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影响中国历史的38位传奇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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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改变旧俗 重建新制

统治期间,萧绰对辽国的制度和风俗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奖励农耕、倡导廉洁、治理冤狱、解放部分奴隶、重组部族等等,不但将辽国从奴隶制国家进一步向封建制转化,而更重要的是改进了契丹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

萧绰对不利国家发展的法律都进行了更改,多达十余条。规定只要是辽国子民,无论是契丹族还是汉族,都一律平等对待,在法律上都负相同的责任。除了民族对立,辽国的旧律也使阶层之间日益对立,特权阶级违犯法律、损害百姓利益,往往都能逃过追查,——事实上,这一点北宋王朝也无法避免。——但萧绰却严格地执行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保护了百姓的利益。为了检讨从前执法的缺陷,萧绰制定了“上诉”制度,允许自觉冤屈或量刑过重的百姓直接到御史台告状;她派专人巡查各地,清理陈年旧案,洗雪冤屈,如有需要她甚至还亲自决狱。除了“宜宽法律”,萧绰对一些证据确凿的罪犯也给予了相对人性化的处理方法。例如:在旧律中,死刑执行后,犯人的尸体要示众三日。萧绰则下令执行后的次日一早就可以由死囚家属收瘗。再有:即使是主人,也不可以擅杀奴婢,即使奴婢确实犯下过失,也必须交由公堂,由他人审决。皇族贵戚耶律国留将出逃的奴仆杀死,萧绰知道后便将国留处斩。

萧绰在修订法律时,所做的最令人称道的决定莫过于废除“连坐”之条。统和初,北院宣徽使耶律阿没里向萧绰进谏,认为“连坐”之法过于残忍,害及无辜,希望能够免除这条恶法。萧绰立即采纳,并载入律书。统和六年(公元988),萧绰还在辽国实行科举制度,为平民能够发挥才干、跻身上层社会开了一条道路。所有的这一切,都使辽国逐渐吏治清明、社会稳定。然而,萧绰在执行法律时,最难能可贵的是不因私废公。辽景宗死后三个月,挞刺干乃万十多灌了几钟黄汤,醉熏熏地胡说八道,对人大说宫掖隐事,炫耀自己是个万事通。按照从前的规矩,乃万十是死定了,但是萧绰只是将他打了一顿板子而已。部民不慎失火,以致于烧到了辽国圣地木叶山,本来也是死罪,但萧绰也仅给一顿板子。并不认为一点闲言闲语或无心之失就该夺人性命。

无疑,萧绰的所做做为使辽国上下都心服口服。除了内政,由于萧绰任人得宜,使辽国的军事实力方面也有了相当的增强。她对将士奖罚分明,将士用命,军事整饬,一扫从前的颓败之势,士气大振。据辽史《刑法志》记载,自萧绰变革之后,辽国“国无幸民,纲纪修举,吏多奉职,人重犯法。”“统和中,南京及易、平二州以狱空闻”,辽国内政呈现一片兴旺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