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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三种选择

有一个财主犯了罪,被衙役压到了县衙。县官为了显示自己的清正廉洁,提出了三种接受惩罚的方式让财主选择:第一种是罚50两银子,第二种是抽50皮鞭,第三种是生吃5斤大蒜。财主既怕花钱又怕挨打,就选择了第三种。

在人们的围观下,财主开始吃大蒜,当吃下第一颗大蒜时,财主心里嘀咕着:“吃大蒜是最轻的惩罚了,我很快就能把它们消灭掉。”可他越往下吃越感到难受,当2斤大蒜下肚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的内脏翻腾得厉害,像被烈火炙烤着一样,他赶紧向县官磕头:“大老爷,我宁愿挨50皮鞭也不愿再吃大蒜了。”

执法的衙役剥去财主的衣服,把财主按到一条长板凳上,当着他的面把皮鞭蘸上了盐水和辣椒粉,财主看得胆战心惊,吓得浑身颤抖。当皮鞭落在财主的背上时,财主痛得嗷嗷直叫,打到第10下的时候,财主忍不住钻心的疼痛,终于向县官求饶:“青天大老爷啊,别再打我了,我已经受不了了,罚我50两银子吧。”

法国教育家卢梭说:“你知道怎样使你的孩子备受折磨吗?这个方法就是百依百顺。”父母对孩子过度施爱,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便是百依百顺,这样造成了孩子的任性、自私,并且有逆反心理,认为父母的爱是很廉价的,是理所当然的。百依百顺,其结果就是对孩子的伤害,不但造成孩子的生存能力低下,而且情感冷漠,不知道感恩。

读故事,悟道理: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并不是唯一的,为了金钱而舍弃自己的身体,是最不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