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冯志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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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守正不阿

道光二十七年(1847),他三十三岁,屈指已度过了十个春秋的京官生活,原本想公事之余,努力学些知识,学到满腹经纶,作为“据此轻王侯”的资本,以提高自己的身价;这些年反而觉得越来越“学非所用”“用非其才”,怀疑自己花费的气力,是否用错了地方?写诗自嘲曰:

草满空阶雨没扉,庭无车马吏人稀。

文书映烛牛毛细,帘幕摇风豹脚飞。

闲托微词聊自喜,静思吾道岂终非?

十年但索长安米,漫与侏儒较饱饥。

——《夜直》

酒,是他生活中的不可或缺之物,每每想到长期受困于案牍之劳,致使诗文荒疏的窘况,就借酒来消愁。

初秋,饯送出都远游的文友时,带着几分醉意写了一首诗:

客至颜一开,客去忧千结。

微风下庭树,感此初秋节。

退耕生计荒,进取吏才拙。

不及冥飞鸿,背人入寥。

——《初秋》

这首诗显然带有幻化的心理思维,而现实呢?是仕途的抑塞,使他不免有些惆怅。结症究竟在哪里?恐怕他仍没有参透“十年易一官”的潜规律。许多人认为,京官升迁难是不争的事实。难道没有例外吗?有,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该人为官,十年七迁,青云直上,与宰执穆章阿的提携不无干系。当年,曾国藩考进士,穆任大总裁,有师生之称。穆官军机大臣二十年,多次担任会试大总裁,门生故吏遍布京城内外。

反观他的那两位座师王鼎和潘世恩,一称“状元宰相”,一称“帝王师”,名望不在穆章阿之下。但在鸦片战争前后,都主张“禁烟”,力挺抗英,强烈要求起用林、邓,甚至严弹穆章阿误国,屡忤圣上旨意。

冯志沂未必倚靠两座师为进身的后台,但在穆党的眼里,他敢于反对妥协投降,伙同言官指斥时政,绝对与王、潘这两个人的影响分不开。杀鸡焉用宰牛刀?以后专挑你的毛病说事,阻滞你的仕进,下面有个小插曲也许言中。

他一贯坚持勤政守职,廉洁自律的操行,主秋审必秉公执法,“持推论不肯唯阿”,赢得了好声誉,却也得罪了部分人。某上官曾阴沉着脸诘问:皇帝与上大夫说话都和颜悦色,你怎么总是自恃才高与人顶嘴,能不能谦逊些?他回答:我为普通司员,怎敢与“孔子”比高明呢?(注:孔子做过鲁司寇),况且,堂官也不是鲁三家(指代专权),我执法只知公事公论;上官听了,越发恼火。接着他阳笑说:对不起,又忤逆您了。

当时有几个同僚担心他太耿介,不会承顺上官,下来提醒他圆滑点,免遭打击报复。他坦然讲了两个故事给同僚们听,说:古时候,有个人丢了斧子,怀疑是邻居的儿子所为,而在掘地时却发现了,猛然想起是自己埋在地下的。此后,再看邻居儿子的动作、言行都不像盗窃者了,实在可笑。我难道是那种目随心乱,毫无主见,唯唯称是的人吗?

另一个是,某大国讨伐邻国,声言不杀小孩,不抓头发花白的老人,诡称为“义举”。如果现在评论这个问题,我认为,伐国就是侵略。非正义的战争,美其名曰“义举”,何其荒谬?原则问题决不能让步,假如法官不维护纲纪的严肃性,办案马马虎虎,是非颠倒,岂不等于自毁天网。本人主秋审十年,敢说抱案冰立,不徇私情,多次平反冤狱,有目共睹,有口皆碑。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问题,进行审查,随他们的便。

清早期制定颁行的法律法规,距道光朝将近二百年,已不适应当时的社会现状,漏洞百出,极易被老胥滑吏钻法律的空子,严重的危害着国家的政治根基。冯志沂在审阅、披览案牍期间,守正不阿,杜绝通关节,说人情,拒收财礼,毫不退让地与知法犯法的行为抗争着,这方面的枨触太深了。给友人黄海华的赠诗中写:“市中有虎汹可畏,田者伤鳞愤堪泣。我亦十年溷郎署,近觉行能愧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