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十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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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思想的乌托邦(1)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简略地叙述了一遍我的生平。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的嗜书如命。我对书籍依赖的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我必须完全借助书籍获得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并从中得到快乐和智慧。

在我7岁那年,也就是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了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最初,我接受的启蒙教育并不正规,只是随便找些书来读。那时,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儿童故事,一套启蒙读本和一本叙述地球的书,名为《我们的世界》,这就是我的书库中的全部藏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并在我的手上拼写那些她认为我能理解的故事和诗歌。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可以反复欣赏那些我认为有趣的作品。

事实上,我在第一次去波士顿时,才真正开始认真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读书。尽管我认识的单词不多,也不能理解其中的内容,但我还是喜欢阅读。文字本身使我入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间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不知道其涵义,但却能铭刻在心。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我的词汇如此丰富,朋友们都惊得目瞪口呆。我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真正读完并读懂一本书。

一天,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那时,我才8岁,她问我喜欢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小说,名叫《方德小伯爵》,是一本描写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读了之后,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趣。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欣赏这本书时已经是8月份了。

刚到海边的前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等到她回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当我们在草地上穿行时,许多受惊的蚱猛跳到了我们的衣襟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服上捉下来再坐下,而我认为这根本没有必要,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阵阵松香弥漫在清新的空气中,其间还夹杂着丝丝海的气息。

在阅读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故事发生的背景,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故事情节后,就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故事的发展而不愿再理会那些生词,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听得有些不耐烦。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急切的心情促使我把书拿过来,用手去触摸上面的字,当时,那种心急如焚的感觉令我永生难忘。

我读书的热情打动了安那诺斯先生,他将这部小说印成了凸字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描述这些细节,是因为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这是前所未有的。

这本书引发了我读书的兴趣,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我在家中和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作者,也想不起读书的先后顺序了。我依然记得有《希腊英雄》、乐·芳丹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的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瑞士家庭鲁滨逊》、《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天方夜谭》、《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研究和分析这些书写得好坏与否,也从不过问文体和作者的背景。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这些珍宝我欣然接受了。

《小妇人》让我感觉到了那些视听正常的孩子们的思想感情,因此,我喜欢读《小妇人》。我的生命既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中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天路历程》和《寓言》是我认为最没趣的两本书。最初读拉·芳丹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我依然对它没有好感,提不起兴趣。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而其中的深刻寓意就更无心去领会了。

而且,我认为芳丹登的作品并不能陶冶人类的高尚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自爱是道德的根源,如果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人们就能够得到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芳丹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我并不反对讽刺寓言,只不过我觉得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实在没有必要。

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些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乐不可支。有时,我也为它们的悲惨遭遇洒下同情的泪水,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表达极为含蓄,让人几乎觉察不到。

我偏好历史,因而,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象的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我最敬爱的神灵依然被供奉在神殿里。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欢,但美狄亚和伊阿松却是个特例,因为他们太残忍、太贪婪,简直让人无法容忍。然而,直到今天仍然让我疑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做尽了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呢?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让我把古希腊想象成人间天堂的伟大史诗是《伊利亚特》。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英文也好,古希腊文也罢,只要是伟大的诗篇,只要与你的心息息相通,其余的解释都是多余的。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在词法和句法的属性上纠缠不休,也无须弄清楚其中的每一个字。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是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他们无法表达清楚。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清楚。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正在升华的灵魂,将我从狭小的生活空间里解脱出来,在形骸之外游荡,在广袤无垠的天上人间飘摇。

虽然与《伊利亚特》相比,《伊索德》稍为逊色,但我仍爱不释手。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的天神和凡人充满喜怒哀乐,似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而《伊利亚特》中的大神和凡人欢乐地又跳又唱,维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溢,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笔端的少年则活在灿烂的阳光下,俊逸而活泼。