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忍经·劝忍百箴(中国古代经典集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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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持烛燃鬓

“原文”

宋丞相魏国公韩琦帅定武时,夜作书,令一侍兵持烛于旁。侍兵它顾,烛燃公之鬓,公剧以袖摩之,而作书如故。少顷回视,则已易其人矣。公恐主使鞭笞,亟呼视之,曰:“勿易渠,已解持烛矣。”军中咸服。

“译文”

宋朝丞相韩琦,率兵在定武时,晚上写信,令一个侍卒举着蜡烛站在他的身旁照亮。侍兵因看别的地方,蜡烛倾斜烧到了韩琦的鬓发,他立即用衣袖拂灭继续写字。过了一会回过头来一看,已经换了一位侍卒举着蜡烛。韩琦怕主管的人惩罚那位侍卒,连忙说:“不要换掉他,他已经知道怎样持蜡烛了。”军队中的官兵都十分佩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