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简明中外教育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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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教育制度(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教育也一路高歌猛进,实现了大变革、大发展和大跨越。中国教育尽管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时期遭到挫折和破坏,仍然取得了很大成就,确立起了由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构成的社会主义教育板块;由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构成的社会主义学制体系。60年,教育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同呼吸;60年,教育奠基中国,致力于让人民满意。

根据1998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8年我国小学在校生13954万人,初中在校生5450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2064万人,大学(含大专)生341万人。中国承担着世界1/8的教育人口。

一、幼儿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幼儿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幼儿教育获得巨大发展。第一,积极恢复和健全了各级幼教领导机构。第二,制定了一系列幼儿教育发展的法规文件,保证了幼儿教育发展的规范化。第三,编写出版了幼儿园教材。第四,恢复并发展了各级幼教师资培养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在职幼儿园教师水平。第五,幼儿教育科研获得很大发展。第六,农村幼儿教育,特别是学前一年教育发展迅速。

二、初等教育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不到20%。建国以后,我国初等教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相继制定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等,提出了实行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和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阶段实施的措施,使普及义务教育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小学教育发展很快。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掀起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新热潮。到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基础教育在困境中腾飞,着重改善办学条件,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义务教育发展的第一次跳跃。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正式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新的奋斗目标,开始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第二次跳跃。

历史必将铭记:2000年,中国宣布在全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2008年9月1日,继2007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标志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高点。

中国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了实现2000年在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包括实施“分地区按不同时间进度确定推行义务教育步骤”的策略;国家教育经费分配向基础教育倾斜,设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专款;以及加强义务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等办法,重点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女童中的普九工作。因此,1990年以来,九年义务教育的进展要比原先预料的更快一些。

近几年中国小学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1998年,共有小学645983所,在校生13954万人,全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8.9%;小学生辍学率为0.93%,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截至1995年底,经验收已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市、区)达1025个,超过全国县(市、区)总数的1/3,占全国人口覆盖地区的36.2%。

三、中等教育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适龄儿童初中入学率仅为6%。建国以后,不管是普通中等教育、中等师范教育,还是中等职业教育,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文革”结束以后,发展速度更快。普通中等教育方面,一是恢复高考制度,极大地激发和提高了中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积极性,促进了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二是对普通中学进行了调整。三是普及初级中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方面,恢复了招生考试制度,恢复并新建了一批中等师范学校。

初级中学教育自1990年以来,在已经基本普及小学教育的地区,进一步实施初级中等教育(含职业初中),即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成为教育工作的重点,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1996年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为92.6%,比1990年的74.6%上升了18个百分点;13岁-15岁学龄人口的初中毛入学率,也由1990年的66.7%提高到1998年的87.3%,上升了21个百分点。1996年,共有初级中学(含职业初中)6.76万所,校数较以前有所减少,但在校生规模扩大。1998年初中在校生为5450万人,比1990年3916.5万人增长了39%。

高中阶段教育方面,鉴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入学率较低,多数青少年只能在接受不同水平的中学阶段教育后就业。为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和职业能力,各级政府90年代进一步实行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取得了显着的成效。1996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已由1990年的0.97万所发展到1996年的1.87万所,增长92%;在校生由1990年的652.6万人发展到1996年的1007.1万人,1998年的1126万人。目前,在同龄人中能接受系统的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的已达16%。90年代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规模有了适度发展。1998年共有普通高中1.39万所,在校生938万人。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预计今后几年高中会有较大发展。

四、高等教育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专业人才十分缺乏,高等教育很不发达,当年的高校毕业生仅有2.1万人。人民政府一方面对民国时期的高等学校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接管、整顿、恢复和改造工作,一方面以老解放区高等学校为基础并借鉴苏联经验,创办了一系列大学。

1952年,教育部决定所有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当年共录取新生6.6万人。1958年“大跃进”和后来的“文革”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不同程度的影响。1966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当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推迟半年,6月18日,宣布“废止现行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1966年到1971年,大学停止招生。1972年到1976年,大学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招收工农兵学员。

“文革”结束后,随着我国社会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高等教育迅速恢复并获得巨大发展。1977年10月12日,正式恢复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1978年在“文革”期间中断了10年的高考正式招收,被拆并的高等学校逐步恢复并新建了大批高等学校,改革和完善了高等教育的办学和管理体制,恢复了研究生教育制度,专科教育得到迅速发展,调整了科类与专业结构,进行招生、培养与就业制度改革,我国高等学校的数量、规模、层次、类型、专业以及教育教学和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显着变化。

随着90年代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也趋向合理,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据统计,1998年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不包括非学历教育)已达到623万人,18岁-21岁人口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0年的3.4%,上升到1995年的6.8%,1996年又增长至7%。

1998年,全国有普通高等学校1022所,研究生在校生19.9万人(其中博士生4万人),本专科在校生341万人,比1990年增长58%。

近年来,普通高等学校大力进行体制改革,布局和层次结构、科类结构正在进行调整,普通高校数已从最高峰1994年的1080所调整到1998年的1022所。全日制学生的校均规模由1990年的2000人上升到近4000人,规模效益有了明显提高,适应了市场经济与对外开放的需要。

继1999年高校扩招以后,2000年高校继续扩招,并向西部地区倾斜。此后,高校招生连续多年以40万人以上的速度增加。

目前,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8.5年,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总人口中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超过7000万人,位居世界第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在世界上遥遥领先。

来自教育部的一组数据表明,1998年我国高校招生人数为108万人,随着1999年全国大规模高校扩招,2006年这一数据变成了504万人,2007年达560万人,2009年突破了600万人,而今年的全国高校毕业生也达到610万人。这说明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

五、成人教育

建国以后,成人教育的发展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文革”结束后,党和政府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相继制定颁发了多项成人教育政策法规,重建并完善各级成人教育管理机构,恢复和建立了各级各类成人教育学校,促进了新时期成人教育的发展。

1998年,全国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数(不含非学历教育人数)282万人,比1990年的166.6万人增长69%。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急剧增长的需求,并满足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入高等学校的一部分在业青年的学习愿望。

六、民办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国家“九五”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提出基本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在这些政策的鼓励下,我国民办教育近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据统计,到1997年底,我国共有各级民办教育机构约6万,其中幼儿园24643所,小学1806所,普通中学1702所,职业中学689所,中专1036所,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高等学校22所,经教育部批准的文凭考试试点学校157所,各省市批准的民办非学历高校1095所,其他民办教育机构2万多所。在校生1066万人,招生991万人,毕/结业878万人,在校教职工5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