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商道文化常识(第二辑)(中国文化常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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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晋商诚信机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以史为鉴”是历史学的主要功用,晋商离我们并不久远,参照其经验,用以规范现代社会显得顺理成章。晋商的精神实质在于诚信理念,能够彰显其丰富内涵的无疑为票商在处理与客户间的业务关系时所采取的态度,话剧《立秋》的隆重推出,其用意正在于此。

一、诚信理念是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趋向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无信不立的古训,所谓“仁、义、礼、智、信”五种做人的基本信条可资佐证,民间又有“一诺千金”的古训,可以这样理解“诚信是国人做人做事的基石”。西方国家在近代以来,形成了契约精神,它以文字合同的方式表达了同样的内涵,事实上与东方人口头上的“一诺千金”有异曲同工之效。历史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国与国之间的交流愈来愈广泛,有人甚至将广袤的地球描述为一个小小的行政村,在这个村落中,国与国之间如果没有信誉,会引发诸多问题。东西方之间,由于国情和文化的差异,可能在考评信誉的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其所追求的目标却是相通的。大到国与国的政治关系,小到商业上的经济贸易的往来,都是立足于双方的互信。由此看来,信息交流至关重要,提请注意的是真实的信息交流,而不是误导的或者假信息的欺诈。在向西方人学习的过程中,中国人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而发达国家更看重其知识产权能否在中国得到保护,如此做法既是对人性的尊重,同时与我国所倡导的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是一致的。所以从主流价值趋向分析,诚信是跨越国界和意识形态的共同目标,非如此难以建构真正和谐的世界。

二、建构诚信社会需要时间积淀

民国以来的中国,政治上的欺诈,经济上的掠夺,文化上的多元化趋向,使得中国传统的信誉观受到一定的冲击。尤其是十年“文革”的影响,人际关系陷入低谷,人与人之间,甚至夫妻之间、大人与自家孩子之间都几乎无诚信可言。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开放,不可能不出现信誉危机。从部分温州商人在起步阶段制造的假冒伪劣商品极度泛滥,到现在痛定思痛后的重塑信誉,其代价不可谓不大,严重时甚至影响到有些国家要对中国的所有产品实行禁售。客观讲,中国的对外商品交流,受国外门槛的限制,在质量上不得不严加把关,可是国内的消费者却要可怜的多,许多专家颇为感慨地说: “做一个中国消费者实在太难,他们需要掌握太多的专业知识。”言中之意是指国内的假冒伪劣产品无处不在,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上当受骗,尤其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日用商品更是如此。尽管政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使得造假者肆无忌惮,关闭一个作坊,时间不长,又会在另一个地方如法炮制,大不了罚几个钱而已,由此也就形成了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逐良币 ”的现象。反观发达国家的做法,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直罚得造假者破产倒闭,永远没有可能再翻身造假的机会。从日本回来的朋友告诉我,每到星期一的上午,离天皇皇宫不远的地方按惯例专门设立一区域,散发一些前一天没有卖出的食品,而主要受领者多是因为造假而破产的前大老板。从前的风光因为不诚信而沦落到如此境地,对社会的警示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光碟、电影,每一次查处运动,国内的执法者都斩获不少,可造假者仍是“前赴后继”,所以国外的经济界人士,乃至行政官员都颇为担忧。中国禁而不止的造假现象,一方面是短缺经济后人们渴望发财的强烈愿望的驱使所致,以至于不择手段,同时也与长时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誉不无关系。习惯是养成的,它需要时间的磨砺,借用西方谚语: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对经历十年“文革”的中国而言,诚信社会的建构确实需要时间的积淀,惟其如此,才能改变国人的习惯性思维与做法。

三、有效配置各种资源,积极参与诚信建设

对社会而言,所谓资源包括两个层面,即政府与民间。作为管理者,政府要承担起监管责任,严格立法,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使造假者无处藏身,无处隐形。其实我们不妨采用发达国家的做法,发现一笔,严厉处理一笔,在应对矿难事故中的模式值得借鉴,就是要让开黑煤窑者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样以来就会对社会有明显的警示作用,但愿能够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也能如此。与之配套的是,作为消费者的普通民众也要积极主动,以回应政府的举措,拒绝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为其一;一旦发现不法行为主动举报为其二。当然,政府也要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以调动民间的参与热情。事实上,在公检法领域某些重大案件之所以能屡屡获得突破,无非遵循了民间所言“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的做法,而有关民生的小事情也可借用。总而言之,只有政府与民间实现良性互动,假以时日,会逐步改变经济领域中的不诚信行为。

以上仅为笔者能够想到的相互关联性,衷心期望专家多多指正,从而有利于现代社会的诚信建设。(本编系选自李麟主编《中外成功之道书系》之李永福《晋商成功之道》,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2009.4)

§§第五编徽商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