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忍经·劝忍百箴(中国古代经典集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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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奴婢之忍第九十五

“原文”

人有十等,以贱事贵,耕樵为奴,织爨为婢。父母所生,皆有血气,谴督太苛,小人怨詈。

陶公善遇,以嘱其子。阳城不瞋易酒自醉之奴,文烈不谴籴米逃奔之婢。二公之性难齐,元亮之风可继。噫,可不忍欤!

“解说”

人分十等,卑贱的人应该侍奉高贵的人。耕田砍柴的称奴,织布烧饭的称婢。奴婢也是父母所生,都是有血气的人,如果对待他们过于苛刻,那么就会引起他们的怨恨和咒骂。

东晋陶潜,善待奴婢,曾经写信嘱咐儿子,要他好好对待他的仆人。唐朝阳城,德宗时为谏议大夫,曾经没有粮食,派仆人去取米,仆人却将米换成了酒,自斟自饮,醉倒在路。阳城把仆人背回家,并不责怪仆人。北魏房文烈,任吏部侍郎。当时阴雨连绵,家中断了口粮。房文烈派奴婢出去买米,奴婢却乘机逃跑,过了三四天才回来。房文烈只对她说:“全家都没有吃的了,你跑到哪里去了才回?”并不打她。

陶潜的教养尚可以继承,而阳城和房文烈的忍性和度量,却是难以匹敌的。

许公感叹:噫,奴婢也是人,对于他们的过失也要忍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