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简明中外教育制度史
10750600000021

第21章 晚清时期的教育制度(3)

京师大学堂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办学指导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学堂课程分为两大类:一曰普通学,一曰专门学。普通学即基础课程,包括经学、理学、中外掌故、诸子学、初级算学、初级格致学、初级政治学、初级地理学、文学、体操学10门,并且规定所读之书必须为上海编译局纂成的功课书。学生年龄在20岁以下者必须从英语、法语、俄语、德语、日语5种语言文字中,任选一门与普通学课同时并习。基础课程学习年限为3年,毕业后进入专门学学习。专门学包括高等算学、高等格致学、高等政治学(包括法律学)、高等地理学(包括测绘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包括医学)共10门,学生从中选学一门或两门。学习年限也为3年。学生每日须用6小时在讲堂,由教习督课,用4小时归斋自习。考核采用积分法。每日读普通学功课书,能通一课者,即为及格。除读功课书外,每日还要将读书的主要心得写进札记册中呈给教习评阅、记注分数,以识别高下。西文功课则以背诵、默写、解说三项记注分数,每月总核其数之多寡,列榜揭示。学生每月考课一次,题目出自普通学和专门学,由教习阅定,择优刊布,以为楷模。

学堂设有管学大臣、总教习、分教习、总办、提调、供事等官职,分管大学堂各项事宜;学堂还设有藏书楼、仪器院,以广集中西要籍,以及各种天算、声光、化电、农矿、机器制造、动植物各种仪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还拟通令各省,上自省会,下至府、州、县,须一年内设学堂,府州县设小学,省会设中学,京师设大学。1898年,清政府筹建京师小学堂,学额80名,只招收朝廷大员的子弟入学。这些小学附属于京师大学堂,学生享有特殊的待遇,衣、食、教材都是公费。

此外,维新派还创立了通艺学堂(1897年)、绍兴中西学堂(1897年)、浏阳算学馆(1897年)等新式学堂。

维新派在积极创办新式学堂的同时,还依靠光绪皇帝通令各督抚将各省、府、厅、州、县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的学堂,省会的大书院改为高等学堂,郡城之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州县之书院改成小学堂。地方自行捐办的义学、社学等,也一律中西兼学。

维新派除创建改建新式学堂外,还对束缚新教育发展的科举制度进行改革,废除了八股文。由于顽固派的强烈阻挠,变法运动以失败告终,许多改革措施未得实施,但是,维新派创办新学堂,改革科举,推动了近代新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使新教育制度的建立成为必然。

二、清末近代学制的建立

中国近代学制的建立,经历了萌芽、演变、引进、确立的过程。鸦片战争后,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提出向西方学习,包括学习西方的教育制度。洋务派率先在中国创办新学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西学,又开中国近代留学教育之先,向西方派遣留学生。洋务学堂和留学教育,进一步促进了西方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在中国的传播。1884年,洋务派新式企业家郑观应撰写的《盛世危言》中,又一次指出“学校者造就人才之地,治天下之大本也”。并详细介绍了西方国家的学校制度,特别是德国的学制,进而提出了变更学制的意见,还主张采用“班级授课”制。他

针对中国当时的情况,提出了创建新学制的过渡办法,1898年,康有为的《请开学校折》中,也提出关于改革封建教育、建立近代学制的主张和设想。梁启超一面上疏提出改革教育的建议,一面拟定新的教育体系(参见图9-1)。

1901年,清政府拟行新政后,设立了不少新式学堂,这些学堂或自立章程,或转抄他校章程,以致程度、课程、年限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制订全国统一的学制系统来确定标准,加强规范,已成为清政府和办学者的共同愿望。同时,1901年5月创刊的中国最早的教育专业刊物《教育世界》,系统地翻译介绍了日本的重要教育法规、条例和学制,研究探讨教育改革问题,也为学制的制订提供了参照蓝本和人才准备。

(一)“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等人拟订的一系列学堂章程,即《钦定学堂章程》,因当年为阴历壬寅年,所以又称“壬寅学制”。这个学制纵的方面分三段七级。壬寅学制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定学制,虽经公布却未实施。

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公布了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人制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因当年为阴历癸卯年,所以又称“癸卯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比较完整、经正式颁布并在全国施行的近代学制。“癸卯学制”较之“壬寅学制”则更为系统详备。

《癸卯学制》(参见图9-2)分为直系与旁系两大部分。

直系为普通教育,分三段七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分为蒙养院四年,初等小学堂五年,高等小学堂四年,共三级十三年;蒙养院是幼儿教育机构,招收3-7岁幼儿,将其纳入学制系统标志我国学前教育已进入到国家规划发展新阶段。初等小学堂规划为强迫教育阶段,规定儿童7岁必须进入初等小学堂学习。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一级,学制5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共三段三级:包括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从小学堂到大学堂,学制总年限长达20-21年。

旁系为实业和师范教育。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有实业实习学堂、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和艺徒学堂;与中学堂平行的,有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农工商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的,有优级师范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高等农工商学堂。

该学制从小学堂到大学堂,学制总年限长达20-21年。学生按规定逐级递升,可受普通教育,也可受实业和师范教育。

癸卯学制是我国现代学制初步建立的标志,包含了资本主义和封建性因素,是传统性和近代性的综合产物。但比起传统教育制度来说又具有很大的先进性。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立起初(蒙)、中、高三段七级衔接的普、实、师三类并列的学制系统,促进了我国教育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第二,将实业教育正式纳入学制系统中,适应了近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推动民族工商业发展的作用。

第三,重视师范教育,适应了发展基础教育,提高人民素质的需要。

第四,重视学前教育,正式把蒙学纳入学制系统中,标志我国学前教育已进入到国家规划发展新阶段。

第五,将大量近代西学列为教学科目,极大突破了传统课程体系,促进了中国近代科学的发展。

但是,癸卯学制由于是在中体西用思想指导下制定的,带有浓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半封建性表现在:学制的指导思想仍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延续,没有本质上的突破;强调把“忠孝”和“经史之学”作为办学的根基,教学内容特别重视传统经学课程,培养目标仍是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保留了科举制的地位;轻视女子教育等。半殖民地性表现在:从形式到内容、课程、管理都深受外国主要是日本学制的影响,具有强烈的模仿性;特别重视外语教育,虽有利于加强中外交流,反映了国人迫切了解外国的愿望,但也反映了外国势力对中国教育的干涉。此外,癸卯学制学习年限太长,不利于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小学年限太长,不利于初等教育的普及。

(二)癸卯学制的补充修订

癸卯学制的颁布,解决了各地兴学无章可依的窘境,促进了新式学堂的发展,各级各类学堂的数量和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加。

根据形式的发展和实施中的问题,癸卯学制颁布后又作过一些补充和修正,影响较大的有:

第一,在学制中开放了“女禁”。1907年,清政府颁布了《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女子小学分初高两等,各4年;师范4年,培养女子小学师资。从此,女子教育在我国取得合法地位。

第二,在学制中规定了强迫义务教育。1907年,清政府又颁布了《强迫教育》10条,规定幼童7岁必须入学,否则“罪其父兄”。这是中国政府提出强迫义务教育(5年)的第一道法令。宣统二年(1910年),初等小学改为4年,次年,中央教育会议决定,初小4年为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