会延续到幼儿期。

最后,通过研究比较问题儿童和问题母亲的行为对依恋联结的影响表明,养育行为的作用大于婴儿个性的作用。通过比较34项研究的一千对母婴的数据,研究者发现母亲的问题——如母亲的心理疾病、早孕及童年受虐待的经验——与不安全依恋存在很高的相关。相反,儿童的问题——如早熟、发展迟缓、身体障碍以及心理失调——对依恋的性质影响很小。安全与不安全依恋的发生概率类似于样本的正态分布。

(五)父母的内在工作模式

内部工作模式是指个体对自我和他人及人际关系的一种认知表征,它引导个体去思考自己得到的对待和关注、如何与他人相处以及怎样形成亲密关系等,它形成于照料者和婴儿的互动中,对依恋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父母在很长一段时间的行为使孩子产生依恋经历。在剩下的时间里他们的头脑里构建了一种和孩子的交往模式。为了解有关父母的依恋“心理状态”,玛丽·梅因(1985)等设计了成人依恋访问。它向成人提问儿时依恋的回忆和对这些回忆的评价。父母的解释展示了成人的内在工作模式。据此,研究得出母亲的内在工作模式和婴儿依恋类型有四种代表性的关系。

一项对加拿大、德国、英国、荷兰和美国的调查(Benoit&Parker,1994;Van Ijzendoorn,1995a)表明:母亲的内在工作模式明显与婴儿期和童年早期的依恋有关。有主见的/安全的母亲就会有依恋安全感强的孩子,松散的母亲将会有回避的孩子,过分干涉的母亲就会有抗拒的孩子,不果断的母亲就会有依恋混乱的孩子。这与母亲的照料方式有关,有主见的/安全的母亲对其孩子更热情、更敏感,更善于支持和鼓励孩子学习,控制他们。同样,她们的孩子感情也更丰富,与父母交往更和谐(Cohn et al。,1992;Pederson et al。,1998)。

或许因为父亲和婴儿相处的时间较短,在成人依恋访问中父亲提供的相关信息比母亲少。而父亲对婚姻、家庭的态度直接关系他们对孩子的态度。这就是说,工作模式为婴儿—父亲的情绪联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Cox et al。,1992)。

父母的内在工作模式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一生中所经历的关系、人格以及对现实生活的满意度。结果,拥有不幸的成长历程的成人并不会注定成为不敏感的父母。而且父母看待自己儿童时代的方式——他们有能力将新的信息整合到他们的工作模式中,从消极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以理解的方式回顾和宽恕他们的父辈——对他们如何抚养孩子的影响超过了他们自己所亲历的被抚育(Van Ijzendoom,1995b)。

五、父婴依恋

心理学对依恋的研究已有很长的历史,但研究者往往重视母亲的作用,而对父亲与孩子间关系的研究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开始兴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创造了“父婴联系”的概念。大量的研究证实,婴儿不仅能和母亲形成强烈的依恋关系,对父亲也具有明显的依恋情感,而且父亲和孩子的依恋关系对孩子的成长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弗洛伊德和鲍尔比都认为,相对于父亲,母亲是孩子的主要依恋对象,一些研究者对此提出了质疑。谢弗和爱默生通过对苏格兰6~18个月的婴儿进行了研究,发现比起父亲的离开,婴儿对母亲的离开会提出更多的抗议,但是这种倾向是短暂的。到第18个月时,婴儿对父亲有着十分强烈的交往意识。这些研究都表明:婴儿和父亲之间存在依恋关系。

父亲参与、照料的质量和内部工作模式影响父婴关系。首先,父亲的参与程度影响着父婴之间的依恋关系。倘若父亲能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与婴儿的互动中,婴儿则会对其产生更多的喜爱情感,对其产生依恋。Rose Parke在总结了大量研究的基础上,把影响父亲参与的因素归为五类:个人因素、家庭因素、非正式的支持系统因素、机构影响、文化因素。其中,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是主要影响因素。在个人因素中,倘若进入父亲角色的时机成熟,父亲就会更多地与孩子互动;父亲越喜欢孩子,越会进行较多的参与行为。此外,有的父亲也会根据孩子的性别采取不同程度的参与行为。在家庭因素中,夫妻关系的良好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父亲的参与行为。有研究发现,婚姻质量更有可能影响父婴关系而非母婴关系。贝尔斯基与他的同事观察了父母与其1、3、9个月婴儿的关系,他们发现父亲角色的质量与婚姻关系呈正相关。

其次,照料的质量也是影响父婴依恋的重要因素。弗洛伊德曾强调喂奶情境对依恋发展的重要性,但是谢弗和爱默生的研究发现,婴儿也会对从未参与过育儿活动(如喂奶和换尿布)的人产生依恋,而且相对于有较多育儿活动的人而言,婴儿更会对那些能敏感察觉其状态并及时对其哭笑做出反应的人产生偏爱。那么,父亲在照料孩子方面是否具有敏感性呢?大量的研究证实,父亲能对婴儿的信号做出积极、关切、有效的反应。

最后,父亲的内部工作模式也影响婴儿的依恋。与孩子建立安全型依恋的父母有积极的内部工作模式,会满足孩子的需要,孩子会以父母为安全基地,去外界进行积极的探索活动。与孩子建立不安全型依恋关系的父母将自己童年时与父母交往的经历组织成内部工作模型,会误解孩子的需要,或对孩子的需要只做出有选择的回应。比如回避型父母容易忽视、打消或拒绝孩子寻求亲近的需要,这样会减少孩子的探索行为,并削弱父母自身对依恋的感受。

有学者研究了父亲的内部工作模式对孩子成长发展的影响,Hazen Nancy 等人通过对274对父亲和他们8~10岁的孩子进行调查,发现有积极的内部工作模式的父亲更容易与孩子形成安全型依恋,孩子也往往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学业成绩。

六、依恋与早期教育

(一)采用合理的育儿方式,提高抚养质量

儿童从出生即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成人尤其是母亲的喂养方式及其与婴儿相互作用的性质构成了影响儿童依恋的关键因素,母亲对婴儿所表现的行为特性直接影响着儿童对自身认知模式尤其内部工作模式的建构,制约儿童个性发展方向,合理的育儿方式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依恋的安全性,提高抚养质量。要使儿童获得安全型依恋,抚养者应该做到:

(1)母婴早期的身体接触。母子间的早期身体接触会促进亲子间依恋关系的建立。婴儿出生后,母亲多与孩子身体接触,如拥抱、抚摸、亲吻;经常与儿童进行积极的情感交流,如微笑,以温柔愉快的声音与孩子交流;给儿童提供丰富的触觉、视觉、听觉的刺激。

(2)对婴儿的行为做出积极反应,及时满足孩子各种合理的需要。母亲的行为对建立婴儿与母亲的依恋关系非常重要。母亲对婴儿的哭、微笑等表情要十分在意,对于婴儿的各种需要要非常敏感。对婴儿的各种“信号”和要求,要及时了解。母亲的在意、敏感和了解是为了给予婴儿适当的满足。

(3)主要抚养者及抚养方式尽量不要经常更换。鲍尔比(1951)曾认为,婴儿应当有一个与母亲(或一个稳定的代理母亲)之间温暖、亲密而连续不断的关系,这是保证婴儿心理健康的基本条件。因此,必须更换时要给儿童一个适应过程,且抚养方式不要发生太大变化,以免引起儿童过分的焦虑,使儿童无法有效地组织自己的行为而导致不安全或无组织无定向的依恋。

(4)成人主动调节自己的行动以适应儿童的行为节律。成人要按照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而不能用自己的个性、情绪去要求婴儿,或把自己的某些行为强加给婴儿。

(二)创造健康、宽松、稳定的家庭环境

首先,是指家庭结构的完整性,家庭结构遭到破坏,尤其是母亲缺失,会严重影响儿童安全型依恋的形成,虽然“替代母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脱因母亲缺失带来的焦虑和烦恼,但由于依恋关系的中断、依恋对象的变化,依恋关系模式的改变会动摇儿童心理的安全感,即使以后能形成新的依恋,也会表现出与现实生活无关的焦虑或失望。

其次,父母亲有正确的教养观念和教养方式。父母的教养观念、教养态度会影响儿童的气质和个性倾向,从而影响其依恋的类型。研究发现,双亲是支配型的儿童表现得顺从、腼腆、被动、缺乏自信心,母亲支配性越强,儿童就越容易倾向消极、被动、依赖、顺从。这类父母多用支配的态度和方法对待儿童,他们把儿童的行为归因为儿童的天性,特别是当儿童表现出不良行为时,他们常表现出生气、失望、内疚、无助的情感;相反,鼓励型的父母认为儿童的能力大多是通过自我调整学习得来的,他们很少使用支配式教育,如果孩子表现不良行为,他们认为这是暂时的内部状态,因此,他们对矫正儿童的行为更积极、更关心、更有信心,父母的这些观念会影响对儿童的态度。

最后,家庭人际关系和谐,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民主、平等,抚养者有良好的文化素养以及健康开朗的个性。它们不仅给儿童安全型依恋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气氛,而且通过影响抚养者的心理特点与抚养方式、抚养质量而作用于儿童本身,影响儿童依恋的发展。

(三)根据气质特点,因材施教。

气质是一个人所特有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它使人的整个心理活动带上个人独特的色彩,儿童生来就具有个人的气质特点。不同的气质特点直接影响儿童依恋类型的形成。抚养者必须了解儿童的气质针对其特点抚养教育。对于困难型和迟缓型的儿童,父母教养时要特别注意:困难型的孩子需要成人付出较大的体力和精力,努力摸出他的生活活动规律,除了耐心外,成人要努力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符合孩子的要求;在保持抚养环境和抚养方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时,又要特别注意把握好变化的度。迟缓型的孩子需要成人特别的耐心,创造宽松愉快的环境气氛,用积极的情绪和行动主动去唤起儿童的反应,切不可因为一时得不到儿童积极的反应而丧失信心,随着年龄的增长,如果得到成人的抚爱和正确的教育,这类儿童的气质会向积极的方向转化,并且获得安全的依恋。

(四)帮助孩子获得安全型依恋中的“爱与序”

安全的依恋是依恋双方一种爱的情感交流。对于抚养者,这种爱表现为积极的关注及对儿童的敏感性反应,这是儿童获得安全依恋的关键。但这种爱不是溺爱,溺爱和拒绝都会使儿童形成不安全型的依恋,前者可能形成缠人型的依恋,后者可能形成淡漠型的依恋,都不利于儿童社会性的发展。因此,对孩子必须爱而有序,这种爱是充满感情的,但又是理智的;既要细心呵护,又要掌握呵护的度,不要让孩子形成有求必应的习惯;既要培养孩子对成人的信任感,又要注重孩子独立性的形成,使孩子生活在一种爱而有序的环境中。

(五)父亲参与

凯文·努琴特对爱尔兰父亲的研究发现,在婴儿出生后第一年,父亲对育儿工作的贡献越多,孩子的认知发展水平越高。德国心理学家苏埃斯的研究指出,12~18个月的婴儿与父亲的关系将影响孩子以后的同伴行为和同伴关系,具有安全父婴依恋的孩子,在游戏中具有较少消极的情感反应,与其他孩子交往时不紧张,具有更高质量的同伴关系。

因此,父亲也应提高育儿活动的参与度,妥善安排时间与孩子进行互动。研究表明,父亲在照料婴儿方面也同样具有能力,他们也能敏感地察觉到婴儿的需要,并给予及时的满足。因此,父亲应该多关注孩子,敏锐地发现孩子发出的各种信号,并给予及时、恰当的回应。当然,父亲更多地还是以游戏的方式参与同婴儿的互动,这就需要父亲多与孩子进行各种游戏,在游戏中诱导婴儿的积极情绪,给婴儿带来快乐和满足,使婴儿从中得到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的信心和自信,让婴儿成为心理功能完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